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代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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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大街的中心地段,有一块命令车辆绕道行驶的牌子,可是车辆到此却都公然直穿而过;尼古拉斯亚当斯心想那大概是修路工程已经完工,所以也就只管顺着那空落落的砖起的大街往前驶去。星期天来往车辆稀少,红绿灯却变来换去,弄得他还要停车,明年要是公家无力筹措这笔电费的话,这些红绿灯也就要亮不起来了。再往前去,是两排浓荫大树,这是标准的小城风光,假如你是当地人,常在树下散步,一定会从心底里喜爱这些大树的;只是在外乡人看来总觉得枝叶未免过于繁密,底下的房子不见天日,潮气太重。过了最后一幢住宅,便是那高低起伏、笔直向前的公路,红土的路堤修得平平整整,两旁都是第二代新长的幼树。这里虽不是他的家乡,但是仲秋时节驱车行驶在这一带,看看远近景色,也确实赏心悦目。棉花铃子早已摘完,垦地上已经翻种了一片片玉米,有的地方还间种着一道道红高粱。一路来车子倒也好开,儿子早已在身旁睡熟,一天的路程已经赶完,今晚过夜的那个城市又是他熟悉的,所以尼克现在满有心思看看玉米地里哪儿还种有黄豆,哪儿还种有豌豆,隔开多少树林子有一起垦地,宅子和杂用小屋离田地和林子有多远。他一路过去,心里还在琢磨在这儿打猎该如何下手。他每过一片空地都要打量一下飞禽野鸟会在哪儿觅食,会在哪儿找窝,暗暗估计到哪儿去找准能找到一大窝,鸟窜起来又会朝哪儿飞。
要是打鹌鹑的话,一旦猎狗找到了鹌鹑,那你千万不能去把鹌鹑逃回老窝的路给堵住,要不然鹌鹑哄的一窜而起,会一股脑儿向你扑来,有的马上冲天直飞,有的从你耳边擦过,呼的一声掠过你眼前时,那身影之大可是你从来也没有见过的。要打的话只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背过身子,等餉e鹑从你肩头上飞过,在停住翅膀快要斜掠入林的将下未下之际,瞄准开枪。这种打鹌鹑的窍门都是父亲教给他的,尼古拉斯亚当斯不禁又怀念起父亲来了。一想起父亲,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总是那双眼睛。魁伟的身躯,敏捷的动作,宽阔的肩膀,弯弯的鹰钩鼻子,那老好人式的下巴底下的一把胡子,这些都还在其次——他最先想到的总是那双眼睛。两道眉毛摆好阵势,在前面构成了一道屏障,眼睛就深深的嵌在头颅里,仿佛是什么无比贵重的仪器,需得加以特殊的保护似的。父亲眼睛尖,看得远,比平常人来都要胜过许多,这一点是父亲的得天独厚之处。父亲的眼光之好,可以说不下于巨角野羊,不下于雄鹰。
当年他常常跟父亲一起站在湖边(那时他自己的眼力也还极好),父亲有时会对他说:“对岸升旗了。”尼克却怎么也瞧不见旗子,更瞧不见旗杆。父亲接着又会说:“瞧,那是你妹妹多萝西。旗子就是她升上去的,这会儿她走上码头来了。”
尼克隔湖望去,看见了对面那林木蓊郁的一长溜儿湖岸,那背后耸起的大树,那突出在里湖口的尖角地,那牧场一带的光洁的山冈,那绿树掩映下的他们家的白色的小宅子,可就是瞧不见旗杆,也瞧不见码头,看到的只是一弯湖岸,白茫茫的浅滩。
“靠近尖角地那面的山坡上有一群羊,你看得见吗?”
“看见了。”
他只看见青灰色的山上有一块淡淡的白斑。
“我还数得上来呢,”父亲说。
父亲非常神经质,人只要有某一方面的官能超过了常人的需要,那就难免会有这种毛病。而且他还很感情用事,感情用事的人也往往总是这样,心肠虽狠,却常常受气。此外,他的倒霉事儿也挺多,这可不都是他自己招来的。人家做了个圈套,他去稍稍帮了点忙,结果倒反而落在这个圈套里送了命——其实在他生前他早就受够这帮子人形形色色的陷害了。感情用事的人就是这样,老是要受到人家的陷害。尼克现在还没法把父亲的事情写出来,那只能待之将来了,不过眼前这片打鹌鹑的好地方,倒使他又想起了他小时候心目中的父亲。那时有两件事他很感激父亲,这就是父亲教了他钓鱼,教了他打猎。在这两件事上父亲的见解是颇为精到的,虽然在有的问题上,比如在两性问题上,他的看法就没啥道理了,不过尼克觉得幸亏有道理的是前者而没道理的是后者,因为你的第一把猎枪总得有个来路,或是有人给你,或是有人帮你搞来让你使用,再说,要学打猎钓鱼也总得住在个有游鱼、有鸟兽的地方啊;他今年三十八岁了,爱钓鱼、爱打猎的劲头,至今还不下于当年第一次跟随父亲出猎的时候。他这股热情从不曾有过丝毫的衰减,他真感激父亲培养起了他这股热情。
至于另一个问题,即父亲不在行的那个问题,那就不同了,此事无需他求,一切都是生而有之,人人都是无师自通,住在哪里也都是一个样。他记得很清楚,在这个问题上父亲给过他的知识总共只有两条。一次他们一起出去打猎,尼克在一棵青松上打中了一只红松鼠。松鼠着了伤,摔了下来,尼克过去一把抓住,没想到那小东西竟把他的拇指球咬了个对穿。
“这下流的小狗日的!”尼克一边骂一边就把松鼠的脑袋啪的一声往树上砸去。“咬得我真够呛。”
父亲看了一下说:“快用嘴吸吸,连血吐掉,回头到了家里再涂点碘酊。”
“这小狗日的!”尼克又骂了一声。
“你可知道狗日的是什么意思?”父亲问他。
“一句平常的骂人话呗,”尼克说。
“狗日的这个意思就是说人跟畜生乱交。”
“人干吗要这样呢?”尼克说。
“我也不知道,”父亲说。“反正这种坏事伤天害理。”那引起了尼克的胡思乱想,愈想愈觉得汗毛直竖,他一种种畜生想过来,觉得全不逗人喜爱,好象都不可能。父亲传给他的直截明白的性知识除此以外还有一桩。有一天早上,他看到报上刊载一条消息,说是恩立科卡罗索1因犯诱奸罪2已被逮捕。
“诱奸是怎么回事?”
