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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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辛店已经面目全非,但我奶奶家没变,还是我小时候的样子,只是奶奶死后,叔叔对宅院重新进行了翻修。这房子原本是一座庙,是个什么庙说不上来,是土改时分的,后来我爷爷又盖了两间厢房。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爷爷,我出生前他就死了,只知道他是北辛店最有学问的人。
我考上大学时,我叔叔曾给我写过一封祝贺信,信上说:“你爸爸是我们北辛店第一个初中生,我是北辛店第一个高中生,你是北辛店第一个大学生。”
叔叔在一家中专学校教书,家就在校园里,我奶奶家的房子一直空着,叔叔一星期回来一次,这房子几乎成了叔叔家的别墅。我是光屁股在这儿长大的,奶奶就在门前做针线活儿。当时,门前有一条小溪和一望无际的稻田,现在稻田还在,小溪却干涸了。
我向叔叔介绍了迟小牧,叔叔说:“家里坐吧。”我们便坐在庭院里的石桌石凳上聊天。迟小牧对院子里的一草一木都感兴趣。
“雷默,这院子真像鲁迅先生写的百草园。”迟小牧兴奋地说。
叔叔虽然小父亲十五岁,却也是近六十岁的人了,不过身体硬朗。叔叔从小就长得帅气,老了也不失风度。我们爷儿俩快二十年没见了,老人很激动。
饭菜是我婶儿准备的,饭菜一入口,我的眼泪就流了出来,我在这个院子里没少吃奶奶亲手做的饭菜,如今奶奶已经故去了,我却仿佛还能感觉到她老人家的身影。
给奶奶上坟,我哭得很厉害,搞得迟小牧也流了眼泪。我把奶奶坟上的草用手全部拔净,两条胳膊已经划得伤痕累累,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委屈,哭得几乎晕了过去。
“李张大案”发生后,叔叔从电视、报纸上已经知道了。
“俺们老雷家的人都实在,叔叔真怕你意气用事着了人家的道。”叔叔担心地说。
“叔叔,我做不出对不起老雷家的事。”我信誓旦旦地说。
叔叔高兴了,他拿出老雷家的家谱说:“雷默,你要是不出事就是咱家家谱中第二个有出息的人,用现在的话讲,你是县团级呀,要是在古代那就是县太爷呀。”我看了家谱,祖上最大的官儿就是历城县县太爷。
夜深了,我和迟小牧都睡不着,站在大门前望着月光下干涸的小溪发呆。迟小牧递给我一支烟,我点上火深吸一口,心中无限感慨。
小溪已经干涸了,只剩下两岸丛生的杂草和蜿蜒向前的痕迹。但我的脑海里仍忘不了它常年潺潺汩汩地流淌着的印象。
“雷默,我真羡慕你,心里还有个百草园。我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工作在城市,内心就缺这么个百草园哪!”迟小牧感慨地说。
“小牧,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百草园,那是心灵的庄园,只要守住这个庄园,就不会丢掉信仰,至少不会成为信仰的弃儿。”
“雷默,你别傻了!”迟小牧哈哈大笑地说“现在不是我们背叛了信仰,而是信仰欺骗了我们。曾几何时,年轻女性因为有性经验而羞耻,如今的女孩却因为缺乏性经验而害臊。时代变了,信仰值几个钱?”
