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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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十一世纪后期宋朝的第六个皇帝神宗赵顼引用王安石,置三司条例司(财政税收设计委员会),创行新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桩大事。这事情的真意义,也只有我们今日在二十世纪末期,有了中国近代史的纵深,再加以西欧国家现代化的经验,才比以前的人看得更清楚。
基于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这段历史题材整个的拿出来重新商榷检讨。
王安石没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宋史”说他“属文动笔如飞”又“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辨是分析的能力,博是见闻的广泛。其人既有如此才华,因之虽只做得中下级地方官,已得到文彦博和欧阳修的推荐,也有了司马光、韩绛和吕公著的宣扬(后来除了韩绛之外,他们都成了王安石的对头)。神宗于1067年嗣位,初以王安石为江宁府知府,六个月后调他为翰林学士,已有了御前顾问的姿态。一年之后又任他参知政事(在宋朝可比拟为副首相),专务“经画邦计”然而神宗是一个有雄心的君主,一意要收复契丹和西夏占领的国土(其实其占领已在宋前)。他曾对文彦博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备边府库不可不丰”然则这富国强兵的着眼,一般儒士已把它当作法家宗旨。一代文豪苏轼就说他“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两朝元老富弼更毫不容情的说他“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皇帝之重用王安石新法,引起满朝重臣的反对。以后这批“反改革派”或被贬派为地方官、或退休。王安石于1070年同平章事(任宰相),朝中大官能与他合作的只有韩绛、吕惠卿等,兹后被称为“熙丰小人”(熙宁与元丰都是赵顼的年号)。1074年皇帝迫于众议,也可能因太皇太后曹氏的干预,王安石免相,可是不出一年又调回开封平章如故。王安石再相一年九个月,终被罢免,皇帝给了他一个公爵和节度使的头衔,而实际的职位,则是“判江宁府”也就是归返到他起先在神宗手下第一个官职。
神宗于1085年初去世,继任皇帝哲宗赵煦实足的年龄九岁不到,他未成年时由神宗这母太皇太后高氏(庙号宣仁圣烈)听政。她逐退了王安石的改革派,起用反改革派的先朝重臣如司马光、文彦博和吕公著,一时新法罢免殆尽。可是八年之后太后去世,皇帝亲政,他赵煦又来一次翻案。他不仅重用改革派,并且夺司马光谥,又重修“神宗实录”以便支持新法,一时反改革派人物被称为“元祜党人”(元祜是哲宗于太后听政时期的年号)。
公元1100年赵煦去世时无子嗣,皇位由神宗第十一子接替,此人赵佶,即是后来被金人俘虏死在五国城(在今日吉林东北)的宋徽宗。他早有“轻佻”之名,要不是朝议和命运的错安排,他倒很可以以画家和文物收集家的身分在历史上留名,作皇帝确非所长。他在位期间对新法也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他最初支持反改革派,司马光、文彦博、吕公著等也都身后复官。可是仅一年余,前被放逐的章淳和蔡京又被召回京师居要职。他们也可算得寺臣兼改革派。章淳曾任王安石的助手,蔡京则以修史在御前被器重。这时候徽宗赵佶也说“朕欲上述父兄之志”于是朝中权要以“绍述”的名义,恢复了二十五年前王安石所行新法,如方田、如榷茶等等。并且又怂恿徽宗将司马光以下一百二十人列为“元祜奸党”以后更扩大其名单为309人,镌石于全国州县,以便分辨“忠邪”皇室不能与他们通婚姻,他们的子孙也不许来开封。王安石则配享孔庙,成为孔孟之外的第三个圣人。
于是“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这还不算,即偏安江左,南宋人仍没有放弃由于王安石新法所引起的争执。最近何湘妃发表的一篇文章,即指出宋高宗赵构朝又在修改“神宗实录”和“哲宗实录”也还是向王安石重新批判。
