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藩镇之祸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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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小学历史,都知道唐朝有“藩镇之祸”但是对其实际情形则又茫然。我想今日一般读者的观感,大致仍如此。其原因则是大批读物缺乏紧凑的综合叙述,只是提出一大堆人名地名,使读者无所适从。而且很多古籍上的观点,已不符合现代的眼光。现在让我作一段简单的介绍:
所谓藩镇之患,开始于安禄山叛变之后。起先只有“河朔三镇”此即是庐龙(今日北京及沿长城一带)、成德(稍南与山西毗邻的地区)和魏博(渤海湾迄黄河以北)。每一个镇(有时也混称为“道”)辖五、六州或十余州,约占今日三分之一个行省的面积。每一个镇的首长即是“节度使”也就是军事首长,兼理税收民政。安史之乱既平,朝廷无力追究其组织系统,只让一批降将,统率这些地区。于是这些地盘,都成世袭。各使在境内自派州县官,自行征兵抽税。他们一离开任所,就自派“留后”也等于副长官和继承人。有时他们也用进贡的方式,向朝廷呈献一部物资,但是税收及其军制,则自行勘定。其中也有军士驱逐他们的领导人物自立首长的情事,唐朝皇帝也只好事后追认。而这种独立及分化的运动,延布到今日之山东、河南及安徽边境,甚至长江以南的浙江和四川也有节度使乘朝廷软弱而效尤。
这藩镇之患成为历史上的一段事迹,则以德宗李适和宪宗李纯两朝最为显著,他们之前朝廷对这些藩镇无力过问,德宗开始不承认各藩镇的世袭;宪宗则有系统的用军事力量削平藩镇。他们是祖孙,中间一代为顺宗李诵。但是顺宗即位之前,即因风疾不能发言,在位只八个月即传位于宪宗,与所叙无关。所以这段历史事迹发生于李适与李纯两帝之间,在公元800年之前后约各二十年,共历时约四十年。
中枢企图削平各藩镇的计划不容易生效,是由于皇朝本身没有兵力对付,只能借此削彼,让各藩镇看清他们除非联合抗命,否则只有被各个击破。于是他们互相提倡“合纵”和“连横”的政略和战略,以对付长安的皇室。这种分裂运动于公元782年达到最高潮。反抗朝廷的节度使推极北的朱滔为盟主,称大冀王,其他各称赵、魏、齐王。至此他们也还是只有宣告独立,尚无向唐室进兵的准备。直到李希烈于783年从淮西(今日河南之东南角)攻占襄阳和开封威胁洛阳,称楚帝,才使朝廷震动。朱滔之兄朱此,过去曾自动的提倡尊王攘夷率领唐兵与土蕃作战,这时闲居在长安。德宗也相信他与各人的叛变无关。不料有一支从西北调来戡乱的军队在长安叛变,他们与朱此有旧,也推戴朱此为他们的首领。于是德宗仓皇出走,避难长安西约二百里的奉天。朱此在长安称秦帝,且曾一度围攻奉天。
德宗接受了陆贽的建议,对造反各臣除朱此暴犯陵寝不赦之外,其他全部赦免。他在784年所下制称:“李希烈、田悦、王武俊、李纳等,咸以勋旧,各守藩维,朕抚御乖方,致其疑惧;皆由上失其道,下罹其灾。朕实不君,人则何罪?宜并所管将吏一切待之如初。朱滔虽缘朱此连坐,路远必不同谋。念其旧勋,务在弘贷,如能效顺,亦与维新”不久李希烈被部下毒毙,朱此兵败之后落荒而走被杀,朱滔亦气绥而死。只是他们的失败,并不能算是德宗的成功。各藩或子孙替代;或为自己的部属取而代之,其独立与分化的情形如故。有的一家割据一镇达十世以上,历时数十年之久。德宗则“自经忧患,服为姑息”
