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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天上下着男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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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天的故事

    想见我的他,即使在梦里,哪怕只有一天。

    多么希望美梦能够成真。

    男人像雨一样从天上掉下来。

    ——bulesisters

    如果三顺像银爱一样只有二十二岁的话,大概也会因为真贤英俊的外表和工作时潇洒的风度而倾倒,觉得他很可爱的。不过可惜她不是二十二岁,而是二十九岁。

    “天啊,已经二十九岁了。每天忙于相亲的二十九岁。”

    今天,三顺例行公事似的,又来到了相亲的咖啡厅。坐在对面来相亲的,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男人,一如往常。像上次一样,和三顺的位子相隔两张桌子的座位上,也传来了女人有些浮躁的说话声和男人爱搭不理的敷衍声。

    “经常听姑姑说起你。我们两家人是世交了,可是今天好像是第一次见到你。以前亲戚之间的聚会你没怎么参加吧?”

    “哦,我性格比较内向,向来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

    三顺听出隔壁的隔壁传来的是自己的老板玄真贤的声音,她暗暗叹了一口气。真是孽缘,一个月就这么一天宝贵的休息时间,竟然也会在这儿碰到他!准确地说,那个男人总是在离三顺相亲的位置两张桌子之外的地方相亲。这个人还真是没有创意,怎么每次都说同样的台词呢?接下来,跟他相亲的女的该这么说了吧?

    ——听说你现在在做别的工作,应该不久以后就会回去照顾家里的生意吧?

    不过出乎意料,这次这个女人好像比较有经验,听到真贤说自己性格比较内向,女人很高兴地说:

    “真的啊?我也不太喜欢去人多的地方,看来我们挺像的嘛。”

    声音倒是挺好听的。三顺被女人的话逗得暗暗窃笑。对面的男人笑着问她:

    “什么有意思的事让熙真小姐笑得那么开心,能告诉我吗?”

    三顺这才想起来,自己应该操心的是眼前的这个男人,而不是那边的那一对儿。没错,眼前的男人实在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体格不胖不瘦,脸不尖不圆,两只平凡的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穿衣打扮也很平凡,真是从头平凡到脚。不过,从他平凡的嘴里吐出的那四个字——熙真小姐——让人听起来舒服得不得了。

    这次相亲之前,三顺特别拜托了媒婆真淑阿姨,让她向对方介绍的时候不要告诉自己的真名,而用金熙真这个名字。

    “金熙真?那不是骗人家吗?”

    三顺斩钉截铁地对长着一对鲽鱼眼睛的媒婆阿姨说:

    “这不是欺骗,而是‘换’一下名字。这样一来成功的几率肯定会更高的,不是吗?”

    就如好看的年糕更好吃的道理一样,名字嘛,当然也是叫起来越好听越好了。自从她换了金熙真这个名字以后,工作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相亲应该也是一样的吧。阿姨答应了三顺的请求,于是现在,三顺被对面的男人称呼为金熙真。看看男人的表情,三顺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策略是有效的。

    “其实我以前不太相信相亲这回事儿,不过今天看到熙真小姐,我的想法有所改变。我对熙真小姐的印象很好,听说您是在规模很大的餐厅工作的,是吗?我有很多不足之处,还请熙真小姐多多包涵,我希望我们以后交往愉快。”

    如果三顺像银爱一样只有二十二岁,听了这样老实巴交的话,可能会觉得没劲儿。不过她现在不是二十二岁,而是二十九岁。虽然也时常看爱情小说,不过小说是小说,三顺知道,现实中的恋爱,大部分还是从这种酒店的咖啡厅里开始的。而且,好久没有人对自己表示这样的好感了,感觉还不错。不对,应该说感觉好极了!

    “好!继续保持这样的气氛,只要再维持一个小时以上,就有希望了!”

    三顺心想。从目前的局势看,这样的可能性非常高。三顺暗下决心。可是,才不过三分钟以后,坐在隔壁的隔壁的那个男人却突如其来地走到了三顺的座位前,当着三顺对面的男人的面,不由分说地抱着她,用哽咽的嗓音说:

    “三顺!我错了!”

    这一突如其来的举动就像是在演电影,一下子吸引了咖啡厅里所有人的目光。三顺的内心在呼喊:

    哈里路亚!