今日九百年后我们从长时间远距离的姿态读历史,已无从确定以上各人的忠邪,同时也无此必要。如章淳和蔡京确系能干,而前者跋扈,后者谀幸,但是“宋史”把他们两人一体列入“奸臣传”里,又未免太简化历史,并且苏洵斥王安石等“囚首丧面”以论诗书,宣仁圣烈高后在续资治通鉴里被赞扬为“女中尧舜”也都是一面之辞,只能融合中国传统以粗浅的道德观念批评历史人物的办法,这中间只有至善及极恶。我们如被这些观念蒙蔽就容易忽视我们自身读史之目的之所在。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要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他与司马光争论时,提出“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论,其方针乃是先用官僚资本刺激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如果经济的额量扩大,则税率不变,国库的总收入仍可以增加。这也是刻下现代国家理财者所共信的原则,只是执行于十一世纪的北宋,则不合实际。
和这问题有密切关系而待澄清的,则是有些历史家把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解释成为一个“封建社会”极不合理,与宋朝的情形尤其是文不对题。封建着重地方分权。皇室只责成诸侯对中央有一定的贡献,其采邑内部的处理,由他们自行裁夺,中国的传统则是皇帝派遣官僚到各处向全民抽税,我们称之为“官僚主义”这是一种中央集权的特殊办法,迄今还没有一部专书,缕列其中各种特征。
我个人长期研究其财政与税收的情形,则发觉这种体系,包括过广,下面的单位过于琐碎,在传统的交通通信条件之下,官方无法确悉每一纳税人的资产,尤其无法追究其转买顶当。至于抽累进税,更是技术上为难的问题。于是只在鼓励小自耕农各安本业,又竭力防制兼并,更以极低的税率,扁平的向全国征收。而且小民收入浅薄,也不能供应法庭审判的费用,于是民法长期间没有进展,政府则提倡各人自我约束和对人谦让。在行政方面说也就是不注意真切,不讲究效率。好在这些个人的美德,出自儒家经典,也为官僚集团成员所诵悉,因此以道德代替法律,也有长时间历史的根据。纵算理想与事实不符,只要全体官员将这些原则当作口头禅,着重其内部之淳朴雷同,也仍可以保存这官僚集团的完整。
可是北宋开国以来,其朝代本身的特征,已经和上述的情况发生距离。第一,赵宋王朝之为一个朝代国家,在中国历史时最富于竞争性,因此其行政效率非常重要。第二,其收入以银绢和缗钱作基础,也就是其经理倚赖于民间经济比较前进而灵活的部门,而把人力及食粮当作次要。第三,其税收底账根据五代十国间的数目字,比一般的将税率提高,同时政府大规模开矿铸钱,更使其数目字无法固定,也违反上述简单均一的原则。
综合过些条件,我们也可以说中国在公元十一世纪已经在某些方面感受需要现代化的压力。前面已经说过,宋太宗赵光义时代军用雨衣和账篷已经有“好几万段”在库房里霉烂。宋史食货志又提出神宗赵顼时内殿库房所积绢三十二库都已积满,更再积羡赢为二十库。如此庞大的物资,实在有以用商业方式管理处置之必要。最低限度也要让它和民间的市场交流。而民间商业的组织也可以藉此发展成熟,因之能对政府的财政经理和军需工业作第二线和第三线的支持。西欧各国和日本的现代化,也都经过如此的阶段。那么王安石岂不是独具只眼,可以把中国历史一口气提前一千年,为甚么他事实上会遇到这么多的阻折?
在答复这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知道所谓现代化,以商业的方式管理,或者说是推行金融经济,在数目字上管理,都先要具备若干基本条件。简言之,则是先要承认私人财产权之坚定性,如此其下层机构内才有能确切加减乘除的公数。这说来容易,可是实行起来等于推行一种新的宗教思想,因为所牵涉的不仅是千万人的生活,而是他们生活的宗旨。以西欧言,则经过宗教革命、政教分离才能达到目的。次之私人财产之享用转让,也要脱离专制皇权和宗法社会的限制与垄断,不仅司法要独立,而且民法也要彻底展开,诸凡婚姻、遗传、负债、签定合同的信用宣告破产的程序都要有合理的处置,不仅法律条文具在,而且与民间生活习惯也不发生轩轾。北宋期间中书管民,枢密管兵,三司主财,所有重要的数字已经不能对照,而下面则是亿万不识字的农民,社会上又普遍缺乏中层机构,所以我们也用不着追问他荆国公王安石介甫是否贞忠谋国,已先可断言他的筹划不合实际了。
仔细参考宋史里的叙述,我们也可以窥见新法失败的情形。譬如“方田法”以东、西、南、北各一千步为一方,内按土地肥瘠分五等抽税。可是即在畿国的开封府,其测量就产生技术上的问题,有谓“时方时止”县内有山林,即无从着手。“免役钱”令百姓一体出钱,以代替“衙前”等向民间征发的义务差役,可是乡民无钱,也等于在农村推行金融经济,而此时金融在城市里反不能展开。“市易法”不能集中于批发业务,以致执行者自己成为零售商,到街上去卖果卖冰,甚至“卖梳朴即梳朴贵,卖脂麻则脂麻贵”为神宗亲谴责。“青苗钱”以常平籴本一千四百万作本钱,等于农村贷款,春散秋敛,收息二分。但是无银行主持,缺乏法庭处理贷款的权利义务。有些县官就将整数交给若干农民,也不问他们愿借与否,只责成他们彼此保证,秋后一体带利归还。甚至在执行时,若干县份被指摘并未贷款而向农民一体索息。以上各种措施都有广泛的利用金钱的趋势,但是以集体负责的方式主持,实际上也是和前述各法作对。