宪宗实际上继德宗登极。他在祖父行退让政策二十年后又发动削藩。西川节度使刘辟骄骞,宪宗派兵讨伐后将他削职。夏绥留后和镇海节度使拒命反都被斩首。只是宪宗鉴于德宗之失,行动比较稳健。不在两线作战,不令意存观望的藩镇事先发生疑惧。他之平淮西,费时五年,最后指挥战局的司令官于雪夜行军出敌不意将对方一鼓成擒。819年平卢(今日山东)之李师道反,其部下叛变将之槛送京师,至此为唐代削藩事业之最高峰。元和一朝(宪宗年号)唐室号称中兴。然则好景不长,翌年宪宗李纯即为宦官所弑。后来德宗想要加强中枢的军事力量,组织“神策军”以宦官统领之,初时不过保卫宫廷,只因神策军的给养补给远较其他部队为优,于是很多边军,自愿“遥隶”神策。朝廷又常派宦官为“监军使”去视察其他部队,如此都增加宦官的力量,宪宗末年据说常服金丹性情暴躁,才有这样的结局。
藩镇的问题,牵涉到很多因素,不是全靠人事的处置所能解决。宪宗死后才几个月朝廷派往成德与幽州的节度使,或被叛军谋杀或被拘禁,朝廷的戡乱也无成效。于是长安的政府再度承认现实,让河朔三镇自行其是。至此全国划分为四十个到五十个“道”其疆域数目也经常变更。各地节度使实际自主的情形,因人而不同,因地而异。所以藩镇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只是长安的朝廷内宦官废立君主,朋党混淆政局,兹后还要面临流寇之如黄巢者,本身就不能作主,也不能视藩镇为“患”为“祸”了。
现存有关藩镇之患或藩镇之祸的资料,大抵根据“朝代历史”的眼光写成。我们在一千两百年后,如果将过去的限制全部推翻,首先质问唐朝中叶之后是否应当继续存在,甚至中国在第九世纪是否应当保全统一的局面,不以成例视作当然,对于藩镇问题必有不同的看法。
公元780年德宗用杨炎之计,行“两税制”等于放弃以往均田、租、庸、调、府兵等等“间架性设计”的组织与制度。唐朝初年的兴旺,由于起先地广人稀,下层结构紧凑简单。于是继太宗李世民之后,武后则天及玄宗李隆基初年大规模的组成新官僚体系,摈斥巨家大室的力量,将地方官的职权推得到广泛的区域。其执行时全靠由上向下派定的一套数学公式。其宗旨与传统的君主制度,真理由上至下的习惯符合(唐朝的皇帝都称圣人),也和官僚制度所提倡的不相出入。
只是经济蒸蒸日上,人口移动,各地区条件参差不齐,技术管制的因素也趋繁复。这种种变态,也正是以间架性相始终的文官组织力不能及之处。玄宗一代宇文融的括户政策已经使官僚集团和团结动摇,东南的物资由水运至长安,便开争斗之门,边军用募兵,购马战马又要切实顾及各地的情形,更容易使军事配备脱离中央掌握,其基本的原因,则是在极权政治之下,统计数字与真理由上作主。如果以农村组织为单位,其所控制的即有不尽不实之处,易为一村一地容纳遮蔽,不致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到人员与物资丛集,各种因素互为关联则其权利与义务无法交代时,必在组织中发生分裂作用。
两税制出于当时的需要在新体系之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互相磋商,决定地方每年向中央的贡献。既是承包制度,则节度使必须有自行立法及控制管区内部人事的权力。可是这种种以地方作主的办法,在中国历史内向无成例,而且民智未开,商业组织幼稚,又谈不上代议政治,于此就造成一种尴尬的局面,引起职业军人之抬头。
