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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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 )
人生最开心最无虑的莫过于童年,而日子一如潺潺的溪水,欢快却不停留。
“灵曦姐,你再给我们讲讲嘛!”
“是啊,讲讲嘛,讲讲嘛!”
一帮子小屁孩围坐在山寨后的竹林里,刚听我讲完一段“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我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见孩子们听得如痴如醉,不免有些得瑟:“不行,不行啦,刚刚我已经讲啦,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靠着记忆和瞎编,凭着声形并茂的表演和通俗易懂的讲解,从前内向的自己,浑然练就了一副“说书”的本领,在娃娃堆中颇有点小“参谋长”的声望。
帮中谁是老大?其实大家之前也见过的,对了,就是那位“年画娃娃”“司令”如今不白也不胖,虽说虚岁十三,却长成了一个高挑挺拔,黝黑英俊的小伙,是寨里寨外姑娘们竞相爱慕的阿哥哩。他的名号在这十里八乡简直比他爹还响,你想,祖传的独门武功,加上我爹的倾囊相授,外兼体形精健骨骼清奇,人见人夸的练武奇才,在我们这块儿哪个后生仔不崇拜?我爹曾说过,要是让他再练个几年,这小子指不定打得过他亲爹。
“阿姐,我还想听!”小丫头摇了摇我的胳膊,一副讨好的样子。我打量着她:圆圆的脸蛋白嫩中晕着淡淡粉红,光华闪动的双瞳透着天真烂漫,恰到好处的五官让你无从挑剔,实实在在的美人胚子。这就是我的义妹桂彩蝶,俊山的亲妹子,堪称是我义父母基因完美结合的巅峰之作,在普遍长得黑瘦的滇贵一带属于另类极品。
原本我也不爱照镜子的,自小我三岁的她出生了以后,一种强烈的比较感,使我不禁开始偶尔顾镜自怜起来。哎,怎么我就长得这么像我爹呢?虽说也能谈上生得俊,左看右看,就是没有我娘和义母身上那种女人的感觉,我朝镜子挤眉弄眼,摆了摆各种造型,越瞅越觉自个儿帅气,几乎跟我爹有得一拼,一个童年沈越正跃然眼前嘛。于是,我要求我娘给我缝像父亲一样的宋朝儒衫,把长发扎成一小团用丝巾包住,模仿我爹的举止语气。起初,只是觉得好玩儿,久了连我父母都觉得我这样打扮十分潇洒,且有趣得紧。
“姐姐今天故事讲完了,后面的我得想出来才能跟你们讲。妹妹,要不阿姐唱歌你听好不好?”我摸了摸她的头,学我娘的口吻。
唱什么好呢,山歌都唱了n遍,想了想,很怀念当年叶倩文那首“潇洒走一回”便鼓动着大家拍起手为我打节奏,放声高唱:
天地悠悠
过客匆匆
潮起又潮落
恩恩怨怨
生死白头
几人能看透
红尘啊滚滚
痴痴啊情深
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我拿青春赌明天
你用真情换此生
岁月不知人间
多少的忧伤
何不潇洒走一回
单纯的孩子们听得带劲儿,小手鼓得老响,搞得我越唱越来感觉,胸口似乎被激起了万丈豪情,纵身一跃改站在石上,昂首挺胸将声音提高了一个令歌者们艳羡的八度,又尽兴地唱了几遍,愉悦舒畅极了。
结果一回家,便被爹娘堵了个实。我娘惊诧地问我:“曦儿,平时你讲的那些个五花八门的故事,你说是你瞎编的,我们也没多想,觉得是你这孩子想象丰富罢了。今天你唱的那些,是谁教给你的?”
我正欲胡扯一通,说是一个叫叶倩文的姐姐教我唱的,抬头见爹环手于胸一副“编啊,编啊,你接着编”的架子,遂吞了口唾沫,暗想:若他继续问我叶倩文是谁?住哪儿?带我们去见见吧之类,我怎么答呢,山里山外我父亲没一处不熟,凭空能变出个人来吗?歌词我是记得,是谁写的,对不起啊哪位前辈,我还真不记得您的名字,一定要原谅小妹在另一个时空占用您的作品啊。
我清了清嗓子,转移话题:“爹娘怎么想起问曦儿这个?定是我今天唱得特别好听,对不对?”
