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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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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晓春引起黄鑫龙注意的直接原因是他对黄鑫龙的称呼。在集团公司,所有的人都称黄鑫龙老板,只有吴晓春喊黄鑫龙主席。当面这么喊,背后也这么称,甚至在书面报告上也这么写。刚开始黄鑫龙还有些不习惯,甚至在吴晓春第一次当面这么称呼他的时候黄鑫龙还愣了一下,仿佛怀疑吴晓春不是在称呼他,而是在称呼某个伟人。不过,发愣的时间非常短,仅仅是愣了那么一下,黄鑫龙马上就明白吴晓春是在称呼他,因为毕竟,黄鑫龙确实是主席,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在这个场合,吴晓春这样称主席,不是称呼他还能称呼谁呢?明白过来之后,黄鑫龙就有些兴奋,就感觉自己近似于伟人了,因此,也就记住了吴晓春。

    黄鑫龙虽然够不上伟人,但至少可以称得上奇人。一个农民,没有任何背景,没有学历,除了枪法特别准之外,没有任何商业场上实用的一技之长,能在深圳这块土地上立足,并且掌管着一个庞大的上市公司,难道还不可以称为奇人吗?

    黄鑫龙来自潮洲。那时候深圳刚刚从惠洲地区划出来,成立特区,黄鑫龙一个远房舅舅就在这里发了财。春节回到乡里的时候,远房舅舅见人就掏三五香烟。黄鑫龙不抽烟,但也舍不得丢掉,就那么在手里捏着,捏住不放,捏来捏去,一直捏回家,把一根还算完整的三五牌香烟交给老父亲。这时候,洁白的三五已成灰色了,说不清是给汗湿了还是给捏脏了。但是,老父亲不介意。接过烟,老父亲先是认真地看清楚商标,然后放在鼻子底下来回地嗅了一嗅,才用打火石把草纸媒子打着,吹旺,点上那根已经变形的三五牌香烟。

    黄鑫龙虽然没学历,但是有血性。春节过后,黄鑫龙对家里人宣布,他要去深圳了。不为别的,就为让老父亲抽上没有被人捏过的三五牌香烟。

    黄鑫龙的决定立刻遭到全家人的强烈反对。家里人认为他这样做太冒险,不值得。黄鑫龙虽然是农民,但也不是地道的农民,他当过兵,并且由于枪法特别准,在部队上当了五好战士,还当过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所以,退伍之后,并没有下地种田,而是被分配到供销社当售货员。在当时的农村,这是一个非常令人羡慕的职业。就凭这,十里八乡的媒婆蜂拥而至,不但介绍的姑娘当中有隔壁大队的书记家千斤,更有媒婆决定肥水不流外人田,自愿当黄鑫龙的丈母娘,在这样的背景下,黄鑫龙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做,跑到深圳瞎闯荡,家里人当然不同意。

    父亲知道自己没本事,在黄鑫龙面前说话没分量,于是,请来本家叔叔。本家叔叔在公社当干部,虽然只是一名不带任何"长"的"光头干部",但也是他们家族的骄傲和靠山。据说,黄鑫龙退伍之后之所以没有下地种田,而能留在供销社当售货员,与这个本家叔叔还有一定关系,所以,本家叔叔在黄鑫龙面前说话算数。

    本家叔叔说:你跟三癞子不一样,三癞子因为当年趴女厕所看女人解手,当流氓被抓起来送劳教,出来之后没脸见人,才不得不远走他乡闯深圳的,你现在有这么好的工作,干吗跟他学?

    三癞子就是黄鑫龙那个在深圳发了财的远房舅舅。大名叫赖散之,蛮儒雅的名字,听上去和"林散之"属于一类,可行为与儒雅相差甚远,于是,大家就对他的名字进行适当的改造,成了"三癞子",也算是一种乡土幽默吧。

    关于三癞子的事情,不用本家叔叔讲,黄鑫龙早就知道,但是,正因为如此,黄鑫龙才更加坚定地要出去闯一闯。黄鑫龙想,既然一个趴女厕所被送劳教的三癞子在深圳都能混出个人模狗样,我一个堂堂的退伍军人五好战士难道就不能混出个模样来?

