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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重生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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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说一下,宋轩发了仙界feng流特工请大家支持一下。

    我是一个古惑仔,疯狂的古惑仔,天生的亡命徒。拥有最快的刀,和无限的霸道,令人生畏的悍勇。也有致命的弱点就是没有脑子。

    我冲动,不顾一切。我暴躁,很多时候没有理智。大家知道成功的古惑仔不是这样的。像我这样的,一般会被称作是街头上的‘烂仔’。不值一提,有勇无谋的小混混。

    没有地位,我依然潇洒,被人奚落,‘他ma的’老子砍他。可这样就会结下无数的仇家。

    冲动是魔鬼啊,我就像是个被魔鬼附了身的人,等待我的只有无边的黑暗。历史只会成就智者,或者是智勇双全的人,莽夫从来都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我他ma的就是笑柄。

    还是众矢之的。

    虽然冲动,但我恪守帮规,暴躁之余不忘义气当先。坏了,白痴,这个年代谁会欣赏只会循规蹈矩,不耍阴谋诡计的人。你对兄弟讲义气,更是笨蛋,不看电视啊,大哥。兄弟是用来利用和出卖的。

    利用完了再出卖吗。

    这一切注定要和一些词联系在一起。什么词,陷阱、寻仇、报复、追杀、死亡。

    就在公元n年的一天,我终于迎来了这一切的终结,作为一个结下无数仇家的我,注定会有这样的结局。

    我买了一包香烟,取出一支点燃了。火柴上,微弱的火焰还没有来得及熄灭,烟头上清淡的白烟刚刚升起的一瞬间,刀光闪烁。

    不是一把,是将近三十把。明晃晃的片刀。我虽然没脑子,可不是笨蛋,刀子划破肌fu,砍裂骨头的滋味并不好受,这个常识从十五岁起我就知道了。

    六十几双血红发亮的眼睛向我瞪视过来,眼神化作一道道无形利剑戳刺着我。

    我一把把烟头抛,猛然转过街角,向胡同跑去。三十个人把路都堵住了,我只有这个角度可以逃走。

    想不到,这些hei社会的大哥,还懂得兵法,‘围而必缺,穷寇莫追’连孙子兵法都用上了。

    我在一时冲动之下,跑进了一条死胡同。

    怪不得这些家伙闪开一条路让我跑,原来算准了我会这样做,哎,谁让咱是有勇无谋呢。他们根本就不追我,只是慢慢的合拢来,把胡同的出口堵住,然后一点一点的向我逼近。

    其中一个穿着黑衬衫,高平头上染着五六种颜色的家伙,用刀指着我,冷笑着说;“燕少君,你他ma的也有今天,还记得我大哥的腿是怎么瘸的吗?老子今天要你拿命来赔他的右腿。”

    我冷笑了一声,从身后抽出一把片刀,大叫着说;“黑老er,你大哥的腿是我砍的不假,不过我们两个之间并没有仇怨,不过就是因为几句口角大打出手,他打输了那是技不如人,也怪不到我的身上,我们出来混的本来就是有今天没明天的吗?”

    黑老er回头看了一眼他的小弟,点了点头,淡淡的说;“没错很有道理,我们出来混的本来就是过一天算一天,不过——。”他狞笑了一声说;“少君哥,你是注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我的悍勇激发了勇气,一股热流猛然窜入胸臆之间,胸膛就像是要爆裂开来,从小到大越是危险,我就越亢奋。

    黑老er两臂一挥,说了一句,军官的经典台词“兄弟们,给我上。”应该还有一句潜台词没有说出来。

    “你们上去拼命,我先在一边消消气。”这就是hei社会的大哥。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活的长活的久。

    ‘一将功成万骨枯’烈士的鲜血可以染红大红征袍。战友的枯骨,可以铸就你上升的阶梯。

    其实黑老er根本就没有想要我的命,他也不敢。毕竟人命关天吗?在大街上砍死人,就算是hei社会大哥,也不容易逃tuo的。

    这一次又是冲动惹的祸。

    魔鬼啊,你只是赐给我冲动,却没有施舍一点魔力给我。

    由于我的奋力抵抗,先后有七八个人在我的悍勇刀光之下被砍伤,哀号着倒。假如我有援兵到来,这些人可能会被我的‘快刀’吓走,可是如此悬殊的兵力,三十比一,我还如此激烈的反抗,那么只会激起他们的凶性。

    这些人已经杀红了眼,海浪一般向我涌过来,我也是血肉之躯,而且也不会少林绝学,‘金钟罩铁布衫’,不到五分钟已经身中二十余刀。伤口遍布全身,全都深可见骨,鲜血一个劲的向外狂涌。

    当我被送进医院的时候,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奄奄一息。

    我感觉自己心脏跳动的速度,越来越缓慢,脑中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有点想要睡着了。伤口也不痛了,全身懒洋洋的感觉还很舒服。