“还行,我女儿嘛,自是不同反响的,”爹轻轻刮了刮我的鼻子,一副对我极为赏识的样子。
“嘿嘿,”我笑嘻嘻地打着马虎眼。
“灵曦,今天跟娘说实话,快说。”我娘可不好唬弄,怎么办呢,微一沉吟,我厚上脸皮:“我临时瞎唱,自个儿编的词儿。”
我娘惊疑地看我,就像看怪物似的,面对猜疑我只有壮起胆子再次大声承认了一遍。
“曦儿,曦儿,你太有才了!小小年纪,随口就能唱出这般豪情,爹都有些自愧不如啊!夫人,你瞧瞧,这孩子从里到外跟我都是一个模样儿,大有青出于蓝之势也,哈哈,好好好,妙极,妙极!”
自此之后,我便不敢再瞎编瞎唱了,免得被爹娘看出端倪徒惹麻烦。
也许是因为没有遭到工业污染,这里的天是那么的蓝,水是如此的清,尽管交通太不便利,大多村民们的生活因物产颇丰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我爹对我的教育,基本上是放任自流的态度,简单来说:想学什么学什么,学不到的找会的人学,找不到人先学其他的,不想学的可以不学。哈哈,羡慕吧?
我娘就不同了,她会什么我必须得会,真搞不懂这天地之别的两人是怎么一见钟情的,为了减免会引起两人争吵的因素,我爹对我采取了明里支持我娘,暗里对我放纵的政策。
“娘,我不想绣这些个,看一会儿眼睛就花得历害,我情愿学琵琶或者去做饭,只用动动耳朵动动手就成,”我把绷子扔一边,赌气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除了比别人多拥有一世的记忆,基本上我很普通,没小说里常见的什么特异功能之类的。体质偏差,所以对武功完全提不起兴趣,错失当一代女侠的资本。或许是受了我爹遗传,我拥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唱美声喔,而且乐感极好。同时也有一些方面令人很无耐,比如四岁的时候,我偶尔发现自己的右眼弱视,看东西没有立体感,非常模糊不清,左眼虽然好一点,却散光得厉害,无眼镜可配的现在,注定这辈子都得当半个睁眼瞎。另外,我自小完全丧失了方向感,只要是不熟悉的地方,很容易就迷路;以及,五岁以后,我几乎没有了嗅觉。很奇怪吧?知道的人都很奇怪,爹和娘用了很办法都治不了,时间一长这些方面我也就无所谓了。
因临近清明,爹娘去大宋回江陵祭祖,担心我受不住长途跋涉,他们便把我安顿在桂伯伯家。桂伯伯祖上其实也是汉人,在南昭初期时迁徙到巍山居住,在这一大片多民族混居的山区很有名望。他比我爹大一岁,两人好得跟亲兄弟似的,他这个人重情重义,对我们全家都很好,自小在他们家我就从没拘束过。桂伯母是傣族人,她原名叫玉罕,意思是金子般的姑娘。俊山哥的外公苏呷是整个巍山的大鬼主,也就是大族长,派头可大的去了;他的外婆金珠尼来头更猛,据说是云贵南疆苗族大首领的长女。除了伯父母和俊山彩蝶,他们家还有两个仆人,一个是为我接生的婆婆,人们称呼她为阿嬤,是伯母的奶娘,另一个是伯母的陪嫁家奴阿力威,皮肤很黑人很精瘦。
晚上,我和彩蝶睡一张塌,她总有n多的提问让我头疼,就像现在:“阿姐,你什么时候嫁给我阿哥?”
“我要嫁给你阿哥吗?为什么呢?”我学她的语气反问她。
“啊?我阿哥说的,说你得嫁给他。”
我这一把年纪的人了,跟一个七岁的女娃聊闺中蜜语,实出无耐:“他说了不算,我说了才算数。打住啊打住了,妹妹,姐姐只嫁给自己爱的人。”
“你不喜欢我阿哥吗?”
“爱跟喜欢是不一样的。这样说吧,你喜欢你阿哥吗?”
“喜欢。”
“对了,我跟你一样,也喜欢你阿哥。可是你会嫁给他吗?”
“妹妹不能嫁给哥哥的。”
“就是嘛,所以我不能嫁给你哥哥。明白了吗?”