“这是种最最伤天害理的坏事,”父亲回答说。尼克便只好发挥他的想象,设想这位男高音名歌唱家见到一位女士,花容月貌大似雪茄烟盒子里画上的安娜海尔德3,于是就手里拿了个捣土豆的家伙,对她做出了什么稀奇古怪、伤天害理的事来。尼克尽管心里相当害怕,不过还是暗暗打定主意,等自己年纪大了,至少也要这么来一下试试。
在这方面父亲后来还补充了两点,一是手淫要引起眼睛失明、精神错乱,甚至危及生命,而宿娼则要染上见不得人的花柳病,二是要抱定宗旨,人家的事切不可去干预。不过话说回来,父亲的眼睛之好,确实是尼克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尼克非常爱他,从小就非常爱他。可是现在前后经过都看到了,他就是想起家运衰败前的那早年的岁月,心里也高兴不起来了。要是能写出来的话,倒也可以排遣开了。许多事情他一写出来,就都排遣开了。可是写这件事还为时过早。好多人都还在世。所以他决定还是换点别的事情想想。父亲的事情是无可挽回的了,他早已翻来复去想过多少回了。那殡仪馆老板在父亲脸上怎么化的妆,他都还历历在目,其他的种种光景也都记忆犹新,连遗下多少债务都还没有忘记。他恭维了殡仪馆老板几句。那老板相当得意,一副沾沾自喜的样子。其实父亲的最后遗容并不决定于殡仪馆老板的手艺。殡仪馆老板不过是看见有什么破绽败笔,便妙笔一挥把缺陷弥补了过去。父亲的相貌是长时期来在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特别是到最后三年,就完全定了型了。此事说起来倒是很有意思,可是牵涉到在世的人太多,眼下还不便写出来。
至于那种年轻人的事儿,那尼克还是在印第安人营地后面的青松林里自己开蒙的。他们的小宅子背后有一条小径,穿过树林可以直抵牧场,从牧场再转上一条蜿蜒曲折的路,穿过林中空地,便到了印第安人的营地。他真巴不得还能光着两只脚到那林间小径上去走上一回。小宅子背后也是起青松林,一进林子便是遍地腐熟的松针,倒地的老树都成了堆堆木屑,雷击劈开的长长的枝条儿象标枪一样挂在树梢。小溪上架着根独木桥,你要是踩一个空,桥下等着你的便是黑糊糊的淤泥。翻过一道栅栏,就出了树林子,这里阳光下的田野小道就是硬硬的了,田野里只剩些草茬,有的地方长着些小酸模草和天蕊花,左边有个泥水塘,那就是小溪的尽头,是个水鸟觅食的所在。牧场的水上冷藏所就盖在这小溪里。牲口棚下边有些新鲜的畜粪,另外还有一堆陈粪,顶上已经干结。再翻过一道栅栏,走过了从牲口棚到牧场房子的又硬又烫的小道,就是一条烫脚的沙土大路,一直通到树林边,中途又要跨过小溪,这回小溪上倒有一座桥,桥下一带长着些香莆,你晚上用鱼叉去捕鱼,就是用这种香莆浸透了火油,点着了做篝灯的。
大路到了树林边就向左一拐,绕过林子上山而去,这时就得另走一条宽阔的粘土碎石子路进入林子。上有树荫,路踩上去是凉凉的,而且路也特别开阔,因为印第安人剥下的青松皮得往外拖运。青松皮叠得整整齐齐,一长排一长排堆在那儿,顶上另外再盖上树皮,看去真象房子一样。砍倒了树剥去了皮,剩下那粗大的黄色的树身,就都扔在原处,任凭在树林子里枯烂,连树梢头的枝叶都不砍掉,也不烧掉。他们要的就是树皮,剥下来好卖给波依恩城的厂;一等冬天湖上封冻,就都拉到冰上,一直拖到对岸。所以树林就一年稀似一年,那种光秃秃、火辣辣、不见绿荫、但见满地杂草的林间空地,地盘却愈来愈大了。
不过在当时那里的树林还挺茂密,而且都还是原始林,树干都长到老高才分出枝丫来,你在林子里走,脚下尽是一片褐色的松软的松针,干干净净,没有一些乱丛杂树,外边天气再热,那里也是一片阴凉。那天他们三个就靠在一棵青松的树干上,那树干之粗,超过了两张床的长度。微风在树顶上拂过,漏下来斑驳荫凉的天光。比利说了:
“你还要特萝迪吗?”
“特萝迪你说呢?”
“嗯哈。”
“那咱们去吧。”
“不,这儿好。”
“可比利在”
“那有什么。比利是我哥哥。”
后来他们三个就又坐在那里,静静的听,枝头高处有一只黑松鼠,却看不见。他们就等着这小东西再叫一声,只要它一叫,一竖尾巴,尼克看见哪儿有动静,就可以朝哪儿开枪。他打一天猎,父亲只给他三发子弹,他那把猎枪是二十号单筒枪,枪筒挺长。
“这王八蛋一动也不动,”比利说。
“你打一枪,尼盖。吓吓它。等它往外一逃,你就再来一枪,”特萝迪说。她难得能说上这样几句连贯的话。
“我只有两发子弹了,”尼克说。
“这王八蛋,”比利说。
他们就背靠大树坐在那儿,不作声了。尼克觉得肚子饿了,心里却挺快活。
“埃迪说他总有一天晚上要跑来跟你妹妹多萝西睡上一觉。”
“什么?”