    黄鑫龙坚持主见,决定去深圳,并且不留后路。

    黄鑫龙从小崇拜英雄,特别崇拜项羽。他认为项羽不搞阴谋诡计,项羽的天下是硬打下来的。临走的时候,黄鑫龙学习项羽破釜沉舟的精神,不仅毅然决然地把供销社的工作辞了,而且还对周围亲朋好友同学战友都说了,说他黄鑫龙不混成个人样子就不回来等等,以此掐断自己的退路。

    别说,精神的作用确实不可低估。当年他们公社去闯深圳的人后来大部分都陆续回来了,没有回来的,最好的结果是偷度去了香港,最差的结果是在偷度过程中丢了性命,而且死得莫名其妙,不确定是被边防开枪打死的还是被海水淹死的。只有黄鑫龙,既没有偷度去香港,也没有在偷度的途中命归黄泉,而是在深圳站住了脚,并且成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局主席。

    不用说,黄鑫龙并不是一来深圳就当上上市公司董事局主席的。事实上,黄鑫龙刚来深圳的时候,整个中国还没有一家上市公司。黄鑫龙现在掌管的这家集团公司就是中国最早一批的上市公司。因此可以说,中国的上市公司就是黄鑫龙他们这帮人共同创造的。当然,这是后话,我们先不说,先说黄鑫龙刚来深圳时候的情况。

    黄鑫龙刚来深圳的时候,深圳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但也不是一些资料上说的是个"边陲小镇",起码,当时的深圳比他们家乡的县城热闹。即便是在改革开放之前,深圳的东门影剧院也安装有空调,桥社那边的商店里面也有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的时髦商品。但是,这些与黄鑫龙无关,黄鑫龙首先要找的是个睡觉的地方,然后就是考虑吃饱肚子。他也想到过投奔自己的远房舅舅三癞子,而且确实已经去了,不过,当他弄清楚三癞子其实是做走私勾当之后,黄鑫龙放弃了。放弃的原因不是他有多么高的思想觉悟,而是自己有一个信条:只要不被饿死,就尽量不做不正当的事情。在黄鑫龙看来,走私就是不正当生意,既然自己还没有被饿死,那么就坚决不做。

    黄鑫龙也差点去偷度。那时候对岸欢迎这边偷度。偷度过去之后,立刻就发放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变成香港公民。因此,尽管路途艰险,也不乏有人前仆后继。这情景也影响到黄鑫龙。虽然黄鑫龙明知道偷度也不正当,但他觉得这种不正当与走私不一样,起码不伤天害理,无非就是投奔条件好一点的发展环境嘛。黄鑫龙想,香港也属于中国,所以,从深圳偷度到香港算不上"判国投敌"。在这种思想认识下,当黄鑫龙看到身边很多人蠢蠢欲动的时候,他也动了偷度的念头。不过,到底是退伍军人,黄鑫龙在动了这个念头之后,没有贸然行动,而是按照他当侦察兵的习惯先实地考察了一番。考察的结果触目惊心。在后海,黄鑫龙亲眼看见两具漂浮的尸体。一具面朝下,另一具面朝上,两具尸体手拉着手。据说是一男一女。男的死后尸体面朝下,趴着,女的死后尸体面朝上,仰着,双双保持他们生前最快乐时刻的基本姿态。黄鑫龙看后,震惊,决定不偷度了。不是怕死,而是觉得不值得。不错,黄鑫龙想,如果偷度成功,确实可以成为香港永久公民,换一个相对好一些的环境,但是,成本太大了,大到自己根本承受不起的程度。万一体力不支,中途淹死,或者没有体力不支,却被边防开枪打死,怎么实现给老父亲买三五香烟的愿望呢?黄鑫龙自己说服自己。说如果没有本事,到了河那边也只能做地盘工,没出息,如果自己有本事,留在河这边也照样当老板,挣大钱,天天给老父亲抽三五。如此这般自我说服了一番之后,黄鑫龙决定不偷度了,决定留在深圳。