“你不是亲妹妹,可以嫁的。”
“我一直把自己当作他的亲妹妹,所以我也不能嫁了。”
为了止住小家伙没完没了的话头,我无保留地奉献了压箱底儿的好故事,好歹换来了半个月的宁静。
白天,俊山跟着他爹会去父亲令我禁足的落霞谷练功。这天,趁着没人注意,我提着心底十二万分的好奇,溜出门朝落霞谷奔去,那个地方还有一个别名:迷踪林。
离开村寨急走了大半个时辰,在竹林深处有条隐约的小路沿着山坡蜿蜒向下,顺着小路越走越深入茫茫丛林,逐渐寸步难行。小路的尽头长着大丛大丛的杂草,一块半人高的石头压在草丛中,上面刻着:迷踪之林,万勿靠近。
吁了口气,心徘徊在恐惧与好奇之间。目扫四围密密麻麻的各色树藤草,脑海浮起了爹的叮嘱警告,陡然吓出我一身冷汗:奇怪,今天是怎么了,没事我疯了似的往这跑干嘛?这儿又没什么好玩的,我还是个路盲,更况且我一个人?胆子再肥也不能去呀,心念处忙转身开拔欲沿来时的小路回家。刚迈开腿,我的心突然倏地痛起来,好痛,我捂着胸口纳闷,问自己到底怎么了,就仿佛有一种莫名的力量正向我不停地召唤,呼喊着我,催促我向它靠近似的。四下张望,什么都没有,仔细凝听,寂静无声,再迈步时,那感觉又绵绵袭来,似乎要把我的心撕成碎片。
我蹲在地上,把自己抱成一团,闭上眼睛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耳朵上,听到了,听到了,听不出是什么发出的鸣啼,或许是种鸟的声音,断断续续十分凄历,我的心也跟着那声音一起痛。管不了那许多,不问方向,也不顾脚下的荆棘,寻着那声音的出处一路觅去。
在哪儿,你在哪儿,我来了,坚持住,我来了
你是谁,你认识我,你在向我求救吗,对吗?
我肯定是疯了,因为我满脑子念叨的全是这些。
我抹了把汗,大口喘着气,身上被树枝藤条上的倒刺刮得到处都是小血口子,脚下一步不敢停,口里默念着:在哪里,在哪里?
根本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身在何处,天色已经渐渐黑了起来,体力快要透支,那声音越来越清晰,就像马上要出现。直到天全黑,铺天盖地的枝叶把我困在了林子里,什么都看不见,我干脆闭上眼睛,扒拉着双臂,全凭听力继续摸索,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前方露出一小片开阔,清透的月光从天而降,驱散了四下的黑暗,点亮了我的眼睛:一方清浅的小池倒映着月影,洒落着一地小石子的岸边,躺着一只跟孔雀似乎很像的鸟,那一身雪白的羽毛美丽得如梦似幻,长长地拖曳在地。更奇的是,它的身边站立着一只高大的仙鹤,那鹤正一边焦急地围着白鸟儿打转,一边不时朝我张望。
自然而然地,一种相遇前世自己的感觉,真的,是那种感觉,我快步上前坐在地上察看起来。以下称呼它为“小白”吧,小白无力地软倒在地上,我问它:“你受伤了吗?”
小鹤伸出长嘴拔开小白长长的尾翼,露出沁进石缝中的大片血迹,原来小白的脚被狩夹给夹住了,可恶,不知道是谁在这里布的陷阱,那夹角上布满了锋利的剧齿,深深刺穿了它的脚背。
我使出吃奶的力气,呲牙咧嘴,暗自把将那狩夹的主人骂了个千百遍,两手终于把夹子掰开,腾出一只脚轻轻把小白的腿从刺上挑了出来挪到一边,它疼得身体不停抽蓄。我举起一块石头把夹子砸得不成形,扔进了池里,撕下穿在外面的袍子角,小心翼翼地为小白包扎。然后将它轻轻搂进怀里,抱到池边喂水,解下挎在肩上的布包,取出早上带出来的两面饼,撕成一条条喂到小白嘴里,鼓励道:“来,吃吧,很好吃的,没事啦,没事了啊,我来啦,我来啦。”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就仿佛对自己在说话,又像是在对一个老朋友说话那般自然。它艰难地吃了几口,喝了些水,慢慢起了些精神,朝我眨巴眨巴眼睛,我呵呵一笑:“好样的,再吃,来。”
两面饼吃了个干净,一点沫儿也没给我留下,一手搂着睡着的小白,一手揉了揉我咕咕叫的肚子,对身边的小鹤道:“你是它的男朋友吗?”
