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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作者:马里奥·普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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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天我到多兰在马里步的住宅里参加一次非正式的聚会,这里有网球场和一个里面的水冒着腾腾热汽的游泳池,房子与海洋之间只隔着一条窄长的沙地。聚会上人人衣着随便,我注意到大部分男人都把车钥匙抛在第一间接待室的桌上,于是问埃迪-兰合这是怎么回事?他告诉我,洛杉矶男人的裤子做工非常完美,以至于无法在裤袋里放任何东西。

    我随意地在不同的房间里走动,听到各种有趣的谈话并看到不少无聊的镜头。

    走着走着,我听出一个纽约的小说家的声音在说:“在电影界,如果你是一个出了名的牙医,他们就会让你去给人做脑部手术。”我暗自思忖这又是一个心存不满的作家。

    我漫步来到靠近太平洋海岸公路的停车场,见到多兰正在和一群朋友欣赏一辆斯塔兹-贝卡牌轿车。有人告诉多兰这辆车的价格是六万美元,多兰说:“花了这个大价钱,以后可真让人为它操心哦!”所有的人都笑了。多兰又说:“你怎么敢把它留在停车场?简直就像刚娶了玛丽莲-梦露又要去上夜班一样。”

    我参加派对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见见克拉勒-福特,我个人认为她是美国最好的影评家。她绝顶聪明,博览群书,文章写得好,看过每部电影。在100部片子中,她对99部的看法与我一致,也就是说,一部受到她赞扬的影片就意味着此片值得我去看,而且我可能还会喜欢它,或者说起码我会耐心看完它。她的评论非常类似一个艺术家对艺术品的评价,我很高兴她没有自称是富于创造性的艺术家,而满足于当一名批评家。

    在派对上,我没有多少机会和她交谈,对此我倒不在乎。我仅仅想见见她,看她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女士。她和克林诺一起来,他使她忙得不可开交。由于许多人围着克林诺转,克拉勒-福特就备受注意了。我就坐在角落里冷眼观察着这一切。

    克拉勒-福特是一位娇小的、样子很甜而相貌平平的女人,但她的脸上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所以在我的眼里,她是漂亮的。她的吸引人之处在于她集刚柔于一身。说她刚,是因为她有胆量把纽约其他主要的电影批评家作为对手,并能够证明他们是最大的笨蛋。她就像一个原告的地区律师在处理一件无懈可击的案件那样,循序渐进地逐条提出如山铁证,不容辩驳。她曾经把某个专栏作家搞的幽默周日影评弄得极为狼狈,以至于他本人也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傻瓜。她还把一个经营格林威治乡村之声的,自称对电影深有研究的人批得体无全肤。她的最精明之处在于把他当做一个白痴学者,一个对某些电影带有真情实感的,能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最愚蠢的人来亮相。当她和他们的论战结束时,她已经彻底地降服了他们。

    看得出来,她在派对上玩得很开心,同时她也察觉到克林诺企图用自己的男色来操纵她。

    透过喧哗声我仍听见克林诺说:“代理人是个著名的其实愚蠢的先锋。”这是他用来对付男女批评家的老办法,往往是在应付一个尖酸刻薄的批评家时,就把另一个称之为碌碌无为的人。他这一招还真灵。

    克林诺把克拉勒-福特哄得服服帖帖,真像电影中的一个镜头。克林诺还向她炫耀自己脸上的酒涡,就像别的男人炫耀自己的肌肉一样,而克拉勒-福特尽管智力过人,也渐渐抵挡不住他的诱惑了。

    突然有个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你认为他们首次约会,克林诺会让她和自己造爱吗?”

    这个声音是由一个相当标致的金发女郎,或者准确一点就是一个女人发出的,因为她已经不再是少女了。我猜她大概有30岁左右,像克拉勒-福特一样,是智慧增添了她脸上的秀气。

    她的颧骨较高,脸部皮肤白洁光鲜,没有留下化妆品的痕迹。脸上有一双天真无邪的棕色眼睛,既像小孩的眼睛那么明亮,也像大仲马笔下的女主人公那样带有悲剧的色彩。如果说这种描绘听起来像大仲马小说中的情人的口吻,一点也不过分。也许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并没有这种感觉,这是后话。此刻这双棕色眼睛显得淘气,她站在派对中心的外围,似乎很开心,流露出就像有机会独处的小孩做了自己乐意做的事时那种欢乐的情绪。她身上的气质,在一般美女身上极少具备。我做了自我介绍,她说她的名字叫詹娜丽-兰伯特。

