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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七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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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暗月

    两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家里种的花一朵朵地凋谢,一朵朵地死掉,我背着那个已是半旧的蓝色背包离开了上海。路上我看着来往的车扬起的满天灰尘,突然就想到了大狗,那个说要陪我去天涯海角的男子,他在地铁里说上海,乌烟瘴气。于是我抬头看见云端的客机,想到那个蓝天布满白云的日子,那个我送大狗走的日子,在机场他一脸坏笑地说,乖,不要哭。我狠狠打了他一拳,然后,就真的哭了出来。

    我和大狗第一次相遇像是校园青春偶像剧的大多数开场,发生在浪漫的学校图书馆。我总对他说,你就不能学学情书里的柏原崇,在图书馆里第一次见面好歹制造点浪漫,谁像你,一点情趣都没有。大狗挑着眉说,笨,日剧看多了吧,就爱幻想,那是艺术,艺术高于生活懂不懂,再说如真像电影那样,我早已经上西天了,你就少了我这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和蔼可亲的好朋友了。我说,谁你好朋友,臭美。

    还记得那天是去图书馆帮忙填资料,天晓得我竟和一个小男孩比起速度来。那天回忆起来还真是一场不小的噩梦,一小时内我竟填完了157份图书资料,放下那支钢笔后右手直颤悠,之后几天我看着右手拿画笔时微微的颤动及肌肉传递过来的隐隐疼痛,想,哎,这只手算是完了,艺术界一位璀璨的明日之星就这样被迫害了。我咬牙切齿握紧拳头恨恨地发誓再遇见那个男孩时我整不死他我不是人。

    而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天跟我较劲的男孩就是大狗。那一年我们初一,我们还是孩子。

    可多年以后,到了第二次再见到大狗的时候我已经打消了整死他的念头。因为我差不多忘了他。遗忘,实际上是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很亲易把你曾执著了一瞬间或一辈子的希望,绝望,爱恨,情愁一笔勾销得毫无痕迹,像是天边呼啸而过的风,终将那一片停留在高高天上的云打散。不见。

    高一是我和大狗真正认识的时候。那时刚进新学校,偌大一个学校我竟一个也不认识。大狗说现在也能回想起当时我一脸寂寞的样子,因此后来就忍不住上前和我说话。那可真是要谢谢你了,我冷冷地回应。还记得那天我坐在第六排的第四个座位,我冲着进来的每一个人微笑,我安静地听周围的每一个人说话,不停地笑啊笑,却掩藏不住心里的悲伤。然后不知什么时候有个男生坐到了我前面突然间回过头,很没有创意地说,你好,我叫萧殿泉。很高兴认识你。

    啸天犬?还未经大脑处理的三个字就这样直接从我嘴里脱口而出。当我意识到一不小心已给一个新同学取了个绰号的时候,已经是周围的人笑作一团之后了。我开始装傻,呵呵呵地配合大家傻笑。我余光瞥见萧殿泉也在笑,笑得很邪气却很好看,于是突然觉得男孩子的微笑也是可以散发温暖的光芒的。而十分钟之后,我也在“啸天犬”的提示下慢慢回忆起他就是当时那个与我比速度最终导致我右手发麻的倔男孩,他还说,女孩像你这么倔的我真第一次碰到。我不客气地回了一句,彼此彼此。那天最后我又给他取了一个比先前啸天犬更霹雳的绰号,大狗。

    这个外表已旧的蓝色背包伴着我已经快一年了,而高中两年他还在的时候也天天背这个包,背了这么多年它还没坏掉,质量不错,不知还能不能再背上个八年十年的,背到我老,我一直这样想,一直舍不得洗。很久以前就喜欢上了这个包,因为它海军蓝的颜色,一直想要买一只这种蓝的包却找不到中意的,大狗这只很符合我心意,我一直死缠烂打想要让他送给我,却一直没成功,因为他说他也很喜欢。

    我一直记得那个夏天的晚上,我十六岁的最后一天,是大狗背着我回了家,我忘记了为什么,只想起那夜昏黄的灯,昏黄的背影,还有那挥之不去却依旧破碎的记忆。大狗说,大小姐,家到了,快下来吧。我很乖地答应一声,哦。可没有下来。大狗就背着我在我家小区里逛了一圈又一圈,我靠在他背上闭上眼睛听他唱歌,边走边唱,那天他唱得很好听很好听,星辉落在他的头发上笼成了一片浅浅的金色,很是好看,我想怎么以前没发觉呢,想着想着我就睡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大狗已经背着我在我家们前徘徊了两个多小时了。我看着他已经有点不自然的姿势突然间很心疼问他这两个钟头到底怎么过下来的,他大笑一挑他那粗粗的眉毛说,我双手拿着机关枪,先一个凌波微步后一个乾坤大挪移,大吼一声与阴险歹徒殊死搏斗,还要抵抗他们的物质与美女诱惑,那一个真叫勇敢啊,哈哈。