那家伙一副很懂的样子,摇了摇头,我又问:“好朋友?”这次它摇得有些不耐烦,哎,想想自己的经历,就觉得世间没啥不可能的,鸟儿能听懂人话算不得太意外,我想了想,惊讶地问:“难道你是它的丈夫吗?”
它点了点头。
晕,我不解地问:“你不是仙鹤吗,它跟你不是同类,怎么能结婚呢?”
这次它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叹了口气,安慰道:“没什么,你们很相爱对吧?”
它肯定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后,看我的目光里写满了感激。
“那就行了,呵呵,我肚子好饿,你能帮我找点儿吃的吗,果子之类的就行。”
它嘶了一声,展翅飞去。
吃完小鹤衔回的几个野果,我们仨儿紧紧靠拢在一起,依偎相伴。那期间,我们也聊了聊天,不过仅限于我问小鹤答,所以能了解得很少。晚上很冷,依稀能感觉到附近无数蛇虫鼠蚁在蠢蠢欲动,小白还很虚弱,小鹤负责担当起了保卫的工作。为了打发恐惧不安,我打起精神唱了一宿的歌,一只猫头鹰蹲在岸边的树枝上,时不时的嚎两嗓子,我就当是它在为我的歌声喝采了,偶尔对它挥手致意:“谢了,哥们儿。”
如此,熬到了天明。
我揉揉发困的眼皮,欣慰地发现小白好了许多,虽然不能行走,却可以振翅腾飞了,我开心地欢呼了起来:“加油,加油小白!你太棒了!”
风中飘来细细声响,我仔细聆听了一阵,依稀辨出俊山的声音。正欲张口回应,转念一想,这里一般不会有猎人进来,能进来的只有--难道是俊山下的套?
糟糕!
我蹲下身子,凑到两鸟跟前,低声郑重道:“你们快走,下套儿的坏蛋来啦!”
催促着他俩赶快离去,我振动着双臂,心里默默地说着保重和再见。
等了许久,确定它们飞得够远,我扯亮了嗓门高呼:“桂俊山!桂俊山!我在这里!”
那家伙轻功果然不赖,没有辜负我一柱香时间的等待“刷”地“飞”到我面前,垮着张黑脸:“你,你,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嘻嘻嘻,桂俊山,跟你妹子说话就不能客气点儿吗?”我死皮赖脸地讨饶,寻思着找个什么借口才好。
气归气,他对我的好从来都让人无话可说。浑身上下被他细细查看了几遍,就差要扒我衣服了,我红着脸嗔道:“说了没事儿没事儿了嘛,你还不信吗?”
“信你才怪,”他两眼快喷出火似的:“你知不知道一个寨子里的人整夜都在找你?”那话里的意思当然也包括,他一整夜的在找我,而且是发了疯的找我。
登时无语,眼泪挤在眶中打着转,我踮起脚扑过去搂着他的脖子,哽咽道:“对不起,我知道错了。”
“真的没什么地方伤到吗?”被他搂了个紧,我有些不好意思,挣脱了出来,转身羞道:“恩。”
“你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恩?”他强势地扳过我的肩膀,挑指勾起我的下巴,貌似审问却又带了些许调戏的味道。
我打掉他的手,不悦道:“我也不知道,不知道啦,就是没命地往这里跑。”
“你中邪了吗?”他斜扯着唇角,可惜露出的并不是微笑。
“或许吧。”我狠狠翻了他一个白眼。
他顿了顿,片刻无语。我嘟着嘴,刚才的一翻感动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一屁股坐在碎石滩上,无意瞥见昨夜小白残余在石缝的血迹,心里七上八下的,迅速爬起身揽住他的手,献媚道:“俊山,好俊山,我肚子好饿,在这鬼地方吓了一夜了,万一你找不到我可怎么呀,所以别生我气了嘛,走嘛,走嘛,我想回家,别凶我了成不成?”
“叫俊山哥。”
“桂俊山!桂俊山!”
“我就不懂了,我明明比你大得多,你从小就不喊我哥哥,人家争着抢着喊我还不愿应呢!”