说到这里我们也可以再索问:新法既然如此缺乏成效,为什么王安石这一“问题”会在三个皇帝两个太皇太后之间酝酿得这么久?原始的资料不能供给解答。我们只能据理猜想:当时人没有我们眼光之纵深,却也没有我们这种宿命论的看法,会认为当日新法必不行。十一世纪环境的压力,已经逼着他们找出路。同时新法中有些项目,要是根据各地特殊情形有选择的局部施行,也并不是完全虚枉。王安石的传记里说他在见神宗前,曾为鄞县(宁波)县令,就曾试得过青苗钱,最低限度在短期间内确有效果。如此可能引起热心的皇帝相信反改革派必是有意从中作梗。并且每次朝廷改变宗旨,也确是权臣扩张势力扶植私人的机会。可是我们仍不当忘记,在中国官僚主义的体系内,政府局部的经商,通常没有好结果的。王莽、桑弘羊、韦坚和刘晏已是一串好例子。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两方面的距离都相去过远。
王安石新法失败的后果,超过过去一般读者之所想像。三百年后明太祖朱元璋放弃第二帝国开放性的财政设施,而采取一种保守性和收敛性的体制,与他个人对王安石的反感有关。这种反感见诸文字。
涉猎于大历史,我们也觉得这王安石的故事深有耐人寻味之处:试想九百年之前,中国即企图作现代性的改革,而当日欧洲,尚停滞于中世纪的黑洞内。这和本世纪两方的悬殊相比,前后相差何远!然则在这关头我们要摆脱宿命论之看法的话,则更要认识地缘政治之重要。中国的官僚主义,是亚洲大陆主体的产物。其政治体系既要管束亿万农民,又要对付森林地带和草原地带的少数民族,就只能注重数量无法提高效率,不容易改变而成为一种轻而驾巧带商业性的组织。要是王安石真能把中国历史提前九百年到一千年的话,则我们这样一个大历史观念都不能存在了。
公元十一世纪后期宋朝的第六个皇帝神宗赵顼引用王安石,置三司条例司(财政税收设计委员会),创行新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桩大事。这事情的真意义,也只有我们今日在二十世纪末期,有了中国近代史的纵深,再加以西欧国家现代化的经验,才比以前的人看得更清楚。
基于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这段历史题材整个的拿出来重新商榷检讨。
王安石没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宋史”说他“属文动笔如飞”又“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辨是分析的能力,博是见闻的广泛。其人既有如此才华,因之虽只做得中下级地方官,已得到文彦博和欧阳修的推荐,也有了司马光、韩绛和吕公著的宣扬(后来除了韩绛之外,他们都成了王安石的对头)。神宗于1067年嗣位,初以王安石为江宁府知府,六个月后调他为翰林学士,已有了御前顾问的姿态。一年之后又任他参知政事(在宋朝可比拟为副首相),专务“经画邦计”然而神宗是一个有雄心的君主,一意要收复契丹和西夏占领的国土(其实其占领已在宋前)。他曾对文彦博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备边府库不可不丰”然则这富国强兵的着眼,一般儒士已把它当作法家宗旨。一代文豪苏轼就说他“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两朝元老富弼更毫不容情的说他“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皇帝之重用王安石新法,引起满朝重臣的反对。以后这批“反改革派”或被贬派为地方官、或退休。王安石于1070年同平章事(任宰相),朝中大官能与他合作的只有韩绛、吕惠卿等,兹后被称为“熙丰小人”(熙宁与元丰都是赵顼的年号)。1074年皇帝迫于众议,也可能因太皇太后曹氏的干预,王安石免相,可是不出一年又调回开封平章如故。王安石再相一年九个月,终被罢免,皇帝给了他一个公爵和节度使的头衔,而实际的职位,则是“判江宁府”也就是归返到他起先在神宗手下第一个官职。
神宗于1085年初去世,继任皇帝哲宗赵煦实足的年龄九岁不到,他未成年时由神宗这母太皇太后高氏(庙号宣仁圣烈)听政。她逐退了王安石的改革派,起用反改革派的先朝重臣如司马光、文彦博和吕公著,一时新法罢免殆尽。可是八年之后太后去世,皇帝亲政,他赵煦又来一次翻案。他不仅重用改革派,并且夺司马光谥,又重修“神宗实录”以便支持新法,一时反改革派人物被称为“元祜党人”(元祜是哲宗于太后听政时期的年号)。