这当中的冲突不仅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争,更因传统的统筹办理,注意全面的均一雷同,与新型财政的重点主义冲突。这也就是说,一方是平衡式的管制,注重形式;另一方面则是不平衡的支配,注重实际。杨炎虽作两税,仍着重前者。他的宗旨,以“尚书度支总统焉”一句话包罗殆尽。后者则可以刘晏作代表。他以公款造船,将财政片面商业化,将货物买卖的盈利,增加政府的收入。以两人着眼之不同,虽同在中央服务,终造成两个水火不容的体系,以致刘晏被杨炎谗杀。当日藩镇之自主,也有趋向财政实用主义和重点主义的模样。怪不得很多节度使对刘晏之死提出抗议。九世纪的国防也有了相当的变化。威胁北方的突厥,业已中衰。吐蕃之为患,端在蚕食疆土,很少大规模的内犯。回纥则既在边区经商也间行剽窃,李唐王朝也用和亲及互市的方法笼络之。只是这些部落逼近长安,中枢责无旁贷,西南的南诏不足成为严重的问题。东北角之奚及契丹,则是鞭长莫及。过去的经验,以官僚机构的方式对付这少数民族的问题,不仅经常坐失机宜,而且其政策易被中枢的责任观念与形式主义所蒙蔽,有时逼着少数民族造反。
旧唐书和新唐书的“北狄传”都说安禄山事变后,奚及契丹,就没有在河北地区发生大规模的骚扰。两史都说各藩镇本身利益之所在,他们既勤派斥候与巡逻,也不无端寻衅去觅军功。所以从这角度看来,各藩之独立自主,也融合于一上将边防问题合理化解决的趋势。所以牛僧孺就说,只要这些藩镇能捍御北边,他们对朝廷的逆顺,已不是重点之所在。
我们从各种迹象看来,河北在九世纪好像已成为农业与畜牧混合的经济区域。确定的证据尚待继续搜集,但是新唐书卷二百一十至二百十三列举割据河朔三镇及山东平卢的世家二十家,内二家出自奚,二家出自回纥,更有契丹、胡及高丽各一家,他们都有中国姓名。奚兵则已在安禄山叛变时在长安出现。朱此手下的骁将李日月也是奚人。
历来中国与北方民族作战时一个重大的弱点,是战马不继。因为农业倚赖精细耕作,务必人烟稠密,村舍鳞比,在此环境内既缺水草,又将牲畜驮载重物,其马必至驽下。可是九世纪的各项纪录提到河北各镇,则显示其骑兵占优势。而韩愈文称“冀北马多天下”其马匹之出现为“群”庐龙节度使刘总于公元821年弃官为僧之前曾供奉朝廷马一万五千匹。822年幽州节度使朱克融也称进马一万匹羊十万口,虽说后者未必确曾奉行,但是这些迹象,表示当地社会经济情形非常特殊,已无可置疑。有些历史家就认为当日河北是一个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混同的社会。
综合以上各种情形看来,唐朝后期之有藩镇问题,已不足怪。而令人感到惊讶的则是在此情形之下李唐王朝尚能继续达百年之久。陈寅恪的解释,则是朝廷能继续以东南的物资支持西北的边防,只要这历史上的任务继续存在,李唐王朝也能继续存在。我们也可以说一定要到中国的国防重点由西北移至东北,以前为边患的游牧民族被新兴的外患所替代,而这新兴的外患有如契丹之辽,其本身除游牧之外,也具备有农业的基础,中国才会出现一个有竞争性的体制,与之周旋,北宋就在这条件下诞生。在过渡期间“藩镇之祸”只是新旧交替之中发生的一种特殊现象。
再笼括叙述一次:这期间最大的变化为土地占有变质,以小自耕农为主体的国家经济不能继续,税制也放弃以前按人口水平征取的原则,而渗入累进税,征取的范围包括间架(房屋地产)、除陌(在预算里强迫扣除)及征商等等名目,其详细办法由各地自理,军备则一般上涨,这种种情形,是社会经济进化的必然现象,只是已与初唐有很大的差别。对朝代言,藩镇诚然为患为祸,然则他们在历史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也仍产生了相当积极的功用。因为新兵制和新税制必要一个新的行政机构主持。藩镇之职位世袭,他们的继承人(留用)不要部下推戴。其为地方政权则不能完全漠视其地盘内特殊的利害,凡此都与文官制度的统筹均一雷同的原则相反,不能由中央通令构成。而他们组织一种精税的部队称为“牙军”将他们统御的权力从节度使所驻在州辐射的布及于一镇一道,虽说其税收私自处理,大致仍采取“两税”的原则,这样无形之中在技术上解决了很多极权政治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成为一种新体系,以后通过五代的局面为北宋所接收,所以,我们不能否认他们在“第二帝国”的历史的演进中,曾产生推陈出新的功用。