    自从圣诞节被爱人甩了之后,三顺凡事都能应付自如。不过现在发生的状况,已经大大超出了“凡事”的范围。如果用距离来衡量的话,大概是从长白山到济州岛,不,是从地球到火星的距离吧。

    “这!这算什么事儿啊?这个男人,简直”

    三顺边叫边用力想挣脱男人的怀抱。可是,她越是大力想挣脱,男人就抱她抱得越紧,语调也越哀痛。

    “就因为我被迫来相亲,你也跟着我来这里相亲吗?虽然家里面不同意我们交往,可是我的心里只有你啊。那个女人,是因为我实在拗不过我妈,才不得不来应付一下的。相信我!”

    要我相信你?什么跟什么嘛?太荒唐了!这个男人是不是演过这种三流的新潮电视剧啊?要是以前,三顺一定会认为这是天上掉下的馅饼,然后紧紧抱住男人散发着浓浓男人味儿的身体。不过现在不行,这个男人分明是在破坏自己眼看就要成功的相亲啊!

    坐在真贤身后的那个男人脸色发青,一脸荒唐至极地看着三顺。

    “不是的!宰英先生!——名字是叫宰英没错吧?——这个人根本就是在故意捣乱!”

    三顺真想这么跟他解释清楚的。可是她已经被这突如其来的荒唐事件吓得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显然光这样是远远不够的。和三顺相亲的男人二话不说,离开了咖啡厅。就这么走了!三顺就这样无可奈何地看着这个有可能改写自己历史的男人离去的背影。她的心在滴血。

    那一刻,真贤也目送着和他相亲的女人带着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离开了。不过,真贤的反应可截然不同。真贤一脸的满足,在那个女人完全从自己的视野里消失以后,抱着三顺的胳膊才松开。真贤无视周围人觉得莫名其妙的视线,嬉皮笑脸地笑着对三顺说:

    “天气晴朗,很适合相亲嘛。三顺,不,熙真小姐。”

    不过他脸上的笑容只维持了不到五秒钟。不管是谁,在脸被狠狠地抽了一巴掌之后,想要维持那样的“杀人微笑”都是不可能的。同时,三顺还用高跟皮鞋朝着真贤的小腿狠狠地踹了一脚。真贤被打得措手不及,差点儿忍不住发出呻吟的声音,他一把抓起三顺的手腕。

    “金三顺,你——”

    然而当他看到三顺那怒视着自己的双眼,那双充血的、溢满泪水的双眼时,他的声音戛然而止。三顺强忍着仿佛随时都会溢出来的泪水,一字一句地说:

    “我在你眼里就这么软弱可欺吗?”

    真贤抓着三顺的手不由得松开了。三顺没有再多说一句话,踩着“咯噔咯噔”的皮鞋声转身走出了咖啡厅。真贤呆呆地看着三顺像和自己相亲的那个女人一样离去。

    二十秒钟以后,真贤朝着三顺离去的方向追了上去。

    “慢点儿走。你看起来可不像是能走那么快的人啊。”

    “”“太快了。大礼拜天的,也不休息休息,出来相什么亲啊?”

    “”“那个酒店的咖啡厅不错吧?所以我也是每次都去那儿。”

    说实话,这么跟在女人屁股后面啰里八嗦可不是玄真贤的作风。不过这次实在是没办法,他知道自己罪不可赦。不过就算是重新回到十分钟前,他还是会选择那么做的,虽然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在“相亲界”肯定会臭名远扬。这一次他是下了好大决心才决定出来应付一下那个女人的,可是那个女人实在是太难缠了,他也是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对付那样难缠的女人,就得用这种毒招儿。就在那时,真贤看到了坐在隔壁的隔壁的、正对着面前的男人嘻嘻笑的三顺。真贤仿佛看到了救星一样,顾不上那么多,就径直朝三顺走过去了。可喜的是,效果果然一流。

    “当然,没想到要付出被打一巴掌和踹一脚的代价。”

    真贤好不容易摆脱了实在不想见第二面的相亲对像,却面临着可能失去这个宝贝糕点师的危险。虽说最近经济不景气,谅她也不敢辞职,不过还是挺担心的。最近三顺做的甜点可为餐厅招来了不少客人。

    “你应该不会为这点小事儿在我们的甜点里也加些辣椒面儿吧?”