公元1100年赵煦去世时无子嗣,皇位由神宗第十一子接替,此人赵佶,即是后来被金人俘虏死在五国城(在今日吉林东北)的宋徽宗。他早有“轻佻”之名,要不是朝议和命运的错安排,他倒很可以以画家和文物收集家的身分在历史上留名,作皇帝确非所长。他在位期间对新法也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他最初支持反改革派,司马光、文彦博、吕公著等也都身后复官。可是仅一年余,前被放逐的章淳和蔡京又被召回京师居要职。他们也可算得寺臣兼改革派。章淳曾任王安石的助手,蔡京则以修史在御前被器重。这时候徽宗赵佶也说“朕欲上述父兄之志”于是朝中权要以“绍述”的名义,恢复了二十五年前王安石所行新法,如方田、如榷茶等等。并且又怂恿徽宗将司马光以下一百二十人列为“元祜奸党”以后更扩大其名单为309人,镌石于全国州县,以便分辨“忠邪”皇室不能与他们通婚姻,他们的子孙也不许来开封。王安石则配享孔庙,成为孔孟之外的第三个圣人。
于是“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这还不算,即偏安江左,南宋人仍没有放弃由于王安石新法所引起的争执。最近何湘妃发表的一篇文章,即指出宋高宗赵构朝又在修改“神宗实录”和“哲宗实录”也还是向王安石重新批判。
今日九百年后我们从长时间远距离的姿态读历史,已无从确定以上各人的忠邪,同时也无此必要。如章淳和蔡京确系能干,而前者跋扈,后者谀幸,但是“宋史”把他们两人一体列入“奸臣传”里,又未免太简化历史,并且苏洵斥王安石等“囚首丧面”以论诗书,宣仁圣烈高后在续资治通鉴里被赞扬为“女中尧舜”也都是一面之辞,只能融合中国传统以粗浅的道德观念批评历史人物的办法,这中间只有至善及极恶。我们如被这些观念蒙蔽就容易忽视我们自身读史之目的之所在。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要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他与司马光争论时,提出“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论,其方针乃是先用官僚资本刺激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如果经济的额量扩大,则税率不变,国库的总收入仍可以增加。这也是刻下现代国家理财者所共信的原则,只是执行于十一世纪的北宋,则不合实际。
和这问题有密切关系而待澄清的,则是有些历史家把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解释成为一个“封建社会”极不合理,与宋朝的情形尤其是文不对题。封建着重地方分权。皇室只责成诸侯对中央有一定的贡献,其采邑内部的处理,由他们自行裁夺,中国的传统则是皇帝派遣官僚到各处向全民抽税,我们称之为“官僚主义”这是一种中央集权的特殊办法,迄今还没有一部专书,缕列其中各种特征。
我个人长期研究其财政与税收的情形,则发觉这种体系,包括过广,下面的单位过于琐碎,在传统的交通通信条件之下,官方无法确悉每一纳税人的资产,尤其无法追究其转买顶当。至于抽累进税,更是技术上为难的问题。于是只在鼓励小自耕农各安本业,又竭力防制兼并,更以极低的税率,扁平的向全国征收。而且小民收入浅薄,也不能供应法庭审判的费用,于是民法长期间没有进展,政府则提倡各人自我约束和对人谦让。在行政方面说也就是不注意真切,不讲究效率。好在这些个人的美德,出自儒家经典,也为官僚集团成员所诵悉,因此以道德代替法律,也有长时间历史的根据。纵算理想与事实不符,只要全体官员将这些原则当作口头禅,着重其内部之淳朴雷同,也仍可以保存这官僚集团的完整。
可是北宋开国以来,其朝代本身的特征,已经和上述的情况发生距离。第一,赵宋王朝之为一个朝代国家,在中国历史时最富于竞争性,因此其行政效率非常重要。第二,其收入以银绢和缗钱作基础,也就是其经理倚赖于民间经济比较前进而灵活的部门,而把人力及食粮当作次要。第三,其税收底账根据五代十国间的数目字,比一般的将税率提高,同时政府大规模开矿铸钱,更使其数目字无法固定,也违反上述简单均一的原则。
综合过些条件,我们也可以说中国在公元十一世纪已经在某些方面感受需要现代化的压力。前面已经说过,宋太宗赵光义时代军用雨衣和账篷已经有“好几万段”在库房里霉烂。宋史食货志又提出神宗赵顼时内殿库房所积绢三十二库都已积满,更再积羡赢为二十库。如此庞大的物资,实在有以用商业方式管理处置之必要。最低限度也要让它和民间的市场交流。而民间商业的组织也可以藉此发展成熟,因之能对政府的财政经理和军需工业作第二线和第三线的支持。西欧各国和日本的现代化,也都经过如此的阶段。那么王安石岂不是独具只眼,可以把中国历史一口气提前一千年,为甚么他事实上会遇到这么多的阻折?