我心说:得瑟什么,死小子,算年纪我可是你姨字辈儿的,人家抢让人家抢去,我就不中意你这款,怎么了。就着口水连捎着这句话,一股脑儿地被我吞回了肚里,我苦着脸,尽量装得能有多可怜就多可怜,最好是楚楚可怜,一副眼泪快要决堤的样子。
“过来!”他躬身要我趴到他背上,然后一路急驰,奔得飞快,等回到寨子里的时候,我已经睡得很深了。
十年后。( )
人生最开心最无虑的莫过于童年,而日子一如潺潺的溪水,欢快却不停留。
“灵曦姐,你再给我们讲讲嘛!”
“是啊,讲讲嘛,讲讲嘛!”
一帮子小屁孩围坐在山寨后的竹林里,刚听我讲完一段“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我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见孩子们听得如痴如醉,不免有些得瑟:“不行,不行啦,刚刚我已经讲啦,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靠着记忆和瞎编,凭着声形并茂的表演和通俗易懂的讲解,从前内向的自己,浑然练就了一副“说书”的本领,在娃娃堆中颇有点小“参谋长”的声望。
帮中谁是老大?其实大家之前也见过的,对了,就是那位“年画娃娃”“司令”如今不白也不胖,虽说虚岁十三,却长成了一个高挑挺拔,黝黑英俊的小伙,是寨里寨外姑娘们竞相爱慕的阿哥哩。他的名号在这十里八乡简直比他爹还响,你想,祖传的独门武功,加上我爹的倾囊相授,外兼体形精健骨骼清奇,人见人夸的练武奇才,在我们这块儿哪个后生仔不崇拜?我爹曾说过,要是让他再练个几年,这小子指不定打得过他亲爹。
“阿姐,我还想听!”小丫头摇了摇我的胳膊,一副讨好的样子。我打量着她:圆圆的脸蛋白嫩中晕着淡淡粉红,光华闪动的双瞳透着天真烂漫,恰到好处的五官让你无从挑剔,实实在在的美人胚子。这就是我的义妹桂彩蝶,俊山的亲妹子,堪称是我义父母基因完美结合的巅峰之作,在普遍长得黑瘦的滇贵一带属于另类极品。
原本我也不爱照镜子的,自小我三岁的她出生了以后,一种强烈的比较感,使我不禁开始偶尔顾镜自怜起来。哎,怎么我就长得这么像我爹呢?虽说也能谈上生得俊,左看右看,就是没有我娘和义母身上那种女人的感觉,我朝镜子挤眉弄眼,摆了摆各种造型,越瞅越觉自个儿帅气,几乎跟我爹有得一拼,一个童年沈越正跃然眼前嘛。于是,我要求我娘给我缝像父亲一样的宋朝儒衫,把长发扎成一小团用丝巾包住,模仿我爹的举止语气。起初,只是觉得好玩儿,久了连我父母都觉得我这样打扮十分潇洒,且有趣得紧。
“姐姐今天故事讲完了,后面的我得想出来才能跟你们讲。妹妹,要不阿姐唱歌你听好不好?”我摸了摸她的头,学我娘的口吻。
唱什么好呢,山歌都唱了n遍,想了想,很怀念当年叶倩文那首“潇洒走一回”便鼓动着大家拍起手为我打节奏,放声高唱:
天地悠悠
过客匆匆
潮起又潮落
恩恩怨怨
生死白头
几人能看透
红尘啊滚滚
痴痴啊情深
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我拿青春赌明天
你用真情换此生
岁月不知人间
多少的忧伤
何不潇洒走一回
单纯的孩子们听得带劲儿,小手鼓得老响,搞得我越唱越来感觉,胸口似乎被激起了万丈豪情,纵身一跃改站在石上,昂首挺胸将声音提高了一个令歌者们艳羡的八度,又尽兴地唱了几遍,愉悦舒畅极了。
结果一回家,便被爹娘堵了个实。我娘惊诧地问我:“曦儿,平时你讲的那些个五花八门的故事,你说是你瞎编的,我们也没多想,觉得是你这孩子想象丰富罢了。今天你唱的那些,是谁教给你的?”
我正欲胡扯一通,说是一个叫叶倩文的姐姐教我唱的,抬头见爹环手于胸一副“编啊,编啊,你接着编”的架子,遂吞了口唾沫,暗想:若他继续问我叶倩文是谁?住哪儿?带我们去见见吧之类,我怎么答呢,山里山外我父亲没一处不熟,凭空能变出个人来吗?歌词我是记得,是谁写的,对不起啊哪位前辈,我还真不记得您的名字,一定要原谅小妹在另一个时空占用您的作品啊。
我清了清嗓子,转移话题:“爹娘怎么想起问曦儿这个?定是我今天唱得特别好听,对不对?”