    不管真贤怎么叫三顺也不回头,于是他只好使出了撒手锏。果然,到目前为止一次也没有回过头、甚至没有放慢脚步的三顺突然脚步骤停。哦!揭人家的伤疤果然绝对有效。

    “你该不会在背后调查过我吧?”

    “必要的时候我会这么做的。不过这可是我们要雇用你的时候别人主动跑过来跟我说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事到如今也不怕告诉你。我以前的男朋友看上了我高中时候最讨厌的一个女生,脚踏两只船,最后把我给甩了。我想让那个负心汉还给我一些眼泪,所以那么做了。行了吧?”

    听了三顺一番慷慨激昂的话,真贤颇受震动,甚至不由得感叹起来。不是感叹说“世上竟然有这样奇怪的女人”什么的,就是单纯的感叹。真贤

    一向以为自己

    报复和自己过不去的人的时候不择手段,现在看来,和这个女人相比,自己是小巫见大巫啊!真是“一山更有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和这样的女人为敌,可不太明智。

    真贤有些窃窃地说:

    “加5%的工资。”

    三顺默默无语。不对!她看着自己的眼神真是可怕。真该死!大势不好啊。

    “10%。”

    三顺懒得理他,再次转身就走。只听她边走边不满地嘀咕着:

    “以为是在演三流新潮电视剧吗?无聊透顶!”

    三顺的话好像是说给真贤听的,不过她自始至终看都没看真贤一眼。真贤故作幽默地说:

    “为了赶时髦呗。”

    听了他的话,三顺加快了步伐。

    加工资也不行,用好笑的话逗她也不起作用,能令所有女性为之倾倒的“杀人微笑”也不起作用。看来这个女人是真火了。真贤也知道,这种情况下,他最该说的就是“对不起”不过,就因为搅乱了一场相亲就这么低声下气实在让人不服气,何况他似乎已经错过了道歉的机会了。

    最后,真贤看着三顺的背影问道:

    “那个男的就那么好吗?只不过就今天见了那么一面而已嘛!”

    挖苦别人是真贤的第二特长。三顺“咯噔咯噔”的脚步声果然又停住了。她回过了头,真贤本以为她的表情应该是无比的愤怒,没想到,三顺的表情异常平静。

    “社长先生,您恐怕不管走到哪儿都人气十足,也从来没有尝过被人拒绝的滋味儿吧?”

    三顺不等他回答,接着说道:

    “您也从来没有在一个人面前觉得自己非常渺小、很自卑吧?向来都是别人主动和您亲近的吧?所以,您肯定无法理解,当有人对我表示好感的时候,我是多么高兴的吧?那么难得一见的人,因为某些人无聊的捣乱,用那样的表情看着我转身而去。我的心情,您恐怕这辈子都不可能理解吧?”

    真贤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在谁的面前哑口无言过,他一时不知所措,不知道该说是还是不是。三顺从容不迫的脸上,一双眼睛闪烁着怒火。

    “你凭什么破坏了我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你自己不想相亲或者结婚的话,就不要来嘛。既然没有一点诚意,何必浪费宝贵的时间、浪费宝贵的金钱和那么贵的咖啡,把别的女人当傻瓜一样愚弄?这还不止,现在竟然害到我的头上来了。你凭什么这样?难道在你看来,我们都这么好欺负吗?”

    真贤想解释点儿什么,可是却一句话也插不上。其实婚是要结的——真贤心想——可现在要是跟三顺讲一大堆不应该结婚的理由是很不明智的。虽说真贤有自己不想结婚的理由,可是人家三顺也有自己要结婚的理由啊。换个角度考虑,三顺的话不是不对。刚才他们去相亲的地方,不就是想结婚的人去的地方吗?虽说自己例外,可是三顺却不见得啊。从她现在的反应来分析的话,她应该是非常非常想结婚的。我就这样破坏了人家的好事儿,确实是犯了大错啊。嗯,还真有点儿内疚呢。

    想了三十秒以后,真贤用很大方语气说道:

    “好吧,最后说一遍,15%!这是最后的底限了,不能再高了。”

    三顺真的再也懒得理这个可憎的家伙了。她终于转身,消失在星期日下午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这么宝贵的、每个月只有一天的星期日就这么荒废了,真是冤啊——三顺自言自语道。

    相亲之前,三顺花了一大笔钱去美容院做了头发,好不容易买到了一套尺寸合适的正装穿着,化妆也颇费了一番心思。一个打扮得这么一丝不苟的女人,独自在大街上晃悠了三个多小时,却没有一个男人上前来问一句:“小姐,请问有时间一起喝杯咖啡吗?”那些男人身边有的是比三顺更年轻、漂亮、苗条的女孩子。

    “哼!真是看不顺眼。好啊,好男人都被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霸占了。哎呀,我的脚!”