在答复这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知道所谓现代化,以商业的方式管理,或者说是推行金融经济,在数目字上管理,都先要具备若干基本条件。简言之,则是先要承认私人财产权之坚定性,如此其下层机构内才有能确切加减乘除的公数。这说来容易,可是实行起来等于推行一种新的宗教思想,因为所牵涉的不仅是千万人的生活,而是他们生活的宗旨。以西欧言,则经过宗教革命、政教分离才能达到目的。次之私人财产之享用转让,也要脱离专制皇权和宗法社会的限制与垄断,不仅司法要独立,而且民法也要彻底展开,诸凡婚姻、遗传、负债、签定合同的信用宣告破产的程序都要有合理的处置,不仅法律条文具在,而且与民间生活习惯也不发生轩轾。北宋期间中书管民,枢密管兵,三司主财,所有重要的数字已经不能对照,而下面则是亿万不识字的农民,社会上又普遍缺乏中层机构,所以我们也用不着追问他荆国公王安石介甫是否贞忠谋国,已先可断言他的筹划不合实际了。
仔细参考宋史里的叙述,我们也可以窥见新法失败的情形。譬如“方田法”以东、西、南、北各一千步为一方,内按土地肥瘠分五等抽税。可是即在畿国的开封府,其测量就产生技术上的问题,有谓“时方时止”县内有山林,即无从着手。“免役钱”令百姓一体出钱,以代替“衙前”等向民间征发的义务差役,可是乡民无钱,也等于在农村推行金融经济,而此时金融在城市里反不能展开。“市易法”不能集中于批发业务,以致执行者自己成为零售商,到街上去卖果卖冰,甚至“卖梳朴即梳朴贵,卖脂麻则脂麻贵”为神宗亲谴责。“青苗钱”以常平籴本一千四百万作本钱,等于农村贷款,春散秋敛,收息二分。但是无银行主持,缺乏法庭处理贷款的权利义务。有些县官就将整数交给若干农民,也不问他们愿借与否,只责成他们彼此保证,秋后一体带利归还。甚至在执行时,若干县份被指摘并未贷款而向农民一体索息。以上各种措施都有广泛的利用金钱的趋势,但是以集体负责的方式主持,实际上也是和前述各法作对。
说到这里我们也可以再索问:新法既然如此缺乏成效,为什么王安石这一“问题”会在三个皇帝两个太皇太后之间酝酿得这么久?原始的资料不能供给解答。我们只能据理猜想:当时人没有我们眼光之纵深,却也没有我们这种宿命论的看法,会认为当日新法必不行。十一世纪环境的压力,已经逼着他们找出路。同时新法中有些项目,要是根据各地特殊情形有选择的局部施行,也并不是完全虚枉。王安石的传记里说他在见神宗前,曾为鄞县(宁波)县令,就曾试得过青苗钱,最低限度在短期间内确有效果。如此可能引起热心的皇帝相信反改革派必是有意从中作梗。并且每次朝廷改变宗旨,也确是权臣扩张势力扶植私人的机会。可是我们仍不当忘记,在中国官僚主义的体系内,政府局部的经商,通常没有好结果的。王莽、桑弘羊、韦坚和刘晏已是一串好例子。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两方面的距离都相去过远。
王安石新法失败的后果,超过过去一般读者之所想像。三百年后明太祖朱元璋放弃第二帝国开放性的财政设施,而采取一种保守性和收敛性的体制,与他个人对王安石的反感有关。这种反感见诸文字。
涉猎于大历史,我们也觉得这王安石的故事深有耐人寻味之处:试想九百年之前,中国即企图作现代性的改革,而当日欧洲,尚停滞于中世纪的黑洞内。这和本世纪两方的悬殊相比,前后相差何远!然则在这关头我们要摆脱宿命论之看法的话,则更要认识地缘政治之重要。中国的官僚主义,是亚洲大陆主体的产物。其政治体系既要管束亿万农民,又要对付森林地带和草原地带的少数民族,就只能注重数量无法提高效率,不容易改变而成为一种轻而驾巧带商业性的组织。要是王安石真能把中国历史提前九百年到一千年的话,则我们这样一个大历史观念都不能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