我被迟小牧的话震呆了,我觉得迟小牧太可怜了,他连心灵的庄园都丢掉了,让欲火烧得精光,他连精神家园都没有了,只剩下肉欲的发泄和垂死的浪漫。
我告别了叔叔和北辛店,迟小牧开着车,我们向北滩头我姥娘家进发。北辛店与北滩头之间只有三十多里路,过去只有一条土路,小时候,我从奶奶家去姥娘家都是走这条土路,那时候,土路两边除了梨园,就是桃园,现在已经修成了柏油马路,梨园和桃园都成了房子。过小清河大桥时,我又惊呆了,小清河好像干了好多年了,河道里长满了杂草。我小的时候过这条河要用一条大木船轮渡,河里面穿梭往来的全是汽艇,汽艇后面还拖着十几条大木船,那场面很是壮观。
我的游泳就是在这条河里学会的,那时候经常横渡到对岸叫坝子的地方偷桃,有时候也爬到汽艇拖的大木船上去偷西瓜。我母亲说,她小时候,这小清河里清得可以望见大鲤鱼。唉,我这次回乡,奶奶家门前的溪水干了,姥娘家村头的小清河也干涸了,终于,这两条干涸的河流化作我两行涩泪滔滔而下。人生最大的精神痛苦莫过于寻找家园却感到无家可归,寻求安定却到处漂泊。
我让迟小牧把车停下,我们下车漫步在河堤上,虽无河水奔流,却有草甸芳香,我们深吸着清新空气,好不惬意!
我给迟小牧讲着小清河的历史,仿佛耳边汽笛长鸣。人生的遗憾恰恰就是一种有限了。人们除了在有限中期望无限,在过程中期盼永恒,使有限的过程显示出一种无限的意义,还能期盼什么呢?
舅舅家的日子明显不如叔叔家过得好,舅舅为人耿直,万事不求人,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求人如吞三尺剑。房子还是那间老房子,只是院子里的大枣树没有了。
“大枣树太老了,砍了。”舅舅用苍老的声音说。
我记得那大枣树的树干两个人才能抱过来,是弧形的,很好往上爬。树叶覆盖了整个院子,一到雨后,满院子的红枣,让人看了就兴奋。
小时候,我和我姥娘就住在老屋里。老屋是露着房梁的。有一天早上,麻雀叽叽喳喳地叫着,我姥娘在饭屋里做饭,不停地拉着风匣,我躺在床上睡懒觉,我虽然闭着眼睛,但清清楚楚记得自己是醒着的,后来一睁眼身子就动不了了,难受得很,只见房梁上坐着一个“小人”冲着我直笑,还对我比比画画的,我既动不了,也说不出话,但心里清清楚楚的,我拼命挣扎,越挣扎,那“小人”越笑,我急坏了!
这时候,院子里传来了我姥娘唤鸡的叫声,并且推门进了屋,那“小人”突然不见了,我的身子也能动了,我一扑棱坐了起来,对姥娘说刚才发生的事,我姥娘说,你碰上“狐仙儿”了。
后来,我跟母亲也提及此事,母亲说,她小时候也在屋里遇见过这事儿。我对迟小牧说起此事时,他一点儿也不相信。
舅舅家门前原来是一片菜地,姥爷的坟就在那儿,就像从未见过爷爷一样,我也从未见过姥爷,不过,后来村里要在那片菜地里盖小学,姥娘只好给姥爷迁坟,坟挖开以后,姥娘将姥爷的尸骨一块块地捡放在一块蓝布上,我就站在旁边,姥爷的头骨上一颗牙也不少,这是我见过姥爷的第一面,也是最后一面,姥爷的坟就迁到了小清河的边上。后来姥娘与他合葬在一起了。
北滩头的一切我太熟悉了,我无法停止怀旧。我和舅舅跪在姥爷和姥娘的坟前沉默不语。舅舅点着两支烟,又倒了两盅酒放在坟前,低低地说:“爹、娘,你们的外孙子来看你们来了。”舅舅的话音刚落,我的眼泪就已经模糊了双眼。我默默地磕了三个头,渴望两位老人灵魂安息。
我对生死的认识就是从北滩头开始的,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天中午,我和伙伴建国、东升去打猪草,我们横渡过小清河,偷吃了一顿梨,然后又横渡回来,将篮子打满猪草,高高兴兴地往回走。