“他是这么说的。”
特萝迪点了点头。
“他就想来这一手,”她说。埃迪是他们的异母哥哥,今年十七岁。
“要是埃迪吉尔贝晚上敢来,胆敢来跟多萝西说一句话,你们知道我要拿他怎么着?我就这样宰了他。”尼克把枪机一扳,简直连瞄也不瞄,就是叭的一枪,把那个杂种小子埃迪吉尔贝不是脑袋上就是肚子上打了个巴掌大的窟窿。
“就这样。就这样宰了他。”
“那就劝他别来,”特萝迪说。她把手伸进了尼克的口袋。
“得劝他多小心点,”比利说。
“他是个吹牛大王。”特萝迪的手在尼克的口袋里摸了个遍。”可你也别杀他。杀了他要惹大祸的。”
“我就要这样宰了他,”尼克说。埃迪吉尔贝躺在地上,胸口打了个大开膛。尼克还神气活现地踏上了一只脚。
“我还要剥他的头皮,”他兴高采烈地说。
“那不行,”特萝迪说。“那太恶心了。”
“我要剥下他的头皮给他妈送去。”
“他妈早就死了,”特萝迪说。“你可别杀他,尼盖。看在我的份上,别杀他了。”
“剥下了头皮以后,就把他扔给狗吃。”
比利可上了心事。“得劝他小心点,”他闷闷不乐地说。
“叫狗把他撕得粉碎,”尼克说。他想起这个情景,得意极了。把那个无赖杂种剥掉了头起以后,他就站在一旁,看那家伙被狗撕得粉碎,他连眉头都没皱一皱,正看着,忽然一个踉跄往后倒去,靠在树上,脖子被紧紧勾住了——原来是特萝迪搂住了他,搂得他气都透不过来了,一边还在那里嚷嚷:“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别杀!别杀!尼盖!尼盖!尼盖!”
“你怎么啦?”
“别杀他呀。”
“非杀了他不可。”
“他是吹吹牛罢了。”
“好吧,”尼盖说。“只要他不上门来,我就不杀他。快放开我。”
“这就对了,”特萝迪说。“你现在有没有意思?我现在倒觉得可以。”
“只要比利肯走开点儿。”尼克杀了埃迪吉尔贝,后来又饶他不死,自以为男子汉大丈夫不过如此。
“你走开点儿,比利。你怎么老是死缠在这儿。走吧走吧。”
“王八蛋,”比利骂了一声。“真把我烦死了。咱们到底算来干啥?是来打猎还是怎么着?”
“你把枪拿去吧。还有一发子弹。”
“好吧。我管保打上一只又大又黑的。”
“一会儿我叫你,”尼克说。
过了好大半天,比利还没有回来。
“你看我们会生个孩子出来吗?”特萝迪快活地盘起了她那双黝黑的腿,挨挨擦擦地偎在尼克身边。尼克却不知有什么心思牵挂在老远以外。
“不会吧,”他说。
“不会?不会才怪呢。”
他们听见比利一声枪响。
“不知他打到了没有。”
“管他呢,”特萝迪说。
比利从树行子里走过来了,枪挎在肩上,手里提着只黑松鼠,抓住了两只前脚。
“瞧,”他说。“比只猫还大。你们完啦?”
“你在哪儿打到的?”
“那边。看见它逃出来,就打着了。”
“该回家啦,”尼克说。
“还早哪,”特萝迪说。
“我得回去吃晚饭。”
“那好吧。”
“明天还打猎吗?”
“行。”
“松鼠你们就拿去吧。”
“好。”
“吃过晚饭还出来吗?”
“不了。”
“觉得没什么吧?”
“没什么。”
“那好。”
“在我脸上亲亲,”特萝迪说。
这会儿尼克开着汽车行驶在公路上,天色快就要黑了来了,他还一直在那里想父亲的事。一到黄昏,他可就不会再想父亲了。每天一到黄昏,尼克就不许别人来打搅了,他要是不能清清静静过上一晚;就会觉得浑身不对劲儿。他每年一到秋天或者初春,就常常会怀念父亲,或是因为看见大草原上飞来了小鹬,看见地里架起了玉米堆,或是因为看见了一泓湖水,有时哪怕只要看见了一辆马车,或是因为看见了雁阵,听见了雁声,或是因为隐蔽在水塘边上打野鸭,想起了有一次大雪纷飞,一头老鹰从空而降来抓布篷里的野鸭仔子,拍了拍翅膀正要窜上天去,却不防让布篷勾住了爪子。他只要走进荒芜的果园,踏上新耕的田地,到了树丛里,到了小山上,他只要踩过满地黄叶,只要一劈柴,一提水,一走过磨坊、榨房、4水坝,特别是只要一看见野外烧起了篝火,父亲的影子总会猛一下子出现在他眼前。不过他住过的一些城市,父亲却没有见识过。从十五岁其他就跟父亲完全分开了。
寒冬天气父亲胡须里结着霜花,一到热天却又汗出如浆。他喜欢顶着太阳在地里干活,因为这本不是他的份内事,他就是爱干些力气活儿——那尼克可就不爱。尼克热爱父亲,却讨厌父亲身上的那股气味。一次父亲有一套衬衣缩得自己不能再穿了,就叫他穿,他穿着觉得直恶心,就脱下来扔在小溪里,上面用两块石头压住遮好,只说是弄丢了。父亲叫他穿上的时候,他对父亲说过那有股味儿,可父亲说衣服才洗过。衣服也确实是才洗过。尼克请他闻闻看,父亲生了气,拿起来一闻,说满干净,满清香。等到尼克钓鱼回来,身上的衬衣已经没了,说是给他弄丢了——就为撒了这个谎,结果挨了一顿鞭子。
事后,他就把猎枪上了子弹,扳起枪机,坐在小柴间里,柴间的门开着,从门里可以看见父亲坐在门廊的纱窗下看报,他心里想:“我一枪可以送他去见阎王。我打得死他。”到最后他的气终于消了,可想起这把猎枪是父亲给的,还是觉得有点恶心。于是他就摸黑走到印第安人的营地上,去散散这股气味。家里只有一个人的气味他不讨厌,那就是妹妹。跟别人他就压根儿避不接触。等到他抽上了香烟,他那个鼻子可就不那么尖了。这倒是件好事。捕鸟猎犬的鼻子愈尖愈好,可是人的鼻子太尖就未必有什么好。
“爸爸,你小时候常常跟印第安人一块儿去打猎,你们是怎么打的呀?”