    那天黄鑫龙从后海回罗湖,一路无精打采,一男一女手拉手漂在海面上的情景一直在他眼前晃荡。黄鑫龙当过兵,有见识,相信那一男一女肯定是城里人,不是农村人,否则不会这么浪漫,死了之后还手拉着手。黄鑫龙这么想着走着,走着想着,就感觉回去的路途比来的时候遥远,天气也比来的时候炎热,而且越走越远,越走越热。恍惚之间,他又回到了当兵的年代,负重行军,行进在大西北的茫茫戈壁上。这时候,他最希望见到一棵大树,树阴下面杵着一口古井,古井上还有一副轱辘,他可以摇着轱辘打起一桶水,放在井台上,双手抱着桶,嘴巴贴在桶沿上,咕噜咕噜喝上几大口,然后扇着军帽,好好休息一下。可是,这里不是大西北的茫茫戈壁,而是深圳特区,虽然周围尘土飞扬,但刮起的不是风沙,而是巨大工地上的建筑粉尘,远处也确实有树,但不是巍然挺拔的槐杨,而是低矮茂密并且正在被砍伐的荔枝。突然,黄鑫龙发现一个牌子,上面用红漆歪歪斜斜写着"普宁脚手架"几个字。牌子的后面是一个工棚,不远处就是一片沸腾的工地。尽管歪歪斜斜,但一看见"普宁"二字,黄鑫龙还是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回到现实当中。他虽然不是普宁人,但他知道普宁人也说潮洲话,跟自己属于同一类人。于是,黄鑫龙走进工棚,用潮洲话向里面的人讨水喝。工棚里只有一个做饭的,听见乡音,很热情,但没有给黄鑫龙一个大水桶,却递上一盅工夫茶。工夫茶是潮洲的特产,是招待尊贵客人的,当然比凉水好喝,但工夫茶有一个特点,就是喝的时候要花工夫,因此,水盅非常小,比大拇指粗不了多少,于是,黄鑫龙喝了一盅不够,必须喝第二盅,喝了第二盅还不够,还要喝第三盅。喝到最后,黄鑫龙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至少不好意思喝完就走了,于是,就没有走,留在那里,和烧饭的老乡说说家乡话,并顺手帮着做点事。按说潮洲男人不做家务活,所以也就不会做饭,但黄鑫龙当新兵的头一年在炊事班干过,会做饭,帮忙得心应手。交谈中,黄鑫龙知道对方姓肖,叫肖仲明。等到他们饭做好了,脚手架上的人也下来了。大家吃饭,黄鑫龙要走,肖仲明挽留,说哪有帮厨不吃饭的?黄鑫龙一听"帮厨"两个字,就猜想对方也是当过兵的。一问,果然如此,立刻又亲近了许多,象是见到了战友。这下,肖仲明更不让黄鑫龙走了,一定要黄鑫龙留下来吃了再走,并说如果老板问,就说是战友。这时候,黄鑫龙也确实饿了,加上对方诚心,也就不再推辞。可是,吃过饭之后,却仍然没有走掉。因为在吃饭的时候,包工头发觉今天的菜比往日味道好,问怎么回事,肖仲明把情况说了,说是他的战友帮忙做的。包工头把脑袋歪向一边,略微思考了一下,转身对黄鑫龙说:"你不要走了。就留下来吧,留下来做饭。"

    包工头能这样说,绝对是给面子,既给黄鑫龙面子,也给肖仲明面子,而且,还想在全体同乡面前表明他是个仗义而豪爽的人,同时也显示一种权威,一种他在脚手架施工队说一不二不需要与其他任何人商量的绝对权威。他相信黄鑫龙听了之后当场欣喜若狂,千恩万谢,但是,他没想到黄鑫龙的反映并不热烈。