    我狠拍他一下说,去死吧。没想到他就真摔倒在地。大狗大叫要告我谋杀。

    实际上,那一刻我恨不得能帮大狗立一个碑,用金墨刻上他的名字,树在全世界最显眼的位置,向全世界表扬他,因为只有他会对我这么好,背了我这么久却没有怨言还乱开玩笑。暗黄的路灯打在他身上,天早已漆黑一片了,看着他离去的影子,不自觉捏了一下已是僵硬的双肩,一脸的疲倦,那一刻我真就落下泪来。

    那天是我十七岁的生日,那天也是大狗十七岁的生日。

    我送给大狗一幅油画,画里面填满一片叫嚣着的大海与孤岛,一片黑色。大狗问我是哪里。我骗他说是天涯海角。他笑得一脸天真说,好,下次背你去。我说,好啊,累死你。

    萧殿泉这个名字还是蛮好听的。他总很自恋地说,一听就是帅哥。我说,是衰哥吧。然后他追着我打,而我依旧很不给面子每天叫他大狗。

    虽然我一天到晚说他长得没有人样,完全一哈巴狗。但暗地里我也不得不承认大狗长得还挺不错的,特像那香港的总喜欢歪嘴笑的陈冠希,而我从开学起就几乎成了专属红娘,天天帮不同的女孩传递给大狗的情书,托他的福,弄得我在女生中的人缘指数直线上扬,而大狗也不时把一些小男生写的情书亲自送到我面前,我生平第一次约会也是大狗给安排的。实际上那个男孩还不错,人长得清秀也挺绅士,这点不知要比大狗好上几千几万倍了,只是他一坐下来就和我大谈凡高毕加索米开朗基罗,从埃及象形文字谈到欧洲文艺复兴,看他样子恨不得将他所有知道的外国艺术一下子全部讲完,大狗也在旁边瞎起哄,说,小安,你不是最喜欢这些东西吗。可我很不给面子,故意特真诚地睁大眼睛看着对方说,这位同学,实际上我喜欢的是中国水墨画。可以想像到当时那个人的严重受创表情,以及大狗瞬间石化的样子。

    事后大狗骂我说不给他面子。我偷笑说,就不给你面子。大狗大叹一声说,真拿你没办法。不过不给我面子要付出代价的,自己说,怎么补偿。

    我请吃拉面。

    好耶。大狗欢呼。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和其他人约会过了。

    而我和大狗总是在地铁中看完别人写给我们的情书的,而通常大狗看给我的,我看给大狗的,默契无间,看到肉麻的我们都会不约而同地装作惊出一身冷汗的样子,然后哈哈哈地对视而笑。笑完之后,我们就在地铁中看不断涌动的人流上车下车,再上车再下车,看着一张张陌生而寂寞的脸,想着曾在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悲喜,或无常。

    地铁实际上是部很好的电影,每天有许许多多的生命从这里经过,有交错有分离,相遇却错过。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到孩子们纯真而甜美的笑容,可以看到成年人冷漠而麻木的表情,这是一个穿梭于时间罅隙中的空间,地铁窗外的一片霓光异彩流动,如同时间在无情流逝。看着这里的变幻无常,是如此悲伤,因为我知道,在时光的洪流中流逝的永远不是时间,而是我自己。这些话是大狗说的。在乘地铁的时候我和他总会说很多很多的话唱很多很多歌。大狗说,他最爱的是电影和旅游,还想做音乐,当记者。要考到北方的大学。不喜欢上海,因为觉得乌烟瘴气。

    而我是不喜欢说话的。可我每天对很多很多人微笑说很多很多无关紧要的话,我看到很久没见的人说,你好你好,好久不见,可想死我了。看到刚认识的人,说,你好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然后笑到阳光灿烂。笑到疼痛。我想大狗是了解我的,所以乘地铁的更多时候,我们都不说话,大段大段的沉默让我感到安心,我们肩靠肩地看人潮经过,然后安静地在时光明明晃晃的剪影中看自己渐渐飞逝。飞逝。

    接到大狗电话已经是夏末了,梧桐树依旧长得繁茂,我看见云朵上开出的大朵大朵的花,然后在地上落下了一大片的影子,一大片的寂寞。大狗打电话来说,我要走了。去澳大利亚。

    什么时候走?我没心没肺地问。

    明天。

    好,我送你

    那次对话异常简洁,我不记得那天最终是谁挂了电话,只记得挂机的忙音让我茫然。一切空白。

    机场里大狗脱下那个他背了两年的背包,里面装满了他最心爱的cd和卡带,放在我面前说,送给你。

    我又没心没肺地说,现在才送,小气鬼。

    他又说,送是暂时的,我回来的时候你再还给我。

    我欣喜之后又生气地说,你这人说你小气你可真小气,送人的东西还要拿回来。太没风度了吧。

    大狗一脸坏笑,害我不敢正面看他。他抱住我的头,然后听到他说,乖,不要哭。我狠狠地打他一拳,就真的哭了出来。

    那年是高中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升高三的日子。

    现在背这个包已快一年了。我天天背着它穿梭在这个城市里,里面装满了厚厚的教科书,任它们压在我的背上,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将他们统统扔掉,装上我的画笔纸张与颜料,背上它走遍整个土地,整个世界,就像大狗的梦想一样,他在地铁里告诉我,总有一天他要在包里装满所有他喜欢的cd和卡带,带上dv走遍整个土地。