“这怎么说呢。”尼克倒吃了一惊。他没有注意到孩子已经醒了。他看了看坐在身边的孩子。他已经进入了独自一人的境界,其实这孩子却睁大了眼在他身边。也不知道孩子醒了有多久了。”我们常常去打黑松鼠,一打就是一天,”他说。“父亲一天只给我三发子弹,他说要这样才能把打猎的功夫学精,小孩子拿了枪噼噼啪啪到处乱放,是学不到本领的。我就跟一个叫比利吉尔贝的小伙子,还有他的妹妹特萝迪,一块儿去打。有一年夏天,我们差不多天天都去。”
“真怪,印第安人也有叫这种名字的。”
“可不,”尼克说。
“跟我说说,他们是什么样儿的?”
“他们是奥杰布华族人,”尼克说。“人都是挺好的。”
“跟他们做伴,有趣儿吗?”
“这怎么跟你说呢,”尼克亚当斯说。难道能跟孩子说就是她第一个给了他从未有过的乐趣?难道能对孩子提起那丰满黝黑的大腿,那平滑的肌肤,那结实的小小的奶子,那搂得紧紧的胳臂,那活灵的舌尖,那迷离的双眼,那嘴里的一股美妙的味儿?难道能讲随后的那种不安,那种亲热,那种甜蜜,那种滋润,那种温存,那种体贴,那种刺激?能讲那种无限圆满、无限完美的境界,那种没有穷尽的、永远没有穷尽的、永远永远也不会有穷尽的境界?可是这些突然一下子都结束了,眼看一只大鸟就象暮色苍茫中的猫头鹰一样飞走了——只是树林子里还是一派天光,留下了许多松针还粘在肚子上。真是刻骨难忘啊,以后你每到一个地方,只要那儿住过印第安人,你就嗅得出他们留下过踪迹,空药品的气味再浓,嗡嗡的苍蝇再多,也压不倒那种香草的气息,那种烟火的气息,还有那另外一种新剥貂皮似的气息。即便听到了挖苦印第安人的玩笑话,看到了苍老干枯的印第安老婆子,这种感觉也不会改变。也不怕他们身上渐渐带上了一股令人作呕的香味。也不管他们最后干上了什么营生。他们的归宿如何并不重要。反正他们的结局全都是一样。当年还不错。眼下可不行了。
再拿打猎来说吧。打下一只飞鸟,跟打遍天上的飞鸟其实还不是一回事?鸟儿虽然有形形色色,飞翔的姿态也各各不同,可是打鸟的快乐是一样的,打头一只鸟好,打末一只鸟又何尝不好。他能够懂得这一点,实在应该感谢父亲。
“你也许不会喜欢他们,”尼克对儿子说。“不过我觉得他们是挺惹人喜爱的。”
“爷爷小时候也跟他们在一块儿住过,是吗?”
“是的。那时我也问过他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儿的,他说印第安人有好多是他的朋友。”
“我将来也可以去跟他们一块儿住吗?”
“这我就说不上了,”尼克说。“这是应该由你来决定的。”
“我到几岁上才可以拿到一把猎枪,独自个儿去打猎呀?”
“十二岁吧,如果到那时我看你做事小心的话。”
“我要是现在就有十二岁,该有多好啊。”
“反正那也快了。”
“我爷爷是什么样儿的?我对他已经没啥印象了,就还记得那一年我从法国来,他送了一把气枪和一面美国国旗给我。他是什么样儿的?”
“他这个人可怎么说呢?打猎的本领了不起,捕鱼的本领也了不起,还有一双好眼睛。”
“比你还了不起吗?”
“他的枪法要比我强得多了,他的父亲也是一个打飞鸟的神枪手。”
“我就不信他会比你还强。”
“喔,他可强着哩。他出手快,打得准。看他打猎,比看谁打猎都过瘾。他对我的枪法是很不满意的。”
“咱们怎么从来也不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
“咱们的家乡不在这一带。离这儿远着哪。”
“在法国可就没有这样的事情。要是在法国咱们就可以去。我想我总应该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
“改天去吧。”
“以后咱们可别住得那么远才好,要不,将来我到不了你的坟上去祷告,那怎么行呢。”
“那以后再瞧着办吧。”
“你说咱们大家都葬在一个方便的地方行不行?咱们都葬在法国吧。葬在法国好。”
“我可不想葬在法国,”尼克说。
“那也总得在美国找个比较方便的地方。咱们就都葬在牧场上,行不行?”