    三顺下了好大的决心才买来的高跟鞋把脚折磨得够呛。三顺坐在公交车站的椅子上,思忖着要不要现在回家。相亲的时候在这个时间回家可有点难以交待。回去得晚吧,妈妈会以为相亲进行得很顺利;回去得早吧,她会以为肯定是没戏。可是,如果说今天和第一次见面的那个男人见面后只是喝了喝咖啡就回来了,那这个咖啡也喝了太长时间了。结果再好也只不过白吃一顿饭而已。就算是这样,比起早早回去听妈妈的叹息和唠叨,还不如在外面消磨时间轻松。

    一个人逛街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虽说没有男人在旁边挽着胳膊做伴。例如去音像店听听新出的唱片,接受一下免费的化妆服务,看橱窗里最近流行的衣服,在商场任意品尝免费的食品,直到被服务员用异样的眼神盯着看。能做的事情多着呢——三顺心想——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从早上到现在还一点儿东西也没吃过呢。

    “我说呢,怎么越逛街心情越不好了。”

    早上因为起床晚没有吃早饭,中午为了看起来稍微苗条一些故意饿着肚子,晚上呢,因为刚才的突发事件稀里糊涂就把吃饭的事儿给忘了。肚子饿的话,心情就会变得更糟——这可是有科学依据的。明知减肥期间最忌晚上暴饮暴食,不过,今天就例外一次吧。

    就在此时,街边一间规模挺大的大排档进入了三顺的视野。三顺撩起大排档的帷帐走了进去。她随便找了一个空位坐了下来,拿起一双一次性筷子“咔”地分开,大声说道:

    “老板!来一碗乌冬,一个紫菜卷饭和一碟儿烤鳗鱼,还要一瓶真露。”

    一般说来,星期天晚上很少有一个女人自己来这种大排档的。换作是在平时,三顺也不会自己一个人来还点一瓶真露喝的。不过人饿肚子的时候哪里顾得了那么多。三顺大口大口地吃着紫菜卷饭,大口大口地喝着乌冬汤,外加频频地往嘴里送酒。

    “呵——”

    一口烧酒入口,酒精立刻沁入心脾,全身一阵酥麻。接着喝一口乌冬汤,真是胜似活神仙啊!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啊。

    以前看过一部叫sf的电影,说是几个世纪后所有的食物都将消失,人们将靠钙类摄取生存所需的营养。三顺对那种说法很不以为然,现在想起来三顺还忍不住嗤之以鼻。嗯,好吃!真幸福。一时间,三顺觉得刚才所经历的不幸根本不算什么了。

    三顺一刻也不停息地挥动着手里的筷子,吸着乌冬,嚼着紫菜卷饭,咬着烤鳗鱼,动作干脆而麻利。看着独自坐在那儿大吃大喝的三顺,真贤暗想:

    “真是可怜巴巴的!”

    不只是现在一脸馋相的三顺,从咖啡厅出来以后的三个小时之内,三顺的一系列行动让真贤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可怜巴巴。三顺穿着高跟鞋,连平衡都掌握不好,就那样在大街上晃荡了三个小时。

    自己一个人在游戏室门前投了硬币兴高采烈地打游戏;自己一个人去卡拉ok唱“天上下着男人雨”;自己一个人去书店,也不顾自己穿的是裙子,就那么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爱情小说;然后是坐在公交车站脱了鞋揉脚,之后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事儿来,心急火燎地冲到大排档,原来是要吃东西。这一切,真是够可怜的。

    如果道镇看到哥哥现在的表情,一定会这么问的:

    “你干吗就这么一直跟着一个这么可怜巴巴的女人啊?你也真够可怜巴巴的。”

    答案不是一句话可以说得清的。可能是因为即使自己提出给加工资,三顺也不肯原谅自己,不给自己好脸色看,所以有点儿担心吧。

    能够抵抗住金钱诱惑的人少之又少。真贤认为,即使对方暂时不让步,也只不过是为了获取更多金钱的花招。眼前的女人也不例外,真贤心想,三顺一定是想要加更多的工资,或者是想提出什么别的相应的条件。这个条件会是什么呢?所以真贤才跟着她想侦察一下。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现在回家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啊。

    ——社长先生,您恐怕不管走到哪儿都人气十足,也从来没有尝过被人拒绝的滋味儿吧?