    黄鑫龙愣了一下,看一眼肖仲明,仿佛肖仲明真是他的战友,这时候在这个场合遇到这样的问题,他必须征求一下老战友的意见。

    肖仲明没有接他的目光,眼睛盯着锅。

    "谢谢!"黄鑫龙说,"但我不能做饭,您安排我上脚手架吧。"

    黄鑫龙话语一出,整个工棚顿时安静下来,不知道是因为这里从来没有人敢对包工头说"不",还是他们发觉黄鑫龙脑子有问题。谁都知道,做饭比上脚手架好。做饭没有危险,相对自由,还可以比别人吃得更饱更好,这样的好事黄鑫龙不做,却要求上脚手架,不是脑子有问题吗?

    "我见到饭锅头就晕。"黄鑫龙解释说,"在部队做饭做厌了。我喜欢上脚手架。"

    黄鑫龙说完,就发觉肖仲明的脸上的皱纹舒展一些。

    包工头没有说话,但显然有些不高兴,皱着眉头,看看肖仲明,再看看黄鑫龙,又看看那口烧饭的大锅,似乎明白了一点,说:"行。你扎脚手架,不用烧饭,但每天吃饭前下来帮忙炒菜。"

    "谢谢!谢谢老板!"黄鑫龙这才千恩万谢。

    就这样,黄鑫龙留在了施工队,留在了深圳。

    黄鑫龙后来和肖仲明成了朋友。因为肖仲明相信黄鑫龙够朋友。肖仲明当然清楚自己在包工头面前吹了牛,其实他在部队并没有当过真正的炊事兵,而只是偶然帮过厨,所以,烧饭炒菜的技术确实不如黄鑫龙。他也清楚黄鑫龙放弃烧饭的好差事不做而宁可上脚手架并不是什么见到饭锅头就晕,而是不想顶他这个好位置。所以,肖仲明觉得黄鑫龙讲义气,值得做朋友,俩人就果然成了好朋友。不过,肖仲明并没有想到,正因为黄鑫龙放弃做饭而主动上脚手架,所以才在施工队并没干多久就离开了。为此,肖仲明还内疚好长一段时间。

    其实,黄鑫龙离开施工队的直接原因并不是因为肖仲明,而是因为甲方。

    这里还要说明一下,所谓的甲方是相对的。比如当时他们那个脚手架施工队,是直接为基建工程兵服务的,所以他们甲方是基建工程兵,而基建工程兵承建的是市政工程,对市政公司负责,相对于市政公司来说,基建工程兵又是乙方了,但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按说都不关黄鑫龙这一方,他一个扎脚手架兼炒菜的民工,怎么能与甲方或乙方扯得上关系呢?要扯,最多只能扯到包工头这一级。然而,黄鑫龙的离去确实与甲方有关。

    甲方是基建工程兵。那么,是不是基建工程兵对他们施工队或者说对黄鑫龙不好呢?不是。恰恰相反,基建工程兵对他们民工相当客气,相当好。但是,正是由于这个"相当好",才使得黄鑫龙受不了,才最终促使他离开了那里。