快到东升家里时,就见东升家的院内院外围满了人,哭声一片。东升知道家里出事了,拔腿就往院子里跑。我和建国也紧跟在后面,跑到院子里,看见两条板凳搭了一块门板,东升的父亲一动不动地躺在门板上,脸色蜡黄。东升的母亲悲痛欲绝。建国的母亲在一边安慰。我听旁边的人说,东升的父亲中午正喝着酒突然就死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死人,害怕得不得了。不可思议得不得了,那时想,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说不动就不动了呢?我好几天都吃不下东西,而且不敢出院子,还是建国天天来陪我,才慢慢地好起来。
从那以后,目睹了数十次生生死死,仿佛也麻木了,生死不过是个轮回,生不带走,死不带去。单位同事的父亲母亲死了,去出个殡;单位的老同志病故了也去出个殡,连东州市前任市长在美国出车祸死了,我和同事还一起布置过灵堂。然而,真正触动我灵魂的死是张国昌的死,他的死让我对生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生的最终意义就是将来对死要有个交代。交代好了名垂青史,交代不好遗臭万年。最起码要在人们的记忆中留下点美好的回忆,就像我奶奶和我姥娘,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我长到多大,心一静下来眼前就闪过她们慈祥的笑容。
张国昌对我也是有过好的记忆的,因为毕竟他对我有知遇之恩,但他对于老百姓却不好交代,他只有以死谢罪,死了人们还不依不饶,还要写小说、写报告文学、写纪实文章来骂他,还要拍电视剧来警示后人。这样的死让活着的亲人无比痛心。
离开舅舅家,我和迟小牧都有些感慨,迟小牧不像来时那么活跃了。
“小牧,是不是累着了?”我笑着问。
“不是,我是想我妈了。”
我一听笑了,心想,出来才几天,这不像一个快到中年的人说的话。过了德州,看到了一片棉花地,迟小牧把车停下。
“老乡,哪儿能买到新棉花?”迟小牧摇下车窗问。
“那儿的棉花都是新棉花。”老乡指了指棉花地边上的一趟平房说。
我和迟小牧走过去,原来这趟平房是一个小型棉花加工厂。
“小牧,买棉花干什么?”我不解地问。
“我妈一直让我给她买点新棉花给我爸做棉袄用,我一直没当回事。”
“买一件新棉袄不就得了。”我笑着说。
“我爸不喜欢穿买的棉袄,就喜欢我妈做的棉袄,我爸说穿上舒服。”
北辛店已经面目全非,但我奶奶家没变,还是我小时候的样子,只是奶奶死后,叔叔对宅院重新进行了翻修。这房子原本是一座庙,是个什么庙说不上来,是土改时分的,后来我爷爷又盖了两间厢房。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爷爷,我出生前他就死了,只知道他是北辛店最有学问的人。
我考上大学时,我叔叔曾给我写过一封祝贺信,信上说:“你爸爸是我们北辛店第一个初中生,我是北辛店第一个高中生,你是北辛店第一个大学生。”
叔叔在一家中专学校教书,家就在校园里,我奶奶家的房子一直空着,叔叔一星期回来一次,这房子几乎成了叔叔家的别墅。我是光屁股在这儿长大的,奶奶就在门前做针线活儿。当时,门前有一条小溪和一望无际的稻田,现在稻田还在,小溪却干涸了。
我向叔叔介绍了迟小牧,叔叔说:“家里坐吧。”我们便坐在庭院里的石桌石凳上聊天。迟小牧对院子里的一草一木都感兴趣。
“雷默,这院子真像鲁迅先生写的百草园。”迟小牧兴奋地说。
叔叔虽然小父亲十五岁,却也是近六十岁的人了,不过身体硬朗。叔叔从小就长得帅气,老了也不失风度。我们爷儿俩快二十年没见了,老人很激动。
饭菜是我婶儿准备的,饭菜一入口,我的眼泪就流了出来,我在这个院子里没少吃奶奶亲手做的饭菜,如今奶奶已经故去了,我却仿佛还能感觉到她老人家的身影。
给奶奶上坟,我哭得很厉害,搞得迟小牧也流了眼泪。我把奶奶坟上的草用手全部拔净,两条胳膊已经划得伤痕累累,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委屈,哭得几乎晕了过去。