    她的话基本上是对的,不过即使是再怎么受欢迎的男人,如果拒绝恋爱,每次去相亲的时候都无理对待别人的话,自然而然地,星期天也就没有什么女人可以约会了。因为一直专注于工作,所以星期天也想不起来有什么别的可干的事情。虽然为了生意的需要,曾经去过高尔夫球场,可

    就和好听的歌多听几遍就听腻的道理一样,有时候真想用高尔夫球打旁边的家伙。真是乏味的人生!反正星期天下午自己一个人过也挺没意思的,还不如观察观察这个寒碜的可怜巴巴的女人呢。

    在大排档,真贤找了离三顺最远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点了三顺点的乌冬、紫菜卷饭和鳗鱼。看着三顺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真贤根本不怎么吃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却非常美味。

    就在真贤分开一次性木筷准备开始吃的时候,三顺所在的位置那儿传来了骚动的声音:

    “女人家竟敢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喝酒?”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喝完酒之后就肆无忌惮,会对看起来似乎软弱可欺的人撒酒疯。说话的好像就是这种人,已经喝得鼻子红肿,眼睛看起来也迷迷糊糊了。那男人斜着一双三角眼从头到脚打量着三顺,而且眼光越来越放肆,声音也越来越粘糊:

    “小姐,长得胖乎乎的,很丰满嘛。跟大哥我一起喝一杯,怎么样?”

    嘴里还叼着乌冬面条儿的三顺听了这话顿时怒目圆瞪。她咬断含在嘴边的乌冬面条儿,毫不含糊地回答说:

    “我没有哥哥啊。”

    醉汉听了三顺的回答喜出望外,一屁股坐到三顺对面的椅子上。

    “是吗?正好我也没有妹妹!我们两个寂寞的人一起喝一杯,怎么样?”

    啧啧霎那间,三顺觉得自己刚才所感受到的幸福突然减半,不,已经有70%以上被赶跑了。三个多小时以来,没有一个男人走上前来搭讪。如果现在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二十多到三十岁左右的清醒男人的话当然另当别论,可是坐在对面的,却是这么一个老醉鬼。三顺对正忙着烤鳗鱼的大排档老板吆喝道:

    “老板!麻烦帮我换一下位子!顺便再来一份烤秋刀鱼加鸡蛋卷儿。”

    看到三顺完全无视自己的存在,老醉鬼嬉皮笑脸的表情一下子阴沉下来。三顺觉得,酒后调戏妇女的男人不是男人,是畜生。所以她当那个酒鬼的话是狗叫。不过真正的狗叫声和人发出来的狗叫声是有区别的,后者会让人心情不爽。随着狗叫声越来越厉害,桌子底下三顺穿着高跟鞋的脚也憋足了劲儿。白天已经让一个臭男人见识过的高跟鞋的威力,再让一个人见识一遍也无妨。

    “花八百多块钱买的皮鞋却要用来对付这些臭男人,真是倒霉!”

    三顺心里暗骂,只见那酒鬼已经把一只手搭到了自己肩膀上。三顺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出脚,就在她那天下无敌的高跟鞋踢到酒鬼的小腿之前,有人插话进来了。

    “大哥,请把你的手拿开。”

    酒鬼笑眯眯的眼神从胖乎乎的三顺身上移开,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瞄去。眼前是一个穿着笔挺的西装,戴着斯文的无框眼镜,体格修长的男人,这个男人帅气得让人嫉妒。

    “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和被你调戏的人一起来的。”

    当时的情景一点儿也不可笑,可是这个戴眼镜的男人却笑眯眯地这么说。这么看来,他应该是这个胖胖的女人的对象。这小子竟敢这么笑,真是狗胆包天。

    酒鬼根本不把真贤放在眼里,他笑着转过身朝真贤走过来。

    “这么帅的小伙子怎么找了这么一个胖妞儿?啊——我知道了,这种皮肤细嫩又丰满的女人干那事儿的时候倒确实很够劲儿。嘿,小伙子!我说得没错吧?确实够劲儿吧?”