“还行,我女儿嘛,自是不同反响的,”爹轻轻刮了刮我的鼻子,一副对我极为赏识的样子。
“嘿嘿,”我笑嘻嘻地打着马虎眼。
“灵曦,今天跟娘说实话,快说。”我娘可不好唬弄,怎么办呢,微一沉吟,我厚上脸皮:“我临时瞎唱,自个儿编的词儿。”
我娘惊疑地看我,就像看怪物似的,面对猜疑我只有壮起胆子再次大声承认了一遍。
“曦儿,曦儿,你太有才了!小小年纪,随口就能唱出这般豪情,爹都有些自愧不如啊!夫人,你瞧瞧,这孩子从里到外跟我都是一个模样儿,大有青出于蓝之势也,哈哈,好好好,妙极,妙极!”
自此之后,我便不敢再瞎编瞎唱了,免得被爹娘看出端倪徒惹麻烦。
也许是因为没有遭到工业污染,这里的天是那么的蓝,水是如此的清,尽管交通太不便利,大多村民们的生活因物产颇丰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我爹对我的教育,基本上是放任自流的态度,简单来说:想学什么学什么,学不到的找会的人学,找不到人先学其他的,不想学的可以不学。哈哈,羡慕吧?
我娘就不同了,她会什么我必须得会,真搞不懂这天地之别的两人是怎么一见钟情的,为了减免会引起两人争吵的因素,我爹对我采取了明里支持我娘,暗里对我放纵的政策。
“娘,我不想绣这些个,看一会儿眼睛就花得历害,我情愿学琵琶或者去做饭,只用动动耳朵动动手就成,”我把绷子扔一边,赌气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除了比别人多拥有一世的记忆,基本上我很普通,没小说里常见的什么特异功能之类的。体质偏差,所以对武功完全提不起兴趣,错失当一代女侠的资本。或许是受了我爹遗传,我拥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唱美声喔,而且乐感极好。同时也有一些方面令人很无耐,比如四岁的时候,我偶尔发现自己的右眼弱视,看东西没有立体感,非常模糊不清,左眼虽然好一点,却散光得厉害,无眼镜可配的现在,注定这辈子都得当半个睁眼瞎。另外,我自小完全丧失了方向感,只要是不熟悉的地方,很容易就迷路;以及,五岁以后,我几乎没有了嗅觉。很奇怪吧?知道的人都很奇怪,爹和娘用了很办法都治不了,时间一长这些方面我也就无所谓了。
因临近清明,爹娘去大宋回江陵祭祖,担心我受不住长途跋涉,他们便把我安顿在桂伯伯家。桂伯伯祖上其实也是汉人,在南昭初期时迁徙到巍山居住,在这一大片多民族混居的山区很有名望。他比我爹大一岁,两人好得跟亲兄弟似的,他这个人重情重义,对我们全家都很好,自小在他们家我就从没拘束过。桂伯母是傣族人,她原名叫玉罕,意思是金子般的姑娘。俊山哥的外公苏呷是整个巍山的大鬼主,也就是大族长,派头可大的去了;他的外婆金珠尼来头更猛,据说是云贵南疆苗族大首领的长女。除了伯父母和俊山彩蝶,他们家还有两个仆人,一个是为我接生的婆婆,人们称呼她为阿嬤,是伯母的奶娘,另一个是伯母的陪嫁家奴阿力威,皮肤很黑人很精瘦。
晚上,我和彩蝶睡一张塌,她总有n多的提问让我头疼,就像现在:“阿姐,你什么时候嫁给我阿哥?”
“我要嫁给你阿哥吗?为什么呢?”我学她的语气反问她。
“啊?我阿哥说的,说你得嫁给他。”
我这一把年纪的人了,跟一个七岁的女娃聊闺中蜜语,实出无耐:“他说了不算,我说了才算数。打住啊打住了,妹妹,姐姐只嫁给自己爱的人。”
“你不喜欢我阿哥吗?”
“爱跟喜欢是不一样的。这样说吧,你喜欢你阿哥吗?”