    我认出她来了,记起她在不同类型的电影中扮演过一些次要的角色,而且演得都很好。她在扮演自己的角色时没有竭尽全力,但她的银幕形象依然讨人喜欢,不过也不被人们认为出类拔萃。看得出来她很崇拜克拉勒-福特,甚至希望这位批评家会对她说些什么,可是她的愿望落了空,因而此刻的詹娜丽有点恶作剧,要是换了另一个女人,她刚才的那些关于福特的话听起来一定很刺耳,但是出自她的口就好像没什么。

    她知道我是谁,说了些人们通常说的那些有关我的作品的话,我摆出心不在焉的样子,仿佛没有听清这些恭维话。我喜欢她的衣着,得体而又有品味,不落任何刻意追求时髦的俗套。

    “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吧!”她说。我原以为她是想见见克林诺,可是当我们走过去后才知道她是为了设法和克拉勒-福特聊天。她说了些有头脑的话,但是由于她的美丽使福特本能地对她采取了冷冰冰的态度,至少当时我这样认为。

    詹娜丽突然离开了人群,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跟在她的后面,当我在门口赶上她时,看见她在哭泣。

    她的双眼充满泪水时显得更美丽:金黄的棕色点缀着黑点——也许是深棕色(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戴了隐形眼镜),泪水使她的眼睛显得更大,更金黄。经过精心化妆的一些部分在泪水的冲洗下开始露出来。

    “你哭泣的时候显得很美丽。”我模仿着克林诺在电影中的某个迷人角色的口气说。

    “我操你的克林诺!”她说。

    我讨厌女人使用脏话,现在可能是因为她那南方口音的关系,从她嘴里蹦出来的“操”字听起来反而富有幽默感和亲切感。

    也许由于她最近才开始使用这个字眼,也许因为她要让我明白她知道我是在模仿克林诺的腔调,她冲着我大笑起来,而不仅仅是原来的微笑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傻,”她说道“我从来不参加派对。这次来是因为我知道她会来,我是那么崇拜她。”

    “她是个出色的批评家。”我答道。

    “啊!她很聪明,她曾经在一篇文章里赞扬过我,所以我以为她喜欢我,想不到她竟然无缘无故地冷落我。”詹娜丽委屈地说。

    “她的理由可是很充分的啊,”我为她排解道“你很美而她却不美,加上今晚她早有预谋,一心想把克林诺弄到手,她当然不能让你坏了她的好事,冷落你是免得他因你而分心。”

    “如果她那样想就太愚蠢了,”她说“我不喜欢男演员。”

    “但是你很漂亮,”我看着她说“而且你的谈吐高雅,她不得不提防,不得不恨你。”

    她第一次用饶有兴趣的眼光打量我,我可是早就对她感兴趣了。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很美,因为她从不参加派对,因为她不喜欢像克林诺那种风流倜傥、发型完美、衣着光鲜的美男子,因为她有智慧,还因为她在派对上会由于一个拒她于千里之外的批评家而伤心落泪。如果她心肠不是那么软的话,她也许会讨厌我。出于对她的好感,我请她出去吃饭,然后去看电影。我不知道奥萨诺会对我此举有何评论——一个易受伤害的女人随时都可能宰了你。

    有趣的是我和她的约会不是为了满足性欲。我很喜欢她,仅此而已,因为尽管她很美,眼睛充满泪水还能露出幸福的笑容,但是第一眼看上去她的确不是一个性感女郎。或者说是由于我缺乏经验而看不出来,因为后来奥萨诺见到她时,说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性魅力就像裸露的高压电线放电那样强烈。我把奥萨诺的这些评语转告给她,她说那一定是在她认识了我之后才产生的现象,因为在认识我以前很久,她已经和性无缘。我告诉她我不相信她的这些话并取笑她,她对着我快乐地笑起来,还问我是否曾听说过有关震荡器的事。

    一个成年妇女向你透露她使用震荡器手淫的秘密,居然还燃起你对她的爱火,这说起来觉得可笑,其实不难理解,言下之意就表明她不是一个淫妇,何况她长得美丽,又身处一个男人追女人就像猫追老鼠那样迅速又普遍的环境中。