    那一瞬间,我错觉他就是风。

    而现在我要开始完成我和大狗的梦想了,我背着他的背包离开了上海。

    这年我高三毕业,考上了北方的大学。

    知道大狗离开人世的消息时,高三刚刚开学,踏入刚分好新班时我突然感觉又回到了刚进这个学校的情形,我坐在第六排第四个座位上,对每一个人微笑,听每一个人说话,就这样不停地笑啊笑。我想到了大狗对我说的话,他说,现在也能回想起当时你一脸寂寞的样子,因此后来就忍不住上前和你说话了。只是我现在依旧一脸寂寞,可谁会坐在我前头突然回头很没有创意地说,你好,我叫萧殿泉。很高兴认识你。

    送大狗去澳大利亚一礼拜后,新学期开始,有天大狗的哥哥萧月打电话过来说找我。他说,小安,听我说澳大利亚打电话过来小泉死了车祸

    恍惚中我好像听见了这几个字。

    那天我做了个梦,梦中大狗说,大小姐,家到了,快下来吧。我应一声,却没有下来。大狗就背着我逛了一圈又一圈,我闭上眼听他唱歌,唱得很好听很好听,星辉落在他的头发上笼成了一片很好看的金色。而等我睡醒时大狗已经背着我两个多小时了。我很心疼问他这两个钟头到底怎么过下来的,他大笑说,我双手拿着机关枪,先一个凌波微步后一个乾坤大挪移,大吼一声与阴险歹徒殊死搏斗,还要抵抗他们的物质与美女诱惑,那一个真叫勇敢啊,哈哈。我狠心打他说,去死吧。

    然后,就真的不见了。

    刹那间恍若隔世,一切的一切就伴着夜风刀光剑影般穿过我单薄的身体,我看见那些记忆在红色液体中厮杀挣扎,砍出一条路来,我无力反抗,血肉模糊,终于哭出声来。

    之后的日子我开始变得为分数的高低而奔波,那海军蓝的包一直没离开身边,我想大狗一定也会很高兴,因为他是这么喜欢它,而我总有一天要还给他。很多人说我变了,变得沉默而寂寞。他们并不知道我原本就是这样子。而那个最了解我的人不在了,我已无话可说。

    一年之后我被一所北方大学提前录取。两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我逃似的离开了大狗说乌烟瘴气的上海,其实我并不讨厌这里,只是这里刻下了我无法抹去的悲伤,就像这个海军蓝的背包,装满了画笔纸张与颜料,然后载着大狗漂洋过海回来的灵魂烙在了我的背脊,烙在了那个我说要为大狗立碑的凌晨,成为我的身体。说,乖,不要哭。

    我有一块黑色的炼石,形状不规则却十分圆润,泛着荧荧的光,走之前我做成了项链,戴在了颈上。

    这块黑石是大狗送的,十七岁生日那天,他说,我知道你会喜欢。而我终于实现了誓言,亲手在黑石上用滚烫的金墨刻上了三个字——萧殿泉,为大狗补做了一座整整迟了一年的碑。

    我默默对黑石说,我会想你。我会记得那天你为我在风中站了一夜,边走边唱很好听的歌背着倔强的我度过十六岁的最后一天的情景,而我一定会坚强地走下去,不会让你担心。我要去你一直想去的北方,所以你要保护我,守着我,为我祈祷。就算我听不见看不见你,我不开心的时候你也要哄我给我将笑话,我开心的时候也要认真地听我说话不许烦,有坏人欺负我的时候你要站出来保护我,看到好玩的要最先通知我,要宠我不许骗我,比游戏的时候要故意输给我,我走不动的时候要背我,答应我的事一定要做到,我错的时候允许我耍赖,我不对的时候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处处让着我,我约你不许迟到

    我哽咽到再也说不下去了。一瞬间仿佛又回到大狗还在的时候,他看着我一个人手舞足蹈自言自语,然后笑得一脸阳光与邪气。我想着他的样子,看着一朵朵凋谢了的花,泪流了一地。

    两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我把大狗送我的黑石挂在了颈上背着蓝色的背包离开了上海,里面装满了我心爱的画笔纸张和颜料还有所有大狗送给我的他最心爱的cd和卡带,头也不回搭上了去北方的火车。

    那天是我十八岁的生日,也是大狗的生日,只是他永远留在了那个十七岁的夏天,坐在地铁里,看我一个人在时光中。飞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