“这个主意倒不坏。”
“这样,我在去牧场的路上,也可以在爷爷坟前顺便停一停,祷告一下。”
“你倒想得挺周到的。”
“唉,爷爷坟上连一次也没去过,我心上总觉得不大舒坦啊。”
“咱们总要去一次的,”尼克说。“放心吧,咱们总要去一次的。”
城里大街的中心地段,有一块命令车辆绕道行驶的牌子,可是车辆到此却都公然直穿而过;尼古拉斯亚当斯心想那大概是修路工程已经完工,所以也就只管顺着那空落落的砖起的大街往前驶去。星期天来往车辆稀少,红绿灯却变来换去,弄得他还要停车,明年要是公家无力筹措这笔电费的话,这些红绿灯也就要亮不起来了。再往前去,是两排浓荫大树,这是标准的小城风光,假如你是当地人,常在树下散步,一定会从心底里喜爱这些大树的;只是在外乡人看来总觉得枝叶未免过于繁密,底下的房子不见天日,潮气太重。过了最后一幢住宅,便是那高低起伏、笔直向前的公路,红土的路堤修得平平整整,两旁都是第二代新长的幼树。这里虽不是他的家乡,但是仲秋时节驱车行驶在这一带,看看远近景色,也确实赏心悦目。棉花铃子早已摘完,垦地上已经翻种了一片片玉米,有的地方还间种着一道道红高粱。一路来车子倒也好开,儿子早已在身旁睡熟,一天的路程已经赶完,今晚过夜的那个城市又是他熟悉的,所以尼克现在满有心思看看玉米地里哪儿还种有黄豆,哪儿还种有豌豆,隔开多少树林子有一起垦地,宅子和杂用小屋离田地和林子有多远。他一路过去,心里还在琢磨在这儿打猎该如何下手。他每过一片空地都要打量一下飞禽野鸟会在哪儿觅食,会在哪儿找窝,暗暗估计到哪儿去找准能找到一大窝,鸟窜起来又会朝哪儿飞。
要是打鹌鹑的话,一旦猎狗找到了鹌鹑,那你千万不能去把鹌鹑逃回老窝的路给堵住,要不然鹌鹑哄的一窜而起,会一股脑儿向你扑来,有的马上冲天直飞,有的从你耳边擦过,呼的一声掠过你眼前时,那身影之大可是你从来也没有见过的。要打的话只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背过身子,等餉e鹑从你肩头上飞过,在停住翅膀快要斜掠入林的将下未下之际,瞄准开枪。这种打鹌鹑的窍门都是父亲教给他的,尼古拉斯亚当斯不禁又怀念起父亲来了。一想起父亲,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总是那双眼睛。魁伟的身躯,敏捷的动作,宽阔的肩膀,弯弯的鹰钩鼻子,那老好人式的下巴底下的一把胡子,这些都还在其次——他最先想到的总是那双眼睛。两道眉毛摆好阵势,在前面构成了一道屏障,眼睛就深深的嵌在头颅里,仿佛是什么无比贵重的仪器,需得加以特殊的保护似的。父亲眼睛尖,看得远,比平常人来都要胜过许多,这一点是父亲的得天独厚之处。父亲的眼光之好,可以说不下于巨角野羊,不下于雄鹰。
当年他常常跟父亲一起站在湖边(那时他自己的眼力也还极好),父亲有时会对他说:“对岸升旗了。”尼克却怎么也瞧不见旗子,更瞧不见旗杆。父亲接着又会说:“瞧,那是你妹妹多萝西。旗子就是她升上去的,这会儿她走上码头来了。”
尼克隔湖望去,看见了对面那林木蓊郁的一长溜儿湖岸,那背后耸起的大树,那突出在里湖口的尖角地,那牧场一带的光洁的山冈,那绿树掩映下的他们家的白色的小宅子,可就是瞧不见旗杆,也瞧不见码头,看到的只是一弯湖岸,白茫茫的浅滩。
“靠近尖角地那面的山坡上有一群羊,你看得见吗?”
“看见了。”
他只看见青灰色的山上有一块淡淡的白斑。
“我还数得上来呢,”父亲说。
父亲非常神经质,人只要有某一方面的官能超过了常人的需要,那就难免会有这种毛病。而且他还很感情用事,感情用事的人也往往总是这样,心肠虽狠,却常常受气。此外,他的倒霉事儿也挺多,这可不都是他自己招来的。人家做了个圈套,他去稍稍帮了点忙,结果倒反而落在这个圈套里送了命——其实在他生前他早就受够这帮子人形形色色的陷害了。感情用事的人就是这样,老是要受到人家的陷害。尼克现在还没法把父亲的事情写出来,那只能待之将来了,不过眼前这片打鹌鹑的好地方,倒使他又想起了他小时候心目中的父亲。那时有两件事他很感激父亲,这就是父亲教了他钓鱼,教了他打猎。在这两件事上父亲的见解是颇为精到的,虽然在有的问题上,比如在两性问题上,他的看法就没啥道理了,不过尼克觉得幸亏有道理的是前者而没道理的是后者,因为你的第一把猎枪总得有个来路,或是有人给你,或是有人帮你搞来让你使用,再说,要学打猎钓鱼也总得住在个有游鱼、有鸟兽的地方啊;他今年三十八岁了,爱钓鱼、爱打猎的劲头,至今还不下于当年第一次跟随父亲出猎的时候。他这股热情从不曾有过丝毫的衰减,他真感激父亲培养起了他这股热情。
至于另一个问题,即父亲不在行的那个问题,那就不同了,此事无需他求,一切都是生而有之,人人都是无师自通,住在哪里也都是一个样。他记得很清楚,在这个问题上父亲给过他的知识总共只有两条。一次他们一起出去打猎,尼克在一棵青松上打中了一只红松鼠。松鼠着了伤,摔了下来,尼克过去一把抓住,没想到那小东西竟把他的拇指球咬了个对穿。
“这下流的小狗日的!”尼克一边骂一边就把松鼠的脑袋啪的一声往树上砸去。“咬得我真够呛。”
父亲看了一下说:“快用嘴吸吸,连血吐掉,回头到了家里再涂点碘酊。”
“这小狗日的!”尼克又骂了一声。
“你可知道狗日的是什么意思?”父亲问他。
“一句平常的骂人话呗,”尼克说。
“狗日的这个意思就是说人跟畜生乱交。”
“人干吗要这样呢?”尼克说。
“我也不知道,”父亲说。“反正这种坏事伤天害理。”那引起了尼克的胡思乱想,愈想愈觉得汗毛直竖,他一种种畜生想过来,觉得全不逗人喜爱,好象都不可能。父亲传给他的直截明白的性知识除此以外还有一桩。有一天早上,他看到报上刊载一条消息,说是恩立科卡罗索1因犯诱奸罪2已被逮捕。
“诱奸是怎么回事?”