    这就是死的感觉。

    早知道是这样老子也不害怕了。

    不过,紧接着医生说的一句话,像一把利剑直我的心窝,痛的我心肺俱裂,加速了我的死亡。

    ‘哎’医生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惋惜的说;“假如他可以得到及时的输血,还是有一线希望,不过他的亲朋好友,听说他被人砍伤竟全都无动于衷,也没有一个人肯来为他输血,医院血库里的血也恰巧在这个时候用光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掉。”

    “他的父母兄弟为什么这样冷漠无情。”一个善良的女护士,惊骇的说。

    “据”那个大夫把手放进白大褂里,有些踌躇的说;“据说,这个人好勇斗狠,争强好胜,脾气坏的要命,几乎每天都会跟人发火,搞得众叛亲离,他身边的人都被他得罪光了,所以他的死对于大家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女护士叹息着说;“这似乎太不近人情了,我不相信,他一辈子没有做过一件好事。”医生笑了,淡淡的说;“他的弟弟最后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把任何一件好事变成坏事。最伟大的成就,就是可以让一件芝麻大点的小事,像星星之火一样燎原。死了活该,一点也不可惜’。”

    太绝情了,这句话断绝了求生的心念。

    我用尽全力,发出了最后一声哭号,就离开这人世。

    不是为了死亡哭号,我不惧怕死亡,只是不能面对失败。‘人’,一个人最大的失败是什么,就是‘亲情、友情、爱情’的失败,这种失败是任何成功也无法弥补的。

    当‘我’的眼睛闭起来,就感到自己化作一阵浮游飘忽,从躯体中分离开来。哭号声徘徊在病房里,那个善良漂亮的护士似乎是被吓坏了。像一只受伤的小鸟,迅速的钻入高大英俊的大夫的怀抱中。

    大夫的眼中闪着光,嘴角牵动,露出幸福的微笑。护士俏脸微红,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温暖的怀抱。一段‘绝恋’在我的哭声促成下,正要上演。人生真的很美好,到处充满了惊喜与未知。

    这一刻,大夫和护士遭遇了‘爱’和‘激qing燃烧’,而我却遭遇了死亡,被世界遗弃的,彻彻底底的死亡。

    从脚趾一直到发丝的死亡。

    算了,我不想再来打扰这一对幸福的恋人,我有我的归宿,那归宿就是‘奈何桥’。

    没奈何,可奈何,无可奈可,人生本来狗屁不通,无可奈何。

    可是,哈哈——。

    我居然还可以笑出声来。不为别的,只为眼前奈何桥上,这个黑纱笼yu体,,娇俏可人的古装大美人。

    我惊奇的发现,原来‘孟婆’竟然是一个美人。

    奈何桥的形象立即在我的意识中模糊了,只知道,大概是一座有红漆栏杆的石桥吧。我把全部精神都放在了‘孟婆’的身上。

    她很美,一个清纯娇憨的少女。纤细的足luo下没有穿鞋子,赤着的脚上,露出平敛的脚趾,殷红的指甲。

    嘴角微微上翘,显得很刁蛮,还有几分人性。

    在她的头上有一盏宫灯,灯光昏暗,她正在灯下慨叹。

    右手里拿着一把汤匙不停地搅动,热气从她的纤手中向上升起。她正在熬汤——“孟婆汤”一想到孟婆汤,我不由得激灵灵打个冷战。为什么要喝‘孟婆汤’,我把它看做一种消极的逃避。作为一个失败的人,我不想逃避,争强好胜的意识一再的告诫我“你,一定要,赢回来,重新活一次。”

    孟婆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淡淡的说;“你色迷迷的看着我干什么,是不是想要下一辈子做猪。本婆婆的豆腐也敢吃,你死的可真是不冤枉。”

    我的悍勇又上来了,一股热血直冲脑际,奔过去,在她鲜艳xing感的檀口上吻了一口。死都死了,还怕变成猪吗?

    这样的妞不泡,做鬼做猪都没有前途。

    他ma的,吻了在说,一切后果,少君哥,我一人承担。

    孟婆被她亲的呆住了,手中的汤匙‘啪’的一声掉在锅里。我狠狠的盯住她,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报复。大不了就是下油锅呗。

    孟婆娇憨清纯的脸上竟然升起一朵红云,红云消散。她的交躯开始颤动,美丽的眼眸中骤然蒙上一层湿雾,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她哽咽着说;“你过来。”

    老子是从刀尖上滚过来的,还怕你,当即大摇大摆的走过去。孟婆突然站起身来,一把揪住我的衣领,孤寂凄凉的眼神透过眼前的晶莹的泪花,直射入我的心湖之中。

    我还没有来的及反应。充满甜香的g唇已经凑过来,小舌轻轻的敲开了我的两排牙齿。我如遭雷击,险些昏厥。她舌尖上的温柔迅速扫荡我的全身。我全身战栗着回文。她低低的呻出声。

    美妙的小舌,从我的口中抽离开。她轻轻的问了一句;“我的泪水咸不咸。”我仔细回味着,点了点头说;“是甜的,在口中是咸香,流到心里就是润色心田的蜂mi。”

    她的yu体在黑纱下若隐若现,我紧紧地收拢双臂,把这块散发着缕缕甜香的温香软玉抱满怀。

    孟婆交躯扭动,挣扎着推开我,说;“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多谢你,让我的心重新跳动,又一次体会到悸动的滋味。不过,你不可以在这里久留,必须马上走,否则被判官发现了,说不定真的会下油锅,勾冥界的公职人员,罪过可是不轻呢?”