    我们最终上床之前,足足有两周共五次一起外出,也许我们在一块儿睡觉前过得更快活些。

    白天我到厂里上班,写剧本,和莫勒马喝几杯,然后回到贝佛里山酒店的套间里阅读,有时去看电影。在和詹娜丽约会的那些夜晚,她先来我的套间,然后开车陪我去看电影,再去吃饭,之后又回到我的套间,共饮几杯,畅谈一番。在凌晨一点钟左右她回家。在这段时间,我们是好朋友,不是情人。

    她告诉了我她和丈夫离婚的原因:她在怀孕时,渴望过性生活,他却因为她怀孕而不理睬她。孩子生下来后,她一心扑在养育孩子上,每当看到奶水从自己乳房涌出而孩子拼命吸食时,她都很兴奋。有一次,她叫丈夫也尝尝奶水的味道,希望能让他通过吸她的奶头而感受到奶水涌出的情趣,她原以为他一定会很乐意接受的,哪里知道他竟然厌恶地掉过头去。他的这一举动中断了她对他的情分。

    “我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过这件事。”她说。

    “他准是疯了。”我答道。

    有一天深夜,在套间里,她坐在我身边的沙发上,我们像小孩似地拥抱。

    当时我已经很喜欢她,她既然不愿意,我也不勉强,更奇怪的是我甚至没有那种遭到了拒绝的感觉。我们又在沙发上搂抱起来,当她准备离开时,我问她第二天晚上来不来,她说还来,我心里就明白她到时会和我上床的。

    第二天晚上她走进套间,吻了我之后面带微笑地说:“见鬼,猜猜出了什么事?”

    我再无知,听到一个准备和自己上床的女人说出这话时,心里也有数,但我并不担心。

    “我的月经来了。”她说。

    “如果你认为无碍的话,我并不在乎。”我说着就携着她的手领她进了卧室。

    在一个小时内我们就造爱了两次,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这么疯狂过了。后来两人都感到口渴,我就到隔壁房间去开了一瓶早已准备好的香槟酒。我回到卧室时,她已穿上了内裤,双腿交叉地盘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条湿毛巾,正在把白色床单上的深红色的血迹擦去。我手里拿着香槟酒杯,光着身子站在那里看着她。此刻我只觉得心头充满温情,而这正是厄运的信号。她抬起秀发蓬松的头,棕色的大眼睛带着严肃的神情,对我微笑着说:“我不想让女佣见到这个。”

    “是的,不要让她知道我们干的好事。”我说。

    她非常专注地擦着,用近视的眼睛近距离地看着床单,以便确保她没有留下血迹,然后把湿毛巾扔到地板上,从我的手里接过一杯香槟酒。我们坐在床上,喝着酒,高兴而又傻乎乎地相互对视而笑,仿佛是为整个队出了力的球员,又像是通过了一场重要考试的学生。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没有真正爱上对方,这样的性生活虽然不错,但仍称不上心满意足,达不到忘我的程度。我们呆在一起感到很愉快,我挽留她住一晚,她不肯,坚持要离去,我也没有追问原因,估计她是和某个人同居,故此可以很晚才回家,但不能在外面过夜。我没有为这件事伤神,这也许就是没有爱上对方的好处。

    妇女解放运动的效益之一也许在于使恋爱变得没有那么粗野,因为真正的恋爱总是以最粗野的传统方式出现的——不打不相爱。

    有一次我返回纽约料理家事后回到加利福尼亚,我们原来约好了在我回来的第一天晚上见面。我迫不及待地赶回旅馆,途中闯红灯,结果我开着的那辆租来的车被另一辆车撞倒了,幸好我没受什么伤,我猜测自己的脑部可能只是受了些轻微的震荡而已,最大的损失就是必须买辆新车赔偿。我回到旅馆赶紧打电话给詹娜丽,她却惊讶地说她以为是第二天晚上才见面,我听后气得七窍生烟——为了见她我差点丧了命,而她倒好,轻描淡写地用两句话就敷衍过去了。好在当时我还能够强忍着怒火,表现得很有礼貌。

    我告诉她第二天晚上我有别的事,只好在这个星期的晚些时候我知道何时有空之后再打电给她,她根本不知道我在生她的气,还和我在电话里聊了一会儿。之后我一直没有打电话给她。过了五天,她打给我,开口就骂:“你这个狗娘养的,我原以为你真的喜欢我,想不到你竟用唐璜的伎俩来对付我!不给我打电话,你为什么不干脆开诚布公地对我说你不再喜欢我了?”