“喜欢。”
“对了,我跟你一样,也喜欢你阿哥。可是你会嫁给他吗?”
“妹妹不能嫁给哥哥的。”
“就是嘛,所以我不能嫁给你哥哥。明白了吗?”
“你不是亲妹妹,可以嫁的。”
“我一直把自己当作他的亲妹妹,所以我也不能嫁了。”
为了止住小家伙没完没了的话头,我无保留地奉献了压箱底儿的好故事,好歹换来了半个月的宁静。
白天,俊山跟着他爹会去父亲令我禁足的落霞谷练功。这天,趁着没人注意,我提着心底十二万分的好奇,溜出门朝落霞谷奔去,那个地方还有一个别名:迷踪林。
离开村寨急走了大半个时辰,在竹林深处有条隐约的小路沿着山坡蜿蜒向下,顺着小路越走越深入茫茫丛林,逐渐寸步难行。小路的尽头长着大丛大丛的杂草,一块半人高的石头压在草丛中,上面刻着:迷踪之林,万勿靠近。
吁了口气,心徘徊在恐惧与好奇之间。目扫四围密密麻麻的各色树藤草,脑海浮起了爹的叮嘱警告,陡然吓出我一身冷汗:奇怪,今天是怎么了,没事我疯了似的往这跑干嘛?这儿又没什么好玩的,我还是个路盲,更况且我一个人?胆子再肥也不能去呀,心念处忙转身开拔欲沿来时的小路回家。刚迈开腿,我的心突然倏地痛起来,好痛,我捂着胸口纳闷,问自己到底怎么了,就仿佛有一种莫名的力量正向我不停地召唤,呼喊着我,催促我向它靠近似的。四下张望,什么都没有,仔细凝听,寂静无声,再迈步时,那感觉又绵绵袭来,似乎要把我的心撕成碎片。
我蹲在地上,把自己抱成一团,闭上眼睛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耳朵上,听到了,听到了,听不出是什么发出的鸣啼,或许是种鸟的声音,断断续续十分凄历,我的心也跟着那声音一起痛。管不了那许多,不问方向,也不顾脚下的荆棘,寻着那声音的出处一路觅去。
在哪儿,你在哪儿,我来了,坚持住,我来了
你是谁,你认识我,你在向我求救吗,对吗?
我肯定是疯了,因为我满脑子念叨的全是这些。
我抹了把汗,大口喘着气,身上被树枝藤条上的倒刺刮得到处都是小血口子,脚下一步不敢停,口里默念着:在哪里,在哪里?
根本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身在何处,天色已经渐渐黑了起来,体力快要透支,那声音越来越清晰,就像马上要出现。直到天全黑,铺天盖地的枝叶把我困在了林子里,什么都看不见,我干脆闭上眼睛,扒拉着双臂,全凭听力继续摸索,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前方露出一小片开阔,清透的月光从天而降,驱散了四下的黑暗,点亮了我的眼睛:一方清浅的小池倒映着月影,洒落着一地小石子的岸边,躺着一只跟孔雀似乎很像的鸟,那一身雪白的羽毛美丽得如梦似幻,长长地拖曳在地。更奇的是,它的身边站立着一只高大的仙鹤,那鹤正一边焦急地围着白鸟儿打转,一边不时朝我张望。
自然而然地,一种相遇前世自己的感觉,真的,是那种感觉,我快步上前坐在地上察看起来。以下称呼它为“小白”吧,小白无力地软倒在地上,我问它:“你受伤了吗?”
小鹤伸出长嘴拔开小白长长的尾翼,露出沁进石缝中的大片血迹,原来小白的脚被狩夹给夹住了,可恶,不知道是谁在这里布的陷阱,那夹角上布满了锋利的剧齿,深深刺穿了它的脚背。
我使出吃奶的力气,呲牙咧嘴,暗自把将那狩夹的主人骂了个千百遍,两手终于把夹子掰开,腾出一只脚轻轻把小白的腿从刺上挑了出来挪到一边,它疼得身体不停抽蓄。我举起一块石头把夹子砸得不成形,扔进了池里,撕下穿在外面的袍子角,小心翼翼地为小白包扎。然后将它轻轻搂进怀里,抱到池边喂水,解下挎在肩上的布包,取出早上带出来的两面饼,撕成一条条喂到小白嘴里,鼓励道:“来,吃吧,很好吃的,没事啦,没事了啊,我来啦,我来啦。”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就仿佛对自己在说话,又像是在对一个老朋友说话那般自然。它艰难地吃了几口,喝了些水,慢慢起了些精神,朝我眨巴眨巴眼睛,我呵呵一笑:“好样的,再吃,来。”
两面饼吃了个干净,一点沫儿也没给我留下,一手搂着睡着的小白,一手揉了揉我咕咕叫的肚子,对身边的小鹤道:“你是它的男朋友吗?”