“李张大案”发生后,叔叔从电视、报纸上已经知道了。
“俺们老雷家的人都实在,叔叔真怕你意气用事着了人家的道。”叔叔担心地说。
“叔叔,我做不出对不起老雷家的事。”我信誓旦旦地说。
叔叔高兴了,他拿出老雷家的家谱说:“雷默,你要是不出事就是咱家家谱中第二个有出息的人,用现在的话讲,你是县团级呀,要是在古代那就是县太爷呀。”我看了家谱,祖上最大的官儿就是历城县县太爷。
夜深了,我和迟小牧都睡不着,站在大门前望着月光下干涸的小溪发呆。迟小牧递给我一支烟,我点上火深吸一口,心中无限感慨。
小溪已经干涸了,只剩下两岸丛生的杂草和蜿蜒向前的痕迹。但我的脑海里仍忘不了它常年潺潺汩汩地流淌着的印象。
“雷默,我真羡慕你,心里还有个百草园。我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工作在城市,内心就缺这么个百草园哪!”迟小牧感慨地说。
“小牧,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百草园,那是心灵的庄园,只要守住这个庄园,就不会丢掉信仰,至少不会成为信仰的弃儿。”
“雷默,你别傻了!”迟小牧哈哈大笑地说“现在不是我们背叛了信仰,而是信仰欺骗了我们。曾几何时,年轻女性因为有性经验而羞耻,如今的女孩却因为缺乏性经验而害臊。时代变了,信仰值几个钱?”
我被迟小牧的话震呆了,我觉得迟小牧太可怜了,他连心灵的庄园都丢掉了,让欲火烧得精光,他连精神家园都没有了,只剩下肉欲的发泄和垂死的浪漫。
我告别了叔叔和北辛店,迟小牧开着车,我们向北滩头我姥娘家进发。北辛店与北滩头之间只有三十多里路,过去只有一条土路,小时候,我从奶奶家去姥娘家都是走这条土路,那时候,土路两边除了梨园,就是桃园,现在已经修成了柏油马路,梨园和桃园都成了房子。过小清河大桥时,我又惊呆了,小清河好像干了好多年了,河道里长满了杂草。我小的时候过这条河要用一条大木船轮渡,河里面穿梭往来的全是汽艇,汽艇后面还拖着十几条大木船,那场面很是壮观。
我的游泳就是在这条河里学会的,那时候经常横渡到对岸叫坝子的地方偷桃,有时候也爬到汽艇拖的大木船上去偷西瓜。我母亲说,她小时候,这小清河里清得可以望见大鲤鱼。唉,我这次回乡,奶奶家门前的溪水干了,姥娘家村头的小清河也干涸了,终于,这两条干涸的河流化作我两行涩泪滔滔而下。人生最大的精神痛苦莫过于寻找家园却感到无家可归,寻求安定却到处漂泊。
我让迟小牧把车停下,我们下车漫步在河堤上,虽无河水奔流,却有草甸芳香,我们深吸着清新空气,好不惬意!
我给迟小牧讲着小清河的历史,仿佛耳边汽笛长鸣。人生的遗憾恰恰就是一种有限了。人们除了在有限中期望无限,在过程中期盼永恒,使有限的过程显示出一种无限的意义,还能期盼什么呢?
舅舅家的日子明显不如叔叔家过得好,舅舅为人耿直,万事不求人,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求人如吞三尺剑。房子还是那间老房子,只是院子里的大枣树没有了。
“大枣树太老了,砍了。”舅舅用苍老的声音说。
我记得那大枣树的树干两个人才能抱过来,是弧形的,很好往上爬。树叶覆盖了整个院子,一到雨后,满院子的红枣,让人看了就兴奋。
小时候,我和我姥娘就住在老屋里。老屋是露着房梁的。有一天早上,麻雀叽叽喳喳地叫着,我姥娘在饭屋里做饭,不停地拉着风匣,我躺在床上睡懒觉,我虽然闭着眼睛,但清清楚楚记得自己是醒着的,后来一睁眼身子就动不了了,难受得很,只见房梁上坐着一个“小人”冲着我直笑,还对我比比画画的,我既动不了,也说不出话,但心里清清楚楚的,我拼命挣扎,越挣扎,那“小人”越笑,我急坏了!