我们从小学历史,都知道唐朝有“藩镇之祸”但是对其实际情形则又茫然。我想今日一般读者的观感,大致仍如此。其原因则是大批读物缺乏紧凑的综合叙述,只是提出一大堆人名地名,使读者无所适从。而且很多古籍上的观点,已不符合现代的眼光。现在让我作一段简单的介绍:
所谓藩镇之患,开始于安禄山叛变之后。起先只有“河朔三镇”此即是庐龙(今日北京及沿长城一带)、成德(稍南与山西毗邻的地区)和魏博(渤海湾迄黄河以北)。每一个镇(有时也混称为“道”)辖五、六州或十余州,约占今日三分之一个行省的面积。每一个镇的首长即是“节度使”也就是军事首长,兼理税收民政。安史之乱既平,朝廷无力追究其组织系统,只让一批降将,统率这些地区。于是这些地盘,都成世袭。各使在境内自派州县官,自行征兵抽税。他们一离开任所,就自派“留后”也等于副长官和继承人。有时他们也用进贡的方式,向朝廷呈献一部物资,但是税收及其军制,则自行勘定。其中也有军士驱逐他们的领导人物自立首长的情事,唐朝皇帝也只好事后追认。而这种独立及分化的运动,延布到今日之山东、河南及安徽边境,甚至长江以南的浙江和四川也有节度使乘朝廷软弱而效尤。
这藩镇之患成为历史上的一段事迹,则以德宗李适和宪宗李纯两朝最为显著,他们之前朝廷对这些藩镇无力过问,德宗开始不承认各藩镇的世袭;宪宗则有系统的用军事力量削平藩镇。他们是祖孙,中间一代为顺宗李诵。但是顺宗即位之前,即因风疾不能发言,在位只八个月即传位于宪宗,与所叙无关。所以这段历史事迹发生于李适与李纯两帝之间,在公元800年之前后约各二十年,共历时约四十年。
中枢企图削平各藩镇的计划不容易生效,是由于皇朝本身没有兵力对付,只能借此削彼,让各藩镇看清他们除非联合抗命,否则只有被各个击破。于是他们互相提倡“合纵”和“连横”的政略和战略,以对付长安的皇室。这种分裂运动于公元782年达到最高潮。反抗朝廷的节度使推极北的朱滔为盟主,称大冀王,其他各称赵、魏、齐王。至此他们也还是只有宣告独立,尚无向唐室进兵的准备。直到李希烈于783年从淮西(今日河南之东南角)攻占襄阳和开封威胁洛阳,称楚帝,才使朝廷震动。朱滔之兄朱此,过去曾自动的提倡尊王攘夷率领唐兵与土蕃作战,这时闲居在长安。德宗也相信他与各人的叛变无关。不料有一支从西北调来戡乱的军队在长安叛变,他们与朱此有旧,也推戴朱此为他们的首领。于是德宗仓皇出走,避难长安西约二百里的奉天。朱此在长安称秦帝,且曾一度围攻奉天。
德宗接受了陆贽的建议,对造反各臣除朱此暴犯陵寝不赦之外,其他全部赦免。他在784年所下制称:“李希烈、田悦、王武俊、李纳等,咸以勋旧,各守藩维,朕抚御乖方,致其疑惧;皆由上失其道,下罹其灾。朕实不君,人则何罪?宜并所管将吏一切待之如初。朱滔虽缘朱此连坐,路远必不同谋。念其旧勋,务在弘贷,如能效顺,亦与维新”不久李希烈被部下毒毙,朱此兵败之后落荒而走被杀,朱滔亦气绥而死。只是他们的失败,并不能算是德宗的成功。各藩或子孙替代;或为自己的部属取而代之,其独立与分化的情形如故。有的一家割据一镇达十世以上,历时数十年之久。德宗则“自经忧患,服为姑息”
宪宗实际上继德宗登极。他在祖父行退让政策二十年后又发动削藩。西川节度使刘辟骄骞,宪宗派兵讨伐后将他削职。夏绥留后和镇海节度使拒命反都被斩首。只是宪宗鉴于德宗之失,行动比较稳健。不在两线作战,不令意存观望的藩镇事先发生疑惧。他之平淮西,费时五年,最后指挥战局的司令官于雪夜行军出敌不意将对方一鼓成擒。819年平卢(今日山东)之李师道反,其部下叛变将之槛送京师,至此为唐代削藩事业之最高峰。元和一朝(宪宗年号)唐室号称中兴。然则好景不长,翌年宪宗李纯即为宦官所弑。后来德宗想要加强中枢的军事力量,组织“神策军”以宦官统领之,初时不过保卫宫廷,只因神策军的给养补给远较其他部队为优,于是很多边军,自愿“遥隶”神策。朝廷又常派宦官为“监军使”去视察其他部队,如此都增加宦官的力量,宪宗末年据说常服金丹性情暴躁,才有这样的结局。
