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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五十一章接触乌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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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在后队和贾诩联络感情,关心他的饮食起居,顺便问了一下,最近行军途中有没有想女人,要不要本公子回去帮你物色几个几十个小妾。我心里一直在念叨着,贾诩,你可别使坏,本公子可对你不错。

    贾诩脸上一直保持着一种受宠若惊的笑,连连点头;“公子,诩这几日跟着公子征战,实在欣喜若狂,吃得饱睡的香,只要能跟在公子这样的人身边,受点苦不算什么。”心里却在想,ru臭未干,还想花言巧语的收买我。我心里也在想,姓贾的这小子邀宠献媚大拍马屁,没安好心,我待看紧一点。

    文丑的通讯兵突然策马奔驰而来;“报,二公子,文丑将军已经依山下寨,特派我来通知公子。”崔琰这几日一直身ti欠佳,大概是多日舟车劳顿没有得到很好的休息造成的。我摆手止住行军。崔琰捂着肚子,骑在马上,过来说;“公子,兵贵神速,文丑为何停滞不前。”我心里想,论打仗我们都是外行人,文丑是先锋大将,还是尊重他的意见。我急忙翻身下马,把崔琰服下来,关切的问;“先生,您下来,我来为您把脉。”崔琰知道我懂得医道,不过此刻显然不是治病的时候,摇头道;“算了,公子,还是先和文丑会和为是。”我想了想道;“就让田先生和文和先生带队先行,我留下来,看看你的身ti。”

    贾诩眼中闪光,心想,袁熙小子有些本事,这收买人心的手段可不一般。崔琰无奈下马,我对贾诩道;“请二位先生先行一步,和文丑会和,本公子稍后便到。”

    贾诩和田丰无奈,只得继续前行,我为崔琰把脉,心中大惊,没想到他竟然患上了痢疾,这病要是在现代根本算不了什么,可是在大汉朝却是可以要人命的。好在我有银针随身,可以暂时缓解他的痛苦,要完全根治则不可能。我取出针,为他诊治一番,崔琰略微舒服,便催促着继续前行,我为了迁就他所以走的慢了,十几里路走了半个时辰还多。

    文丑刚刚下寨,正在命令士兵,在寨门外插满鹿角,用来防止敌人骑兵突袭,田丰和贾诩的大队人马就赶到了。待贾诩田丰带着骑兵入营,寨门外突然响起两声炮响。无数身穿黑甲的乌桓兵从山坡上掩杀下来,当然有的滚下来的,还没和我军交手,就脑浆迸裂而死。

    文丑下寨的地方,照他的观察,应该是兵法六种地形中的‘挂者’地形。兵法云::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险者、有远者。此处地形低洼,背有高山,前后有峡谷,敌可以来,而我军却不能退,正是地形中的‘挂者’。所谓‘挂者’,即是只可前进却不能返回的地域。文丑想,这些乌桓狗,一定是算准了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从此地走出去,所以才在山坡上埋下伏兵,老子就偏偏的不上当,看你能奈我何。

    山坡之后,千万只马蹄践踏地面的声音犹如雷鸣。一队队形杂乱速度飞快的骑兵出现在文丑的视线里。这些人头上大多梳着很多条辫子,一个个胡子邋遢皮肤赤红黝黑,活像野人。乌桓兵手中的胡刀,足有五六尺长,精光夺目苍白的刀刃呈圆弧状,就像是胭脂山上野山羊的角。每把刀的刀背,都有两三寸厚,这种刀,一般一刀可以轻轻松松消掉一个脑袋,要是两个敌兵靠的近了,锋利的刀刃也许可以把两颗头颅断掉。刀刃上不会留下一丝一毫的损伤,不会卷口,也不会有缺口。比汉人的刀,好太多了。这些马的速度,至少胜过中原两倍,这不但是种马的问题,还有骑者的原因。

    文丑注意到,这些野人,嚎叫着,咆哮着、奔驰着,身ti的曲线,却总是随着路面的颠簸和马体保持着一种和谐。让骑士来配合马,这是中原骑兵完全没有涉足过的境界。

    骑兵速度虽快,马上的骑士虽勇,但却没有收到半点效果,因为他们发现自己面前竟然多出了一座营寨。飞驰的战马由于没有良好的刹车系统,在惯性的引导之下,带着他的主人,一起扑向鹿角,然后就听到无数声的惨叫,惨叫很凄厉,有马的,也有人的。