“这是种最最伤天害理的坏事,”父亲回答说。尼克便只好发挥他的想象,设想这位男高音名歌唱家见到一位女士,花容月貌大似雪茄烟盒子里画上的安娜海尔德3,于是就手里拿了个捣土豆的家伙,对她做出了什么稀奇古怪、伤天害理的事来。尼克尽管心里相当害怕,不过还是暗暗打定主意,等自己年纪大了,至少也要这么来一下试试。
在这方面父亲后来还补充了两点,一是手淫要引起眼睛失明、精神错乱,甚至危及生命,而宿娼则要染上见不得人的花柳病,二是要抱定宗旨,人家的事切不可去干预。不过话说回来,父亲的眼睛之好,确实是尼克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尼克非常爱他,从小就非常爱他。可是现在前后经过都看到了,他就是想起家运衰败前的那早年的岁月,心里也高兴不起来了。要是能写出来的话,倒也可以排遣开了。许多事情他一写出来,就都排遣开了。可是写这件事还为时过早。好多人都还在世。所以他决定还是换点别的事情想想。父亲的事情是无可挽回的了,他早已翻来复去想过多少回了。那殡仪馆老板在父亲脸上怎么化的妆,他都还历历在目,其他的种种光景也都记忆犹新,连遗下多少债务都还没有忘记。他恭维了殡仪馆老板几句。那老板相当得意,一副沾沾自喜的样子。其实父亲的最后遗容并不决定于殡仪馆老板的手艺。殡仪馆老板不过是看见有什么破绽败笔,便妙笔一挥把缺陷弥补了过去。父亲的相貌是长时期来在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特别是到最后三年,就完全定了型了。此事说起来倒是很有意思,可是牵涉到在世的人太多,眼下还不便写出来。
至于那种年轻人的事儿,那尼克还是在印第安人营地后面的青松林里自己开蒙的。他们的小宅子背后有一条小径,穿过树林可以直抵牧场,从牧场再转上一条蜿蜒曲折的路,穿过林中空地,便到了印第安人的营地。他真巴不得还能光着两只脚到那林间小径上去走上一回。小宅子背后也是起青松林,一进林子便是遍地腐熟的松针,倒地的老树都成了堆堆木屑,雷击劈开的长长的枝条儿象标枪一样挂在树梢。小溪上架着根独木桥,你要是踩一个空,桥下等着你的便是黑糊糊的淤泥。翻过一道栅栏,就出了树林子,这里阳光下的田野小道就是硬硬的了,田野里只剩些草茬,有的地方长着些小酸模草和天蕊花,左边有个泥水塘,那就是小溪的尽头,是个水鸟觅食的所在。牧场的水上冷藏所就盖在这小溪里。牲口棚下边有些新鲜的畜粪,另外还有一堆陈粪,顶上已经干结。再翻过一道栅栏,走过了从牲口棚到牧场房子的又硬又烫的小道,就是一条烫脚的沙土大路,一直通到树林边,中途又要跨过小溪,这回小溪上倒有一座桥,桥下一带长着些香莆,你晚上用鱼叉去捕鱼,就是用这种香莆浸透了火油,点着了做篝灯的。
大路到了树林边就向左一拐,绕过林子上山而去,这时就得另走一条宽阔的粘土碎石子路进入林子。上有树荫,路踩上去是凉凉的,而且路也特别开阔,因为印第安人剥下的青松皮得往外拖运。青松皮叠得整整齐齐,一长排一长排堆在那儿,顶上另外再盖上树皮,看去真象房子一样。砍倒了树剥去了皮,剩下那粗大的黄色的树身,就都扔在原处,任凭在树林子里枯烂,连树梢头的枝叶都不砍掉,也不烧掉。他们要的就是树皮,剥下来好卖给波依恩城的厂;一等冬天湖上封冻,就都拉到冰上,一直拖到对岸。所以树林就一年稀似一年,那种光秃秃、火辣辣、不见绿荫、但见满地杂草的林间空地,地盘却愈来愈大了。
不过在当时那里的树林还挺茂密,而且都还是原始林,树干都长到老高才分出枝丫来,你在林子里走,脚下尽是一片褐色的松软的松针,干干净净,没有一些乱丛杂树,外边天气再热,那里也是一片阴凉。那天他们三个就靠在一棵青松的树干上,那树干之粗,超过了两张床的长度。微风在树顶上拂过,漏下来斑驳荫凉的天光。比利说了:
“你还要特萝迪吗?”
“特萝迪你说呢?”
“嗯哈。”
“那咱们去吧。”
“不,这儿好。”
“可比利在”
“那有什么。比利是我哥哥。”
后来他们三个就又坐在那里,静静的听,枝头高处有一只黑松鼠,却看不见。他们就等着这小东西再叫一声,只要它一叫,一竖尾巴,尼克看见哪儿有动静,就可以朝哪儿开枪。他打一天猎,父亲只给他三发子弹,他那把猎枪是二十号单筒枪,枪筒挺长。
“这王八蛋一动也不动,”比利说。
“你打一枪,尼盖。吓吓它。等它往外一逃,你就再来一枪,”特萝迪说。她难得能说上这样几句连贯的话。
“我只有两发子弹了,”尼克说。
“这王八蛋,”比利说。
他们就背靠大树坐在那儿,不作声了。尼克觉得肚子饿了,心里却挺快活。
“埃迪说他总有一天晚上要跑来跟你妹妹多萝西睡上一觉。”
“什么?”