    听了酒鬼的疯话,三顺羞得脸红到了耳根。不过真贤还是一脸笑眯眯的样子。“这个男人怎么这么没心没肝,他这么一直笑什么劲儿啊?”三顺正要站起来,她的变态社长一把抓住了酒鬼的一只胳膊,狠狠地拧了一把。大排档里响起了酒鬼凄厉的叫喊声。

    “啊你干什么?你你”酒鬼拼命想反抗,真贤依旧面带笑容地说道:

    “我干什么?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很奇怪的毛病,大哥。”

    “什么什么毛病?”

    “人敬我一尺,我就敬人一丈;不过看到那些耍酒疯,调戏良家妇女的家伙,我都要卸下一只胳膊来留作纪念。”

    这个男人,威胁恐吓人的时候竟然也能这么面不改色,连三顺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更别说那个酒鬼了。这个小鬼手上的劲儿真是出奇的大,酒鬼怎么使劲儿都挣不脱。他意识到,这样下去,自己的胳膊不断也得残废。

    渐渐的,酒鬼本来黑红黑红的脸变得苍白,真贤的手丝毫也没松开,他看着一脸狰狞的酒鬼问道:

    “你是选择恭恭敬敬地向那位小姐道歉呢?还是选择丢一只胳膊,被暴打一顿呢?”

    酒鬼选择了前者。就这样,看热闹的人都散开了,大排档里又恢复了平静。因为不是有人喝醉酒乱砸东西,所以大排档里的东西根本没有损坏。真贤让伙计把自己点的东西移到三顺的桌子上,又要了一瓶酒。

    “我什么时候同意和你坐在一起了?”

    见真贤就那么理所当然地坐到自己面前,往自己的酒杯里倒酒,三顺冷冷地冲着他说道。真贤耸了耸肩说:

    “总比你自己一个人坐着坐着又碰上什么麻烦事儿强吧?三顺,不,熙真小姐。”

    “我怕看着你吃饭会消化不良,再说酒也要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喝。”

    “消化不良?我就那么惹人厌吗?”

    “你自己难道不知道吗?”

    听了三顺的数落,真贤无奈地笑了一下。刚才那个酒鬼说得没错,这个女人虽然胖胖的,不过很有那么一股泼辣劲儿,还挺可爱的。至少她不像那些相亲的时候看到的女人那样矫揉造作。真贤又耸了耸肩,不服气地说:

    “奇怪,别的女人都说我很帅啊。”

    听了他的话,三顺也不由得笑了一下。

    “可能吧。不过,我可不这么觉得。”三顺干脆地说。

    真贤边用筷子夹了一块鳗鱼边问:

    “为什么?”

    “因为我不像银爱一样只有二十二岁,我已经二十九岁了。”

    一瓶真露下肚,三顺已经有些口齿不清了。真贤抬起头来看着她,心里在疑惑,银爱?银爱是谁?

    “我在像她那么大的时候,也跟她一样,看到像社长这样英俊的男人就会心跳加速,小鹿乱撞,可是现在不了。社长你这样的男人,对于我来说,就像是爱情小说里的男主角或者是演员歌星之类的人一样高不可攀。明知道你不会喜欢我,还自己一个人牵肠挂肚,自作多情,我已经没有那样的时间可以浪费了,年龄太大了。可以这么说吧,我已经过了喜欢根本和自己没有可能的人的期限了。你知道,做糕点的时候不是也不能用过期的原料吗?”

    三顺的话一字一句,句句在理,真贤听了暗笑:我倒是请了一个很有职业道德的糕点师啊。

    像是觉察到了他脸上划过的那一丝笑意,三顺的眼神突然间亮了起来。

    “社长,你现在是在嘲笑我吗?”