    这里还要继续解释一下。说起来他们是脚手架施工队,其实也不仅仅只干扎脚手架的活。脚手架是随着工程进度一层一层扎起来的,扎起来之后,将来还要一层一层拆下来,所以,他们在整个工程建设中一直跟随着基建工程兵服务。在扎起来和拆下来两个时段之间,他们也没有闲着,而是跟在基建工程兵后面当小工。反正基建工程兵在施工的过程中也需要小工,与其另外找,不如就用这些搭脚手架的民工。这样,当时黄鑫龙他们与基建工程兵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师傅与小工的关系。这种关系对其他人没关系,对黄鑫龙就是一个接受不了的关系。他是退伍兵,基建工程兵也是退伍兵,并且说实话,当初在部队的时候,黄鑫龙他们作为野战部队的侦察兵还多少有些小瞧基建工程兵,现在摇身一变,大家都退伍了,怎么这些基建工程兵的退伍兵就成了师傅,而他这个野战部队的退伍侦察兵就成了小工了呢?特别是这些基建工程兵由于是集体退伍的,所以,虽然退伍了,但组织还在,感觉自己仍然是人民子弟兵,因此对黄鑫龙他们这些民工非常客气,具体地说就是人民子弟兵对老百姓那种客气。而事实上,基建工程兵当时也确实称呼黄鑫龙他们为"老百姓"。这种称呼和态度,其他民工感到亲切和受用,有一种可以受保护甚至可以犯一点小差错的受用,但是,黄鑫龙却觉得特别别扭。黄鑫龙与这些基建工程兵差不多是同一时期退伍的。基建工程兵退伍的时候,集体来到了深圳当建筑工人,黄鑫龙退伍的时候,回到老家当了供销社的售货员,现在碰在一起,他们凭什么称呼黄鑫龙"老百姓"?当然,"老百姓"并不是贬义词,而是褒义词,表示"军人和老百姓一家亲"的意思,更表示人民子弟兵对人民有责任的意思,比如危险时刻冲锋在前保护老百姓的责任,但也是那种"不能把自己混成普通老百姓"的责任。可是,黄鑫龙是那种需要这些基建工程兵保护的"老百姓"吗?他不习惯,不服气,受不了,甚至无地自容,因此,他必须离开脚手架施工队。

    黄鑫龙离开脚手架施工队之后好长一段时间,肖仲明都觉得对不起朋友,他认为如果黄鑫龙不上脚手架,而是留在工棚做饭,那么就不会与基建工程兵接触,不会直接被这些基建工程兵退伍兵称做"老百姓",因此也就不会离开施工队了。所以,黄鑫龙的离开他有一定的责任。可是,黄鑫龙自己却从来没有这么想。他认为,基建工程兵称呼他"老百姓"只是他离开施工队的导因,而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他对深圳的认识。

    通过几个月的特区生活,黄鑫龙对深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他认为国家之所以在深圳建立特区,主要原因是深圳挨着香港,而这一优势的最大受益不是体现在建筑施工上,更不是体现在搭脚手架上,而是体现在进出口贸易上。他甚至联想到在远房舅舅三癞子手下的那些日子。日子虽然不长,黄鑫龙却也弄清楚了三癞子是做走私的。走私是什么?黄鑫龙想,走私无非就是一种逃避关税的进出口贸易嘛。三癞子为什么能发财?黄鑫龙又想,还不是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嘛。这么七想八想,黄鑫龙就想清楚了。要想在深圳发财,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利用深圳特区的真正优势,而当时深圳最大的优势就是进出口贸易。于是,黄鑫龙决定离开脚手架施工队,去做进出口贸易。

    黄鑫龙决定离开施工队的时候,把想法对肖仲明说了。肖仲明听了之后,半天没有说话,掏出香烟,让黄鑫龙抽。黄鑫龙不抽,肖仲明就自己抽。边抽边想,想着黄鑫龙说做进出口贸易是假,听不得"老百姓"称呼是真。等一根烟差不多快抽完了,肖仲明也想好了,使劲地把烟掐了,放在地上,然后用脚踩住,再碾几下,说:"我上脚手架,你来做饭吧。"

    黄鑫龙有些感动,婉言谢绝,并一再强调自己真的是想出去做进出口贸易。

    肖仲明愣愣地看着黄鑫龙。

    黄鑫龙认真地点点头。

    肖仲明劝他慎重,说:"做进出口贸易当然比扎脚手架有出息,但作为一个退伍兵,农村户口,没有学历,没有后门,上哪有机会做进出口贸易呢?"