“他是这么说的。”
特萝迪点了点头。
“他就想来这一手,”她说。埃迪是他们的异母哥哥,今年十七岁。
“要是埃迪吉尔贝晚上敢来,胆敢来跟多萝西说一句话,你们知道我要拿他怎么着?我就这样宰了他。”尼克把枪机一扳,简直连瞄也不瞄,就是叭的一枪,把那个杂种小子埃迪吉尔贝不是脑袋上就是肚子上打了个巴掌大的窟窿。
“就这样。就这样宰了他。”
“那就劝他别来,”特萝迪说。她把手伸进了尼克的口袋。
“得劝他多小心点,”比利说。
“他是个吹牛大王。”特萝迪的手在尼克的口袋里摸了个遍。”可你也别杀他。杀了他要惹大祸的。”
“我就要这样宰了他,”尼克说。埃迪吉尔贝躺在地上,胸口打了个大开膛。尼克还神气活现地踏上了一只脚。
“我还要剥他的头皮,”他兴高采烈地说。
“那不行,”特萝迪说。“那太恶心了。”
“我要剥下他的头皮给他妈送去。”
“他妈早就死了,”特萝迪说。“你可别杀他,尼盖。看在我的份上,别杀他了。”
“剥下了头皮以后,就把他扔给狗吃。”
比利可上了心事。“得劝他小心点,”他闷闷不乐地说。
“叫狗把他撕得粉碎,”尼克说。他想起这个情景,得意极了。把那个无赖杂种剥掉了头起以后,他就站在一旁,看那家伙被狗撕得粉碎,他连眉头都没皱一皱,正看着,忽然一个踉跄往后倒去,靠在树上,脖子被紧紧勾住了——原来是特萝迪搂住了他,搂得他气都透不过来了,一边还在那里嚷嚷:“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别杀!别杀!尼盖!尼盖!尼盖!”
“你怎么啦?”
“别杀他呀。”
“非杀了他不可。”
“他是吹吹牛罢了。”
“好吧,”尼盖说。“只要他不上门来,我就不杀他。快放开我。”
“这就对了,”特萝迪说。“你现在有没有意思?我现在倒觉得可以。”
“只要比利肯走开点儿。”尼克杀了埃迪吉尔贝,后来又饶他不死,自以为男子汉大丈夫不过如此。
“你走开点儿,比利。你怎么老是死缠在这儿。走吧走吧。”
“王八蛋,”比利骂了一声。“真把我烦死了。咱们到底算来干啥?是来打猎还是怎么着?”
“你把枪拿去吧。还有一发子弹。”
“好吧。我管保打上一只又大又黑的。”
“一会儿我叫你,”尼克说。
过了好大半天,比利还没有回来。
“你看我们会生个孩子出来吗?”特萝迪快活地盘起了她那双黝黑的腿,挨挨擦擦地偎在尼克身边。尼克却不知有什么心思牵挂在老远以外。
“不会吧,”他说。
“不会?不会才怪呢。”
他们听见比利一声枪响。
“不知他打到了没有。”
“管他呢,”特萝迪说。
比利从树行子里走过来了,枪挎在肩上,手里提着只黑松鼠,抓住了两只前脚。
“瞧,”他说。“比只猫还大。你们完啦?”
“你在哪儿打到的?”
“那边。看见它逃出来,就打着了。”
“该回家啦,”尼克说。
“还早哪,”特萝迪说。
“我得回去吃晚饭。”
“那好吧。”
“明天还打猎吗?”
“行。”
“松鼠你们就拿去吧。”
“好。”
“吃过晚饭还出来吗?”
“不了。”
“觉得没什么吧?”
“没什么。”
“那好。”
“在我脸上亲亲,”特萝迪说。
这会儿尼克开着汽车行驶在公路上,天色快就要黑了来了,他还一直在那里想父亲的事。一到黄昏,他可就不会再想父亲了。每天一到黄昏,尼克就不许别人来打搅了,他要是不能清清静静过上一晚;就会觉得浑身不对劲儿。他每年一到秋天或者初春,就常常会怀念父亲,或是因为看见大草原上飞来了小鹬,看见地里架起了玉米堆,或是因为看见了一泓湖水,有时哪怕只要看见了一辆马车,或是因为看见了雁阵,听见了雁声,或是因为隐蔽在水塘边上打野鸭,想起了有一次大雪纷飞,一头老鹰从空而降来抓布篷里的野鸭仔子,拍了拍翅膀正要窜上天去,却不防让布篷勾住了爪子。他只要走进荒芜的果园,踏上新耕的田地,到了树丛里,到了小山上,他只要踩过满地黄叶,只要一劈柴,一提水,一走过磨坊、榨房、4水坝,特别是只要一看见野外烧起了篝火,父亲的影子总会猛一下子出现在他眼前。不过他住过的一些城市,父亲却没有见识过。从十五岁其他就跟父亲完全分开了。
寒冬天气父亲胡须里结着霜花,一到热天却又汗出如浆。他喜欢顶着太阳在地里干活,因为这本不是他的份内事,他就是爱干些力气活儿——那尼克可就不爱。尼克热爱父亲,却讨厌父亲身上的那股气味。一次父亲有一套衬衣缩得自己不能再穿了,就叫他穿,他穿着觉得直恶心,就脱下来扔在小溪里,上面用两块石头压住遮好,只说是弄丢了。父亲叫他穿上的时候,他对父亲说过那有股味儿,可父亲说衣服才洗过。衣服也确实是才洗过。尼克请他闻闻看,父亲生了气,拿起来一闻,说满干净,满清香。等到尼克钓鱼回来,身上的衬衣已经没了,说是给他弄丢了——就为撒了这个谎,结果挨了一顿鞭子。
事后,他就把猎枪上了子弹,扳起枪机,坐在小柴间里,柴间的门开着,从门里可以看见父亲坐在门廊的纱窗下看报,他心里想:“我一枪可以送他去见阎王。我打得死他。”到最后他的气终于消了,可想起这把猎枪是父亲给的,还是觉得有点恶心。于是他就摸黑走到印第安人的营地上,去散散这股气味。家里只有一个人的气味他不讨厌,那就是妹妹。跟别人他就压根儿避不接触。等到他抽上了香烟,他那个鼻子可就不那么尖了。这倒是件好事。捕鸟猎犬的鼻子愈尖愈好,可是人的鼻子太尖就未必有什么好。
“爸爸,你小时候常常跟印第安人一块儿去打猎,你们是怎么打的呀?”