    “不是啊。”

    “你刚才是在嘲笑我来着。”

    “我只是在感叹。我心想,女人真是比男人要现实得多啊,如此而已。如果让你误会我是在嘲笑你的话,那对不起了。”

    现实?这算是称赞,还是批评呢?即使是清醒的时候,三顺也不太能理解这个男人所说的话和他的所作所为,更何况她现在已经有三分醉意了呢?三顺觉得很不是滋味儿,她有些恼火地对自己的老板真贤嘟囔说:

    “反正我的意思就是说,我不想要什么白马王子,只想找一个可靠的男人,就像今天相亲的时候见到的那个男人一样。本来今天很可能有下文的,都是因为你!啊!越想越生气!”

    “我再一次郑重道歉,对不起!”

    真贤嘴上这么说,可是脸上却没有一点儿抱歉的意思。他又拿起酒瓶往三顺的酒杯里加满了酒,嬉皮笑脸地说:

    “你喜欢哪一类型的男人?告诉我,我给你介绍一个,也算是补偿我今天的失礼吧。反正你不是说,你已经不相信灰姑娘之类的童话般的恋爱了嘛,那别人介绍的男朋友应该可以吧?”

    听了真贤的一番“良言”三顺本已醉意朦胧的双眼瞬间变得无比精神。

    “你身边有合适的人吗?要知道,物以类聚。”

    其实三顺心里嘀咕着:

    “你们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接受像我一样体重六十到六十五公斤,差一岁就到三十的老女人呢?物以类聚啊。”

    这么一想,还真的挺伤自尊心的,于是三顺开始说明自己最近喜欢的男人类型。要在清醒的时候,三顺绝对不会跟眼前这个男人说这种事情的,不过现在,三顺一瓶烧酒下肚,再加上刚才吃下去的乌冬、鳗鱼、秋刀鱼,这些东西经过酒精的发酵后,令三顺心情很不错。三顺开始说了。开始还有点羞涩,后来越说越起劲儿。

    “得是心地特别善良的人。用不着每个月都把工资袋儿交给我,只要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偶尔把工资袋儿塞到我手里,安慰我说‘给你的礼物,拿去买点儿喜欢的东西吧’就行。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当着我的面儿,我希望他能偶尔撒撒小谎,对我说‘你是我的唯一’。个子不用太高,只要胳膊够长,在我累的时候可以抱着我就行。要不爱发脾气,爱笑的人,笑起来最好很爽朗。愿意时不时和我一起回娘家。当我把他带到妈妈面前说‘妈,我要和这个人结婚了’的时候,妈妈能欣然接受的人。”

    说到这儿,三顺好像突然想起什么重要的条件似的,郑重地加了一条。

    “对!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听到我的真名的时候不会笑话我的有深度的男人。”

    这些条件听起来好像很简单,又似乎非常苛刻。真贤听了三顺的陈述,惟一的感想就是,自己绝对不是三顺理想中的男人类型。对于真贤来说,那种男人简直就是童话的主人公。坐在面前和自己把酒对饮的女人和在咖啡厅见过的那些庸俗的女人截然不同,她有自己的事业和主见。真贤很久没有这样毫无负担、心情愉快地和一个女人坐在一起喝酒了。很痛快,也很踏实。说要给她介绍对象的念头也打消了,真贤忽然觉得他周围的那些家伙都配不上三顺。

    大约消灭了三瓶酒以后,三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我该走了,明天要是迟到了,可都怪社长。我是因为社长才心情不好而喝酒的。老板,多少钱?”

    已经快十点了。现在回去的话,到家的时间大概刚刚好十二点。那样一来,妈妈肯定会要求下一次把今天相亲的男的带回家去。那么三顺就得把今天所发生的一连串荒唐的事情一一交待,然后真是想都不敢想。

    “我来付。”

    真贤打开装满信用卡的皮夹,不过三顺摇头拒绝了。

    “我不要你请客。嗝!我明天就递辞呈,我只答应待到你们找到人接替我为止。”

    刚才一起喝酒不是喝得好好的吗?这是什么话?真贤抹了一把额头,假装生气地说:

    “不是说了加15%的工资吗?”

    “哼!你不用这样吓唬我,我什么都不怕,就怕我那个倒霉的厄运。怎么看,我和你都好像八字不合。哎呀!”