    "事在人为。"黄鑫龙说,"机会是碰出来的。不出去碰哪里能有机会?"

    肖仲明叹气。

    黄鑫龙说:如果一辈子在这里扎脚手架,那还不如在老家当售货员呢。

    肖仲明看黄鑫龙一眼,说是啊,如果我要是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才不出来烧饭呢。

    黄鑫龙想起一句话,一句三国里面曹操说过的话,燕雀焉知鸿鹄之志,但他没有说,而是毅然决然地走了,就跟当初从老家来深圳一样。

    肖仲明的担心并非多余。黄鑫龙离开脚手架施工队之后,并没有如愿以尝地做成进出口贸易。当时做进出口生意和现在还不一样,现在谁都可以做,但当时不是,当时做外贸业务不仅需要进出口许可证,而且还需要有外汇份额,所以,凡是能做进出口贸易业务的,肯定是国营单位。而国营单位做外贸的业务人员是国家干部,黄鑫龙连城市户口都没有,身份是农民,当然没有资格做外贸业务。

    在反复经历挫折被别人拒之门外之后,黄鑫龙终于有些理解自己的远房舅舅了。

    是啊,黄鑫龙想,自己作为曾经是五好战士的退伍军人,想进入外贸系统都没门,远房舅舅三癞子是劳教释放人员,哪里有资格做正经的进出口生意呢。所以,黄鑫龙理解三癞子从事走私勾当多少也是无奈。

    但理解归理解,黄鑫龙自己做人的底线不会轻易改变。他想到过回到远房舅舅三癞子那里,甚至已经开始往那里走了,但走到半路,还是停止了脚步,掉头,往回走。他相信天无绝人之路。

    黄鑫龙也想到过回施工队。在施工队,虽然不会有出息,虽然听着基建工程兵喊自己"老百姓"不舒服,但至少吃住不用发愁。不像现在,身上的钱只出不进,每过一天就少一点,心中的底气就随之弱下去一截,搞得越来越没有底了,开始怀疑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太不切合实际了,想着不如先回施工队,边干边等待机会。机会有时候是等出来的,而不一定全部都是碰出来的。但是,黄鑫龙是要脸的人,当初离开施工队的时候,肖仲明就劝过他要慎重,并且还表示要把炊事员的位置让出来给他做,他不听,硬要走,现在再想回去,包工头是不是肯收留且不说,单就是这个脸,黄鑫龙就丢不起。所以,虽然想回施工队,但黄鑫龙最终并没有真回施工队。

    身上的钱很快就见底了。在最后一刻,黄鑫龙不得不再次想到了去偷度。可一想到偷度,眼前立刻就浮现一男一女手拉手漂浮在海面上的情景,不寒而栗,大热天里打了一个哆嗦。

    黄鑫龙开始自己给自己打气。想着偷度的最大风险就是死,但如果这也不成那也不成,窝窝囊囊地一辈子,活了也没有多大意义,不如一死了之。再说,黄鑫龙想,死了的毕竟是少数,自己是侦察兵,身体素质和灵活性比一般人强,加上在深圳生活大半年了,情况熟悉,知道哪里水深哪里水浅,哪里管得紧哪里管得松,只要准备充分,应该不属于那少数的几个,偷度成功的可能性高于一般。

    这么想着,黄鑫龙就真的又想去偷度了。

    可是,事情偏偏就有那么巧,那天黄鑫龙刚刚给自己打足了气,就正好看见一车从香港押回来的偷度犯。一问,才知道香港那边政策变了,不欢迎这边的人往那边偷度了。不但不欢迎,而且还要抓起来当成犯人被遣送回来。

    那一刻,黄鑫龙开始信命,他相信这一切都是命,是天意,是命和天意不让他偷度。第一次想偷度看见两具漂浮的尸体,第二次想偷度正好看见往这边遣送偷度犯,这一切不都是命和天意吗?

    确实是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