“这怎么说呢。”尼克倒吃了一惊。他没有注意到孩子已经醒了。他看了看坐在身边的孩子。他已经进入了独自一人的境界,其实这孩子却睁大了眼在他身边。也不知道孩子醒了有多久了。”我们常常去打黑松鼠,一打就是一天,”他说。“父亲一天只给我三发子弹,他说要这样才能把打猎的功夫学精,小孩子拿了枪噼噼啪啪到处乱放,是学不到本领的。我就跟一个叫比利吉尔贝的小伙子,还有他的妹妹特萝迪,一块儿去打。有一年夏天,我们差不多天天都去。”
“真怪,印第安人也有叫这种名字的。”
“可不,”尼克说。
“跟我说说,他们是什么样儿的?”
“他们是奥杰布华族人,”尼克说。“人都是挺好的。”
“跟他们做伴,有趣儿吗?”
“这怎么跟你说呢,”尼克亚当斯说。难道能跟孩子说就是她第一个给了他从未有过的乐趣?难道能对孩子提起那丰满黝黑的大腿,那平滑的肌肤,那结实的小小的奶子,那搂得紧紧的胳臂,那活灵的舌尖,那迷离的双眼,那嘴里的一股美妙的味儿?难道能讲随后的那种不安,那种亲热,那种甜蜜,那种滋润,那种温存,那种体贴,那种刺激?能讲那种无限圆满、无限完美的境界,那种没有穷尽的、永远没有穷尽的、永远永远也不会有穷尽的境界?可是这些突然一下子都结束了,眼看一只大鸟就象暮色苍茫中的猫头鹰一样飞走了——只是树林子里还是一派天光,留下了许多松针还粘在肚子上。真是刻骨难忘啊,以后你每到一个地方,只要那儿住过印第安人,你就嗅得出他们留下过踪迹,空药品的气味再浓,嗡嗡的苍蝇再多,也压不倒那种香草的气息,那种烟火的气息,还有那另外一种新剥貂皮似的气息。即便听到了挖苦印第安人的玩笑话,看到了苍老干枯的印第安老婆子,这种感觉也不会改变。也不怕他们身上渐渐带上了一股令人作呕的香味。也不管他们最后干上了什么营生。他们的归宿如何并不重要。反正他们的结局全都是一样。当年还不错。眼下可不行了。
再拿打猎来说吧。打下一只飞鸟,跟打遍天上的飞鸟其实还不是一回事?鸟儿虽然有形形色色,飞翔的姿态也各各不同,可是打鸟的快乐是一样的,打头一只鸟好,打末一只鸟又何尝不好。他能够懂得这一点,实在应该感谢父亲。
“你也许不会喜欢他们,”尼克对儿子说。“不过我觉得他们是挺惹人喜爱的。”
“爷爷小时候也跟他们在一块儿住过,是吗?”
“是的。那时我也问过他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儿的,他说印第安人有好多是他的朋友。”
“我将来也可以去跟他们一块儿住吗?”
“这我就说不上了,”尼克说。“这是应该由你来决定的。”
“我到几岁上才可以拿到一把猎枪,独自个儿去打猎呀?”
“十二岁吧,如果到那时我看你做事小心的话。”
“我要是现在就有十二岁,该有多好啊。”
“反正那也快了。”
“我爷爷是什么样儿的?我对他已经没啥印象了,就还记得那一年我从法国来,他送了一把气枪和一面美国国旗给我。他是什么样儿的?”
“他这个人可怎么说呢?打猎的本领了不起,捕鱼的本领也了不起,还有一双好眼睛。”
“比你还了不起吗?”
“他的枪法要比我强得多了,他的父亲也是一个打飞鸟的神枪手。”
“我就不信他会比你还强。”
“喔,他可强着哩。他出手快,打得准。看他打猎,比看谁打猎都过瘾。他对我的枪法是很不满意的。”
“咱们怎么从来也不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
“咱们的家乡不在这一带。离这儿远着哪。”
“在法国可就没有这样的事情。要是在法国咱们就可以去。我想我总应该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
“改天去吧。”
“以后咱们可别住得那么远才好,要不,将来我到不了你的坟上去祷告,那怎么行呢。”
“那以后再瞧着办吧。”
“你说咱们大家都葬在一个方便的地方行不行?咱们都葬在法国吧。葬在法国好。”
“我可不想葬在法国,”尼克说。
“那也总得在美国找个比较方便的地方。咱们就都葬在牧场上,行不行?”
“这个主意倒不坏。”
“这样,我在去牧场的路上,也可以在爷爷坟前顺便停一停,祷告一下。”
“你倒想得挺周到的。”
“唉,爷爷坟上连一次也没去过,我心上总觉得不大舒坦啊。”
“咱们总要去一次的,”尼克说。“放心吧,咱们总要去一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