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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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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大头马来说,乐趣是她又一个不可缺失的家。而对于乐趣社区的网民们来说“大头马”是个人气很旺的id,她可爱又外加一点点神秘。

    兔子和我妈在一间办公室,也是副刊编辑,她编一个小资版面,人看起来也有点小资兮兮的。

    她没事也喜欢上网,看我在办公室的电脑前拖着鼠标在网上不耐烦地瞎逛,就指点我去一个社区。

    “乐趣,不错!”她告诉我。

    我进去一看,的确高手云集,甚合我心,于是注册。

    从此“大头马”就开始了浪迹“乐趣”的日子。

    我妈对我们时常在社区灌水发贴的行为不屑一顾,她认为有那时间不如在家里写写小说或散文,再不济考虑一下搞个什么报纸版面也好。

    “网络的作用不过是发发邮件、看看股票行情、浏览新闻而已。”我妈振振有辞地对我说。

    唉,我也不和她多说,因为她怎么能够体会到当你敲好一段文字,然后点击“发送”时的那种快感呢?这种感觉,和你把稿件发到编辑信箱时,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爸知道我喜欢去乐趣后,奇怪地问我为什么不去那些少儿网站。

    “听说现在有个什么网站,里面的文章不要太好看”他还神秘兮兮地告诉我。

    “去过了,那些网站都好幼稚。”我丢下一句话,就进自己的房间上乐趣。

    我从小就是这样——喜欢和成年人厮混在一堆;在网上,干脆就冒充一大龄女青年,这样很过瘾。

    在乐趣发了几张帖,又灌了几次水,我的身份就引起了网友的兴趣和猜测,我心里有点发慌,因为我决不希望大家知道我是个小孩。

    偏偏我妈有一天忽发灵感,说要组一个关于网络的版面,她让我在乐趣替她发个征稿启事。她求我的时候,我心里不免有着小小的得意——嘿,到底还是看出网络的好处来了吧!

    二话没说,发了一个帖到乐趣——

    [公告]大家快来投稿啊!

    呵呵,我有一朋友是东南晨报一编辑。最近想弄一专栏关于网络方面的。听说乐趣高手云集便托我来向大家约稿,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主题:我和网络

    投稿请至:shirleybhmyahoo。

    要求:只要与网络有关即可。稿费从优

    另:别以为我是开玩笑的,我的担保人就是兔子

    又另:兔子你若不相信自己去问那编辑好了

    没想到,第二天上去看,没人翻它!啊啊,一定是把我当骗子了。赶快再发一帖——

    再次强调,我是认真的

    数小时后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应——

    mm把稿酬都写出来吧不说清楚大家都不知道改怎么写有没有什么例文?

    我看了很失望——好象都没什么热情啊。

    可恶的是,兔子居然跟了一张这样的帖公然拆我的台——

    我什么时候成你的担保人了?我证明,这个叫大头马的人坑蒙拐骗无恶不作油盐不进百毒不侵,大家千万不要上她的当,不然必蒙受原本可以避免的损失。

    有个叫做“花七七”的更是添油加醋地来毁我——

    看来妹妹真是名声在外!坑蒙拐骗无恶不作油盐不进百毒不侵真是非滚刀肉可比!小小年纪有此道行,可见颇有邪缘!不知在何处修行?

    我急着脸跟帖问他——

    怎么是小小年纪?晕

    马上有人跳起来笑我——

    呵呵,不打自招,果然

    汗颜!

    不仅约稿失败,而且,恐怕连我的真实身份也快要暴露了!

    乐趣论母

    上网后不久,已不满足于在网上瞎灌水了,看到兔子把自己写的小资文章贴上去后,人气很旺的样子,自己也忍不住跃跃欲试起来。

    然而那时信心还是不太够。

    怎么说呢?因为从小到现在,我写的作文没一篇被老师欣赏过,作文分数也总是在六、七十分之间游走,所以就养成了自己有点自卑的心理。

    不过转念一想,管它娘的,反正写得再烂别人也不知道大头马是何方神圣!

    于是就战战兢兢地敲出了一篇——我的母亲。

    现在看起来,这题目也太老套了。

    内容如下——

    坦白的说,我的母亲是农民出身,据她所说,她小时侯干的也是放羊喂猪之类的活,因此童年的乡村生活便成了她对我孩提时代说教的极好例子。母亲小时侯家里很穷,兄弟姐妹有五个,她排最小,也是父母最疼爱的一个,不知道这是不是她日后勤奋好学的一个关键因素。母亲确实很勤奋,也很聪明,这种聪明在她初中以前完全看不见,后来中考她却是全县理科第一!着实让人大跌眼睛。

    母亲大学毕业后当了医生,其实母亲才华横溢,当医生只能将一个人才活埋在肿瘤之下。幸而母亲后来又弃医从文,这份工作才是真正适合她的。

    我总抱怨母亲的服装能不能稍微跟时尚搭点边,走在时尚的最前头我是不指望了,但最起码也别拖后腿。母亲对我的那一套理论也总是不置可否,直到身边同我站在统一战线的朋友多了起来她才幡然悔悟。

    于是衣服变的怪异起来,眼镜也换了副带色的,我暗想,她这身打扮不知被多少重案组盯过呢。最苦不堪言的是我,我两走在大街上,整一黑社会老大身后再跟一小混混。

    虽然外表有了明显的进步,但对于我的“给个理由先”她完全不欣赏(我怀疑她是听不懂)。她也从不涉足无厘头搞笑之类的东西,因此,光从文章上来看就知道她和我完全是两个时代的人。

    母亲也不擅长写小资文章,因为她本身就不是一个小资,不过她的文章总有她的风格。最近她又捣鼓起了小说,在此,我衷心的祝她:%¥#?—*(导演:咔!你在说什么呢?!对不起,导演,我忘词了,再来一便行吗?)

    我故意把语气搞得老气横秋的,意在混淆视听,让人感觉这是个成年人在议论母亲。

    发到乐趣上之后,我就上床去睡觉了。

    中午放学到了我妈办公室,习惯性地进入乐趣,一眼就看到自己的帖子在那里,这才想起来还有这回事。

    估计没人翻吧?

    我多少有点慌乱地点击开,呵呵,居然有34人翻了,小小地激动了一下。

    还有给评论的——

    “杀手!”[千层雪]

    “这个‘大马头’笔锋不错啊!”[小瓦工]

    “大头马,这篇文章是写得不错,只是还差一点火候啊。”[小空儿]

    “给你个小星星,让马头大虚荣一下”[匪君子]

    匪君子让我有些紧张,他似乎知道我的身份,但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不露声色,回了一张帖给各位——

    注意注意:是大头马,不是大马头,也不是马头大。

    下网的时候,我心里不免有些踌躇满志的感觉——这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受人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