    文丑的弓箭手已经准备好了,六千名弓箭手,分为三组,第一组两千人,半曲着腿,把两千只劲箭,用尽全力射出,就蹲着身子后退,后面一排弓箭手,就补上来,再射出两千只可以夺走很多性命的箭矢,然后退后——这样既节省时间又节省体力。

    乌桓兵也开始射箭了,这次文丑是真的大吃一惊,不但大吃一惊还差点中了箭。这些乌桓兵,强悍到什么程度,他们的pi股就像是长在马背上,无论做出多么夸张的动作,都不担心会掉下来,奔跑的时候射箭,扭头的时候还射箭,一手勒住马缰,另一只手还在射箭,甚至于临死的时候,还再射。

    他们的箭射的很准,这是长期在苦寒地带打猎射击活靶子练出来的,中原兵比不了。一会功夫,鹿角之后的冀州兵就死伤一大片。乌桓兵更惨,光是被自己的马蹄踩扁脑袋的至少也有上千人吧。到了最后,他们奔驰到寨门简直就是在自己的战友身上奔驰了。狼群,绝对是狼群,不管前面死了多少人,后面的还是一样往上冲,比刚才更猛,大家都争着去死,生怕落在后面。这一点也让文丑这个没受过什么高等教育的将军咂舌不已不能理解。

    文丑看看乌桓兵的箭矢射的差不多了,人死的也差不多了。他们的嚎叫声小了很多,知道现在是掩杀的时机了。右手握住自己的飞云枪,左手向身后一招,跨上马背,大吼一声;“杀——”寨门内的弓箭手还在放箭,而且比刚才更密集,密集的箭矢,射住了乌桓兵冲锋过来的两翼,把它的中军bao露给文丑势如破竹的骑兵。

    文丑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一马当先迎着漫天箭雨,杀出营寨。文丑战马也不慢,他一边用飞云枪剥落射来的箭矢,一边前冲,不断地突刺。身后立即传来,冀州兵被箭射中的惨叫声。文丑一枪一个,把乌桓兵刺下马,每听到一声来自中原的惨叫诸如——我的妈、哎呀、我靠、之类的,他就会相应的刺死一个乌桓兵,同时在心里说一声,没事,‘兄弟你安心去吧,哥给你报仇了。’

    在文丑悍不畏死的冲锋下,身后的冀州兵也受到了感染,先前对于这些野人的恐惧也消失无踪,一个个狂吼道;“弟兄们和这帮野蛮人拼命啊,上啊。”但是一般喊出这种豪言壮语的,大多会扭头跑掉,因为真正拼命地是没有时间喊话的。

    乌桓人的胡刀虽然锋利,但是长度上却逊色于中原的矛戈长戟,有时候,冀州兵会一枪刺进乌桓兵的心窝,乌桓兵嘴里叽里咕噜的骂一顿,就翻白眼翘了。也不知道他们说的什么,估计也是我靠,我的妈,或是问候老娘这一系列吧。但是如果冀州兵的枪,有一点偏差,没有刺中心脏或咽喉,接下来,就是寒光一闪,白光一抹,脑袋骨碌碌的滚出去十几米远,在马蹄之间传递着。那个胃里插着铁枪的乌桓兵立即振作一下,狞笑着去别处杀人了。乌桓兵的强悍至此可见一般。

    我听见炮响的时候,就知道出了事情,心想大事不好,一定是文丑的骁骑营遇伏。瞥了一眼身边马上的崔琰道;“先生,请到我的马上来,快。”说完也不管崔琰同意不同意,直接把他从马背上拎起来,放在身后。大喝一声;“先生,坐好。”右手中悍枪,飞扬,两腿一夹马镫,马就飞奔出去。

    我来到战场的时候,这里已经是尸横遍地,残肢断臂满天飞,红色的血水在风中化作粉末,每一次呼吸,都能吸入不少。我对崔琰道;“先生,你抱着我,不论出了什么情况也不要动。”战马狂嘶一声,冲着乌桓兵过去,悍枪展开来,点、刺、扫,一瞬间便把五名乌桓兵刺下马背。一把冒着寒气充满血腥味的胡刀,削向崔琰小腿,我立即警觉,悍枪回旋,把胡刀弹开,旋转地枪身,顺带着刺入乌桓兵的尸体。悍枪的悍勇立即发挥,乌桓兵的尸体,被悍枪举起来,挥出去,砸在另外一名乌桓兵的身ti上,两人就结伴去见阎王爷了。