藩镇的问题,牵涉到很多因素,不是全靠人事的处置所能解决。宪宗死后才几个月朝廷派往成德与幽州的节度使,或被叛军谋杀或被拘禁,朝廷的戡乱也无成效。于是长安的政府再度承认现实,让河朔三镇自行其是。至此全国划分为四十个到五十个“道”其疆域数目也经常变更。各地节度使实际自主的情形,因人而不同,因地而异。所以藩镇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只是长安的朝廷内宦官废立君主,朋党混淆政局,兹后还要面临流寇之如黄巢者,本身就不能作主,也不能视藩镇为“患”为“祸”了。
现存有关藩镇之患或藩镇之祸的资料,大抵根据“朝代历史”的眼光写成。我们在一千两百年后,如果将过去的限制全部推翻,首先质问唐朝中叶之后是否应当继续存在,甚至中国在第九世纪是否应当保全统一的局面,不以成例视作当然,对于藩镇问题必有不同的看法。
公元780年德宗用杨炎之计,行“两税制”等于放弃以往均田、租、庸、调、府兵等等“间架性设计”的组织与制度。唐朝初年的兴旺,由于起先地广人稀,下层结构紧凑简单。于是继太宗李世民之后,武后则天及玄宗李隆基初年大规模的组成新官僚体系,摈斥巨家大室的力量,将地方官的职权推得到广泛的区域。其执行时全靠由上向下派定的一套数学公式。其宗旨与传统的君主制度,真理由上至下的习惯符合(唐朝的皇帝都称圣人),也和官僚制度所提倡的不相出入。
只是经济蒸蒸日上,人口移动,各地区条件参差不齐,技术管制的因素也趋繁复。这种种变态,也正是以间架性相始终的文官组织力不能及之处。玄宗一代宇文融的括户政策已经使官僚集团和团结动摇,东南的物资由水运至长安,便开争斗之门,边军用募兵,购马战马又要切实顾及各地的情形,更容易使军事配备脱离中央掌握,其基本的原因,则是在极权政治之下,统计数字与真理由上作主。如果以农村组织为单位,其所控制的即有不尽不实之处,易为一村一地容纳遮蔽,不致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到人员与物资丛集,各种因素互为关联则其权利与义务无法交代时,必在组织中发生分裂作用。
两税制出于当时的需要在新体系之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互相磋商,决定地方每年向中央的贡献。既是承包制度,则节度使必须有自行立法及控制管区内部人事的权力。可是这种种以地方作主的办法,在中国历史内向无成例,而且民智未开,商业组织幼稚,又谈不上代议政治,于此就造成一种尴尬的局面,引起职业军人之抬头。
这当中的冲突不仅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争,更因传统的统筹办理,注意全面的均一雷同,与新型财政的重点主义冲突。这也就是说,一方是平衡式的管制,注重形式;另一方面则是不平衡的支配,注重实际。杨炎虽作两税,仍着重前者。他的宗旨,以“尚书度支总统焉”一句话包罗殆尽。后者则可以刘晏作代表。他以公款造船,将财政片面商业化,将货物买卖的盈利,增加政府的收入。以两人着眼之不同,虽同在中央服务,终造成两个水火不容的体系,以致刘晏被杨炎谗杀。当日藩镇之自主,也有趋向财政实用主义和重点主义的模样。怪不得很多节度使对刘晏之死提出抗议。九世纪的国防也有了相当的变化。威胁北方的突厥,业已中衰。吐蕃之为患,端在蚕食疆土,很少大规模的内犯。回纥则既在边区经商也间行剽窃,李唐王朝也用和亲及互市的方法笼络之。只是这些部落逼近长安,中枢责无旁贷,西南的南诏不足成为严重的问题。东北角之奚及契丹,则是鞭长莫及。过去的经验,以官僚机构的方式对付这少数民族的问题,不仅经常坐失机宜,而且其政策易被中枢的责任观念与形式主义所蒙蔽,有时逼着少数民族造反。