    我在她的粉tun上狠狠的捏了一把,又低下头吻她。孟婆闭目呻,眼中泪光重现。

    “尽管我不舍得你,可是你一定要走,我感觉‘鬼卒’已经向这边走过来了。”

    我停止了对她的轻薄,豪气万丈的说;:“拿来吧,我喝完了汤,马上就走。”

    “喝个屁汤,你这个白痴,人家这样对你,还忍心让你喝着‘忘魂汤’吗。你赶紧走吧。”孟婆焦急的跺着脚说。

    我急了,大声说;“这样会连累你的,我少君哥,可不做这样没义气的事情。”

    孟婆看着我,一瞬不瞬的,我可以感觉到她的深情,那是寂摸爆发的真挚感情。她幽幽的说;“记住我眼泪的味道。”远处传来一阵杂乱无序的脚步声,她紧张起来,大力推了我一把说;“快走,你从六道轮回下去,投身到公元一百八十年,三国时代,投身于袁绍之妻刘氏腹中。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我来不及和她话别,满含着热泪离去。向那所谓的六道轮回中纵身跳下去——

    整整的几个月我都被一层脂肪包围着,没有酒喝,更加不能抽烟,就连所吃的饭都是由一根连接着我肚脐的管子,输送进来的。这里太舒适了,不用工作,就有饭吃,不用呼吸就有氧气,整天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再吃,不过就是闷得厉害。实在憋得够呛了,我就用腿,去踢包裹着我的厚厚的脂肪堆。结果引来了,一个女人凄楚的哀号。这个女人就是‘刘氏’,大汉朝司隶校尉袁绍的结发妻子,也就是我的母亲。我的爷爷就是位列朝廷三公的‘司徒袁逢’。二爷爷是‘太傅袁隗’。

    九个月以后,我就在一片欢呼声中降生了。所有的侍女,丫鬟,就像是黄鼠狼钻进了鸡笼,顿时之间炸开了锅。一个劲的欢呼,奔走相告。

    我当时很烦,真的,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本少爷长的帅一点吗,看你们一个个的。不过,最让我生气的还是这群人的麻木不仁,诸位,我还光着pi股呢,这样赤身露体的被你们观赏太‘他ma的’吃亏了。

    好不容易有一个好心的梳着发髻的美眉,用一块锦缎把我整个包裹起来。旁边却伸过来一双虚弱的手臂,把我接过去。绝美的容颜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她的额头上淌着汗,全身都在不住的颤抖。她用柔媚慈爱的眼光一瞬不瞬的看着我,还在额头上亲了一下。

    这就是我的母亲刘氏。

    这一天把我累的够呛,自从辞别了‘孟婆’九个月来过惯了舒适的生活,骤一运动真的是有一点不适应。下午时候,刚刚躺在美人母亲柔软的怀抱中准备睡一觉,不知道从哪里跑进来一个全身戎装,肋配长剑,英俊挺拔的家伙一把把本少爷抱了起来。

    我快气死了,当时就翻了脸,用脚踢他,这个家伙还真是奇怪,我越是踢他,他就笑得越大声。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老子’、的‘老子’袁绍。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满脸阴狠冷漠,一看就让人讨厌的家伙,我从下人们的口中得知,他是我的二叔袁术。

    我忘了自己的身份,还想要开口说话,可是最痛苦的事终于来了,我竟然失去了语言的能力。算了,‘武功尽失’,老子只有从头学起了。

    凭着我的博闻强记,和聪明好学,在三岁的时候,已经可以背诵整篇论语。我说过了,我要重新做人,是不会说了不算的。我要做一个文武全才人见人爱的孩子。

    就在这个四世三公,显赫无比的家族里,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

    “袁熙,爹爹叫你了,快点过来,把昨天学的孙子兵法,给父亲背诵一遍。”天啊,一个刚会走的孩子,整篇背诵孙子兵法,神吧,这算什么,老子的实力还没拿出来呢。怎么说也是初中毕业的水平,这点东西不在话下,而且我还有杀手锏,那就是‘评书’,虽然哥们以前是出来混的‘古惑仔’,可是对武侠小说,和‘评书’可以说得上手不释卷,乐此不疲。所以对历史还是略知一二的。

    三国演义,我听到多了,也看的多了,里面把我的老子袁绍说成是什么,‘志大才疏,色厉内荏外强中干、政治上短见、军事上弱智。’除了长的漂亮一无是处。想起来我就生气,老子看到罗贯中一定宰了他,可惜他是明朝人。

    气归气,不过,说实在的我这个老子还真的是有一点草包,不过我的母亲,偏偏的爱他爱的要死,没办法,就是帅哥一个,偶像派的世家子弟。挺拔俊逸的朝廷武将,任谁看了,都会从心底里赞一声;“袁公子果然有儒将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