    附近的乌桓兵看我如此悍勇,而且枪式霸道,无法抵挡,纷纷不敢上前。突然身后一阵疾风响起,我带着崔琰低头闪过,想也不想,向背后使出一招‘黄沙漫漫’一瞬间刺出几十枪。令我惊奇的是,一阵刀枪交击,火花飞溅之后,那人竟然还活着,看来是对方的将军级人物了。我瞥眼看到文丑,文丑正在狂杀,就像是在自家的麦地里收割甘蔗,飞云枪所到之处,立即就躺倒一片,不知道多少失去主人的乌桓马,在战场上嘶鸣,也许他们在问候文丑的老娘也说不定。

    我碰到高手的同时,一个头戴牛角身穿金色盔甲的野人大将,也对上了文丑,那员乌桓将,似乎还有些本事,竟然在文丑的手上挣扎了五招,才被文丑一枪刺入咽喉。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不相信自己如此不堪一击。

    我的对手已经转过头来,胡刀舞动的虎虎生风,每发出一刀都会配合一声野兽的嚎叫,我听得烦了,对崔琰道;“先生坐稳。”猛地塌腰,举枪上架,使出全身力气弹开胡刀,那乌桓将还想稳住刀式回招,枪尖却已经刺入了他的心窝。

    我敢说这里没人比我快,因为方才那一枪是赵云的枪法,最快的枪法。

    乌桓这一队伏兵,一共有八千多人,本来是预备着要挫挫冀州军的锐气,让我军闻风丧胆的。所以就派了两名大将来埋伏,一个是乌延副将阿速,另一个是辽西千户纳西,这两人在乌桓不是出类拔萃的,但是武功和勇气也都不弱。这两人运气太差,遇到了文丑,不然,也许冀州军就要倒霉了。

    阿速和纳西一死,乌桓兵顿时就像是被狼驱赶的羊群一般败北,凭借着精湛的骑术,有不少乌桓兵逃出重围,但也有不少,转身的时候,看到一截枪头,从自己的胸口露出来。

    冀州兵中又有人大喊道;“弟兄们杀啊,乌桓人败啦。”可能刚才那位同志还健在呢。他这一喊,的确是有鼓舞士气的效果,冀州兵士气大振,疯狂的骑马追杀,有的人追过了头,都快追到鲜卑王庭去了。回头一看迷路了,才吓得跑回来。

    一条二十里长的山路上,尸体交叠,不计其数。我和文丑回来的时候,很多士兵已经因为争夺战利品而自相残杀了。文丑过去大吼了一声;“谁在抢夺,老子第一个斩了他。”所有人都不敢抢了。这一战,乌桓兵没有收到围点打援出奇制胜的效果,却动摇了自己的军心,不过这点损失还算不了什么,他们并不在乎。冀州军损失将近千人,俘获辎重无数,算是胜了,不过胜的有点惨烈。连文丑后来回忆起来都说;“这些人他ma的就不是人,是野兽,是狼。”

    打扫完战场,已经是午夜,崔琰是个文人,见不得这样血腥的场面,似乎有些恍惚,我让他休息一下。贾诩不知道为什么发了好心,特地跑到中军帐来说道;“二公子,文将军,此地不可久留,必须立即撤走,否则敌兵若大举来犯,我等就全玩完了。”我心想怪不得这么好心,原来是怕自己跟着乱军一起死了。

    我笑道;“先生的意思,改到何处下寨。”贾诩不假思索道;“过了前面山坡,向前二十里,就是平地,那里有一片向阳高地,易守难攻,绝对可以下寨,我们不如移兵过去。”我心里这个气,tuo口而出道;“你刚才怎么不说。”

    贾诩一愣,笑嘻嘻道;“我也是刚才和几个乌桓俘虏聊天的时候在知道的。”

    “聊天,”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先生懂得鲜卑语言吗?”贾诩咽了口唾沫,像是警觉自己说错话,干笑道;“懂——略知一二——”

    我心想太好了,没想到,无意中找了个翻译出来。不错。我立即下令拔营,拔营之前,我亲自率兵五千,堵住大路道口,以防乌桓兵去而复返,趁乱突袭。

    贾诩说的那个地方,经过田丰和文丑还有崔琰的反复实地调查和论证,证明是一块山明水秀的风水宝地,别说下寨,就是当坟地用,后代子孙都能做到太尉的官职,死在这里也不冤枉。而且这里地势很高,站起来就可以看到乌桓人的营帐。我立即下令下寨,并且让士兵们好好休息,慷慨的表示,自己可以巡夜请大家安心。冀州军心里都很激动,觉得这个二公子还蛮不错的吗,知道体恤下属。我心里偷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