    三顺说的话真贤不太听得懂。三顺翻着自己的皮夹,忽然惊呼了一声,原来是钱夹里的钱不够付账。真贤心想:没办法,还是得让我请客吧!他重新拿出皮夹正准备付账,三顺已经将自己的手机押在柜台上,

    她一边

    摇摇晃晃地向大排档外面走去一边含含糊糊地说:

    “请,请稍等,我马上取钱来付账。”

    真贤赶紧付了钱赶出去追三顺。没穿习惯高跟鞋,加上过度饮酒,三顺在大街上一步三摇。她就这么在大街上徘徊了一阵子,突然好像发现新大陆似地欢呼起来:

    “啊!找到了!取钱的机子!可爱的自动取款机!”

    三顺蹒跚着朝自动取款机走去,进自动取款机亭要爬两三级台阶,穿着高跟鞋的三顺看随时都摇摇欲坠,真贤手心里不由得暗捏了一把冷汗。

    三顺终于推开了自动取款机亭的玻璃门,真贤也跟了进去,嘴里念叨着:

    “你这个女人怎么比驴还倔?”

    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自动取款机亭的防盗门突然降了下来,灯也灭了。周围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天啊?怎么回事儿?”

    三顺的咋呼被真贤一句话顶了回去:

    “别吵!都怪你固执己见,一定要进来!”

    真贤抬头看到了高处一闪一闪的电子表,现在时间是晚上十点。正好是自动提款机亭的防盗门自动关闭的时间。他就这么和这个女醉鬼一起被关在这里了。真贤无可奈何,深深叹了一口气。近在咫尺的三顺也深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呵呵,和你在一起果然是厄运连连,厄运,厄运”

    真贤没有心思去推敲三顺话里面的意思,他咬紧牙关开始用力按墙上的急救铃。

    “眼看要关门了,怎么还进来了呢?真是的,又不是小孩子。下次要注意了!”

    对于听到呼叫匆匆赶来的警卫的话,真贤无言以对,只能点头回答“是”三十二年来,他还是头一次因为这样荒唐的事被人抓住小辫子。警卫坏坏地笑了笑说:

    “你女朋友好像醉得很厉害啊,身上的衣服得赶紧洗吧。”

    中年警卫的话没错,三顺醉得已经睡着了,就在警卫赶过来的三十分钟内。三十分钟?看来像他们这样在星期日晚上被关在自动取款机亭里的人还真不少,他们等了足足三十分钟呢。三十分钟,也就是一千八百秒。对真贤来说,这真是噩梦般的一千八百秒。他看着自己噩梦的罪魁祸首三顺,回味着她刚才说的话:

    “呵呵,和你在一起果然是厄运连连,厄运,厄运”

    真贤心想:“到底是我倒霉还是你倒霉?”

    刚才被关在黑暗里,不只是三顺难受,真贤也觉得很难受。可是三顺却硬要把责任都推卸到自己头上,说着听不懂的话抱怨着,最后还哭了起来。然后开始把刚才两个多小时内吃到肚子里的乌冬、紫菜卷饭、鳗鱼、秋刀鱼等等往真贤身上穿着的手工制作的昂贵西装上喷。最后竟然倚在自动取款机上睡着了。太过分了!在短短的三十分钟内,三顺把真贤整得不知所措,自己却若无其事地睡着了。真可恶!

    真贤气得咬牙切齿,警卫却理所当然地说:

    “那请你把地方清洁一下,赶紧回家吧。我还要去别的地方执行任务。”

    真贤对天发誓,以后即使是嫦娥下凡,如果要跟他一起喝酒,他也一定当机立断,和她绝交。

    不过发誓归发誓,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真贤必须动手处理地上那一摊黄黄的、粘乎乎的呕吐物,还有坐在一旁睡得如一摊烂泥的三顺。如果不是因为警卫在一旁监视着,再加上他那不如针头般大的一点点的良知作祟,真贤真想丢下这一切当场逃跑。结果,真贤生平第一次打扫了酒后的呕吐物,背着三顺走了出来。

    蹒跚着走出亭子的瞬间,真贤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外面新鲜的空气。背上的三顺竟然开始哼起什么歌儿来。醉是醉了,倒还会唱歌儿。真是!

    “想见我的他,即使在梦里,哪怕只有一天。多么希望美梦能够成真。男人像雨一样从天上掉下来”

    没错,就是她白天自己一个人在卡拉ok唱了好几遍的歌。真贤听着她的歌,不由得想:

    “我昨晚到底做什么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