    “听着,”我也毫不客气地反击“你才是个骗子,你明明知道我们约好了那天晚上见面,你因为有别的更好的事要干就故意取消了约会。”

    她平静而又很有说服力地说:“也许是我误会了,要么就是你弄错了。”

    “你是个该死的骗子!”我说。我对自己的无名火也感到难以置信,也许我的愤怒还有别的原因:我很信任她,觉得她很了不起,而她却对我耍女性的古老的鬼把戏,我讨厌这种玩意,因为在婚前少女们和我玩过这一手,曾弄得我火冒三丈,只不过那时候我并没有真正把她们放在心上。

    事情要是这样结束了,我也不会太在意,但过了两个晚上,她又打电话给我。

    我们在电话里互致问候,然后她说:“我以为你真的喜欢我。”

    我禁不住说:“宝贝,对不起。”我自己也弄不明白为什么会突然叫她“宝贝”我从来没有对她使用过这个字眼,而这个称呼把她的怨气全打消了。

    “我想见你。”她说。

    “那就来吧。”我说。

    她笑着问:“就现在?”当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那当然!”我答道。

    她又笑了:“那好吧!”

    大约过了20分钟,她就来到了,我已备好了一瓶香槟酒。

    聊了一会儿天后我问她:“你想上床吗?”

    她说想。

    为什么要描述一些令人愉快的事就那么难?我和她之间的性关系是世上最无罪的,也是最美好的关系。自从孩提时代在夏季整天都可以打球以外,我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幸福过。当然我也意识到,在我和詹娜丽在一起时,我会原谅她的一切不是,而当她离开我后,我就什么都不能原谅她。

    我曾对她说过我爱她,她马上要求我以后千万别再说这样的话,因为她也看得出来我当时口是心非。我答应她以后不说了,一直到现在我也没再这样说过,可是偶然在夜里我们都醒来又造爱的时候,我听见她在黑暗中非常认真地说:“我爱你。”

    这种情意缠绵的废话就像人们在推销某种新的剃须膏或者想让旅客乘坐某条特别航线的班机时所使用的商业用语一样,只是有谁能解释它为什么自古以来都那么有效呢?打那以后一切都改变了,连性行为也变得特别了。

    其实我根本就不想搞婚外情,我的婚姻美满,相当长的时间里,妻子一直是我在世界上最爱的女人,即使在我开始对她不忠以后,她仍然是我最心爱的女人,因而现在我第一次觉得对不起她们两个,觉得内疚。缠绵的爱情故事总是使我心烦。

    从此以后,我干了一些恋爱中人通常干的那些蠢事。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狡猾地向她周围的人打听她的情况,想知道她是否曾为了得到角色而勾引制片人和明星?是否还有其他恋情?是否还有另一个男友?换句话说,她是不是一个荡妇?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时,他的所作所为往往有点不可思议,如果他仅仅只是喜欢那个女子,他是绝对不会这么干的,还有就是即使他平时对自己的判断力充满自信,在涉及到这个女人的问题时,也往往会犹豫不决。一个人在恋爱时的举动,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如果我探听到她确有污秽的话,我是不会爱上她的,把它作为逢场做戏不就行了吗?难怪有那么多的女人怨恨男人薄情。我到处打听时的唯一借口就是我多年来一直是个隐居的作家,正处在不善于和妇女交往的阶段。经过一番打听,我始终查不到她有任何丑闻:她从不参加派对,和男演员没有任何瓜葛。实际上,她作为一名经常在银幕上亮相的女子,被人们了解的却很少。她没有和电影圈中的人一起活动,也没有到圈中人经常去的餐馆吃饭,花边新闻专栏里从来没有刊登过她的任何事,一句话,她是个老实的隐居作家梦寐以求的情人。她甚至喜欢看书,我还能对她有什么苛求呢?