这时候,院子里传来了我姥娘唤鸡的叫声,并且推门进了屋,那“小人”突然不见了,我的身子也能动了,我一扑棱坐了起来,对姥娘说刚才发生的事,我姥娘说,你碰上“狐仙儿”了。
后来,我跟母亲也提及此事,母亲说,她小时候也在屋里遇见过这事儿。我对迟小牧说起此事时,他一点儿也不相信。
舅舅家门前原来是一片菜地,姥爷的坟就在那儿,就像从未见过爷爷一样,我也从未见过姥爷,不过,后来村里要在那片菜地里盖小学,姥娘只好给姥爷迁坟,坟挖开以后,姥娘将姥爷的尸骨一块块地捡放在一块蓝布上,我就站在旁边,姥爷的头骨上一颗牙也不少,这是我见过姥爷的第一面,也是最后一面,姥爷的坟就迁到了小清河的边上。后来姥娘与他合葬在一起了。
北滩头的一切我太熟悉了,我无法停止怀旧。我和舅舅跪在姥爷和姥娘的坟前沉默不语。舅舅点着两支烟,又倒了两盅酒放在坟前,低低地说:“爹、娘,你们的外孙子来看你们来了。”舅舅的话音刚落,我的眼泪就已经模糊了双眼。我默默地磕了三个头,渴望两位老人灵魂安息。
我对生死的认识就是从北滩头开始的,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天中午,我和伙伴建国、东升去打猪草,我们横渡过小清河,偷吃了一顿梨,然后又横渡回来,将篮子打满猪草,高高兴兴地往回走。
快到东升家里时,就见东升家的院内院外围满了人,哭声一片。东升知道家里出事了,拔腿就往院子里跑。我和建国也紧跟在后面,跑到院子里,看见两条板凳搭了一块门板,东升的父亲一动不动地躺在门板上,脸色蜡黄。东升的母亲悲痛欲绝。建国的母亲在一边安慰。我听旁边的人说,东升的父亲中午正喝着酒突然就死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死人,害怕得不得了。不可思议得不得了,那时想,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说不动就不动了呢?我好几天都吃不下东西,而且不敢出院子,还是建国天天来陪我,才慢慢地好起来。
从那以后,目睹了数十次生生死死,仿佛也麻木了,生死不过是个轮回,生不带走,死不带去。单位同事的父亲母亲死了,去出个殡;单位的老同志病故了也去出个殡,连东州市前任市长在美国出车祸死了,我和同事还一起布置过灵堂。然而,真正触动我灵魂的死是张国昌的死,他的死让我对生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生的最终意义就是将来对死要有个交代。交代好了名垂青史,交代不好遗臭万年。最起码要在人们的记忆中留下点美好的回忆,就像我奶奶和我姥娘,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我长到多大,心一静下来眼前就闪过她们慈祥的笑容。
张国昌对我也是有过好的记忆的,因为毕竟他对我有知遇之恩,但他对于老百姓却不好交代,他只有以死谢罪,死了人们还不依不饶,还要写小说、写报告文学、写纪实文章来骂他,还要拍电视剧来警示后人。这样的死让活着的亲人无比痛心。
离开舅舅家,我和迟小牧都有些感慨,迟小牧不像来时那么活跃了。
“小牧,是不是累着了?”我笑着问。
“不是,我是想我妈了。”
我一听笑了,心想,出来才几天,这不像一个快到中年的人说的话。过了德州,看到了一片棉花地,迟小牧把车停下。
“老乡,哪儿能买到新棉花?”迟小牧摇下车窗问。
“那儿的棉花都是新棉花。”老乡指了指棉花地边上的一趟平房说。
我和迟小牧走过去,原来这趟平房是一个小型棉花加工厂。
“小牧,买棉花干什么?”我不解地问。
“我妈一直让我给她买点新棉花给我爸做棉袄用,我一直没当回事。”
“买一件新棉袄不就得了。”我笑着说。
“我爸不喜欢穿买的棉袄,就喜欢我妈做的棉袄,我爸说穿上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