旧唐书和新唐书的“北狄传”都说安禄山事变后,奚及契丹,就没有在河北地区发生大规模的骚扰。两史都说各藩镇本身利益之所在,他们既勤派斥候与巡逻,也不无端寻衅去觅军功。所以从这角度看来,各藩之独立自主,也融合于一上将边防问题合理化解决的趋势。所以牛僧孺就说,只要这些藩镇能捍御北边,他们对朝廷的逆顺,已不是重点之所在。
我们从各种迹象看来,河北在九世纪好像已成为农业与畜牧混合的经济区域。确定的证据尚待继续搜集,但是新唐书卷二百一十至二百十三列举割据河朔三镇及山东平卢的世家二十家,内二家出自奚,二家出自回纥,更有契丹、胡及高丽各一家,他们都有中国姓名。奚兵则已在安禄山叛变时在长安出现。朱此手下的骁将李日月也是奚人。
历来中国与北方民族作战时一个重大的弱点,是战马不继。因为农业倚赖精细耕作,务必人烟稠密,村舍鳞比,在此环境内既缺水草,又将牲畜驮载重物,其马必至驽下。可是九世纪的各项纪录提到河北各镇,则显示其骑兵占优势。而韩愈文称“冀北马多天下”其马匹之出现为“群”庐龙节度使刘总于公元821年弃官为僧之前曾供奉朝廷马一万五千匹。822年幽州节度使朱克融也称进马一万匹羊十万口,虽说后者未必确曾奉行,但是这些迹象,表示当地社会经济情形非常特殊,已无可置疑。有些历史家就认为当日河北是一个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混同的社会。
综合以上各种情形看来,唐朝后期之有藩镇问题,已不足怪。而令人感到惊讶的则是在此情形之下李唐王朝尚能继续达百年之久。陈寅恪的解释,则是朝廷能继续以东南的物资支持西北的边防,只要这历史上的任务继续存在,李唐王朝也能继续存在。我们也可以说一定要到中国的国防重点由西北移至东北,以前为边患的游牧民族被新兴的外患所替代,而这新兴的外患有如契丹之辽,其本身除游牧之外,也具备有农业的基础,中国才会出现一个有竞争性的体制,与之周旋,北宋就在这条件下诞生。在过渡期间“藩镇之祸”只是新旧交替之中发生的一种特殊现象。
再笼括叙述一次:这期间最大的变化为土地占有变质,以小自耕农为主体的国家经济不能继续,税制也放弃以前按人口水平征取的原则,而渗入累进税,征取的范围包括间架(房屋地产)、除陌(在预算里强迫扣除)及征商等等名目,其详细办法由各地自理,军备则一般上涨,这种种情形,是社会经济进化的必然现象,只是已与初唐有很大的差别。对朝代言,藩镇诚然为患为祸,然则他们在历史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也仍产生了相当积极的功用。因为新兵制和新税制必要一个新的行政机构主持。藩镇之职位世袭,他们的继承人(留用)不要部下推戴。其为地方政权则不能完全漠视其地盘内特殊的利害,凡此都与文官制度的统筹均一雷同的原则相反,不能由中央通令构成。而他们组织一种精税的部队称为“牙军”将他们统御的权力从节度使所驻在州辐射的布及于一镇一道,虽说其税收私自处理,大致仍采取“两税”的原则,这样无形之中在技术上解决了很多极权政治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成为一种新体系,以后通过五代的局面为北宋所接收,所以,我们不能否认他们在“第二帝国”的历史的演进中,曾产生推陈出新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