    经过这次打听,我吃惊地发现多兰-路德从小就和她在田纳西州的一个小镇里长大,他还诚心诚意地对我说她是好莱坞最正直的女郎,叫我别浪费时间去到处打听她的事了,还告诉我和她在一起是不会上当受骗的。听了他的话后我很高兴,问他对她的印象如何,他说她是他所认识的女人中最善良的。过了一段时间,詹娜丽亲口告诉我,他们两人曾经是情人,一起同居过,也是多兰把她带到好莱坞来的。

    她是个独立性很强的女人。有一次我们坐她的车兜风,我想为她付汽油费,她笑着拒绝了。她不在乎我的衣着,更高兴我也不在乎她的衣着,我们穿着毛衣和牛仔裤去看电影,在昂贵的餐厅吃东西,我们花得起这些钱。一切都那么完美,性生活也越来越和谐,几乎可以和少年时代的性爱媲美。由于性生活前的充分爱抚,两人所得到的快感比任何色情爵士音乐所描写的性爱都更让人销魂。

    有时我们商量要给她买华丽内衣裤的事,但是始终都只停留在口头上。

    在那段幸福的日子里,我的这位金发情人就像天方夜谭中讲故事的女人那样向我讲述了她的生平,如此一来,我过的就不是两种而是三种生活了:一种是我和妻子在纽约的家庭生活,另一种是我和詹娜丽在洛杉矶的生活,第三种就是进入詹娜丽和我认识以前的生活中。我把波音747当作魔毯,在这些生活中飞来飞去。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快活过,为电影写剧本简直就像打台球或赌博那么痛快,那么悠哉悠哉,我终于找到了生活的真谛,过上了舒心的日子,而且妻子幸福,詹娜丽幸福,孩子们也幸福。阿迪不知道其中的奥妙,可是有个晚上我们一起吃饭时,他突然对我说:“你知道吗?我是第一次感到再也不必为你担心了。”

    “这种感觉有多久了?”我问他。心里暗暗思量也许是由于我写的小说获得了成功和从事了电影创作。

    “就在刚才,”阿迪说“就在此刻。”

    我立刻警惕起来,他继续说:“你以前没有真正快乐过,老实说,你以前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没有真正的朋友,一天到晚不是看书就是写作,从不参加社交活动,不看电影,不听音乐,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即使我们两家人节假日一起聚餐,你也受不了。你甚至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也不觉得快乐。”

    我听了他的这番数落既惊讶又难过,他说得不对,也许我看起来那么冷血,可是我的内心世界并非如此。既然连阿迪都这样评价我了,那么其他人眼中的我会是个什么样子啊?我觉得想呕吐,又一次感到了孤独。

    “你说的不是事实!”我说。

    阿迪对我微笑着说:“当然不是事实,我的意思是你现在除了我,会向其他人展示更多的东西。维丽就说你现在比以前容易相处多了。”

    这话又一次刺痛了我,这些年来我妻子从没有向我抱怨过什么,也从来不责备我,我竟然毫不察觉她的不满。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除了婚后的最初几年,我从来没有使她幸福过!

    “她现在幸福了?”我问他。

    阿迪点点头。我心想这该有多蠢呵,我对她不忠才能使她感到幸福?我突然感到我现在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爱维丽。这种对妻子不忠反而更爱妻子的想法来得太容易,就是从我正在阅读的教科书里得到的,因为当我发现自己处于一般不忠实的丈夫的位置后,很自然地开始阅读有关这方面的文学作品以寻求精神支柱,现在对此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维丽不介意我经常出差到加利福尼亚去?”我又问阿迪。

    阿迪耸耸肩说:“我认为她喜欢你出差。你知道我已习惯了你的臭脾气,你可真是个毛坑里的大石头。”

    他的话又一次弄得我目瞪口呆,但我总不能对自己的哥哥发脾气啊。

    “那好吧,”我赌气地说“我明天又要动身去加利福尼亚搞电影创作了。”

    阿迪笑了,他了解我的感受,所以说:“只要你经常回家就行,我们的生活中不能没有你。”他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充满温情的话,那是他察觉到我的感情受到了伤害才这么说的,他仍然像以前那样哄我。

    “去你的!”我说完以后心里又痛快了。

    再过24小时我就将在离此地3000英里的地方和詹娜丽双双在床上,听她诉说她的人生历程了。

    她最初给我陈述的经历是她和多兰-路德在田纳西州的南方小城约翰市里青梅竹马时的故事,后来他们成了情人,而且结伴来到加利福尼亚发展,她做了演员而多兰-路德当了一名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