那家伙一副很懂的样子,摇了摇头,我又问:“好朋友?”这次它摇得有些不耐烦,哎,想想自己的经历,就觉得世间没啥不可能的,鸟儿能听懂人话算不得太意外,我想了想,惊讶地问:“难道你是它的丈夫吗?”
它点了点头。
晕,我不解地问:“你不是仙鹤吗,它跟你不是同类,怎么能结婚呢?”
这次它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叹了口气,安慰道:“没什么,你们很相爱对吧?”
它肯定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后,看我的目光里写满了感激。
“那就行了,呵呵,我肚子好饿,你能帮我找点儿吃的吗,果子之类的就行。”
它嘶了一声,展翅飞去。
吃完小鹤衔回的几个野果,我们仨儿紧紧靠拢在一起,依偎相伴。那期间,我们也聊了聊天,不过仅限于我问小鹤答,所以能了解得很少。晚上很冷,依稀能感觉到附近无数蛇虫鼠蚁在蠢蠢欲动,小白还很虚弱,小鹤负责担当起了保卫的工作。为了打发恐惧不安,我打起精神唱了一宿的歌,一只猫头鹰蹲在岸边的树枝上,时不时的嚎两嗓子,我就当是它在为我的歌声喝采了,偶尔对它挥手致意:“谢了,哥们儿。”
如此,熬到了天明。
我揉揉发困的眼皮,欣慰地发现小白好了许多,虽然不能行走,却可以振翅腾飞了,我开心地欢呼了起来:“加油,加油小白!你太棒了!”
风中飘来细细声响,我仔细聆听了一阵,依稀辨出俊山的声音。正欲张口回应,转念一想,这里一般不会有猎人进来,能进来的只有--难道是俊山下的套?
糟糕!
我蹲下身子,凑到两鸟跟前,低声郑重道:“你们快走,下套儿的坏蛋来啦!”
催促着他俩赶快离去,我振动着双臂,心里默默地说着保重和再见。
等了许久,确定它们飞得够远,我扯亮了嗓门高呼:“桂俊山!桂俊山!我在这里!”
那家伙轻功果然不赖,没有辜负我一柱香时间的等待“刷”地“飞”到我面前,垮着张黑脸:“你,你,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嘻嘻嘻,桂俊山,跟你妹子说话就不能客气点儿吗?”我死皮赖脸地讨饶,寻思着找个什么借口才好。
气归气,他对我的好从来都让人无话可说。浑身上下被他细细查看了几遍,就差要扒我衣服了,我红着脸嗔道:“说了没事儿没事儿了嘛,你还不信吗?”
“信你才怪,”他两眼快喷出火似的:“你知不知道一个寨子里的人整夜都在找你?”那话里的意思当然也包括,他一整夜的在找我,而且是发了疯的找我。
登时无语,眼泪挤在眶中打着转,我踮起脚扑过去搂着他的脖子,哽咽道:“对不起,我知道错了。”
“真的没什么地方伤到吗?”被他搂了个紧,我有些不好意思,挣脱了出来,转身羞道:“恩。”
“你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恩?”他强势地扳过我的肩膀,挑指勾起我的下巴,貌似审问却又带了些许调戏的味道。
我打掉他的手,不悦道:“我也不知道,不知道啦,就是没命地往这里跑。”
“你中邪了吗?”他斜扯着唇角,可惜露出的并不是微笑。
“或许吧。”我狠狠翻了他一个白眼。
他顿了顿,片刻无语。我嘟着嘴,刚才的一翻感动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一屁股坐在碎石滩上,无意瞥见昨夜小白残余在石缝的血迹,心里七上八下的,迅速爬起身揽住他的手,献媚道:“俊山,好俊山,我肚子好饿,在这鬼地方吓了一夜了,万一你找不到我可怎么呀,所以别生我气了嘛,走嘛,走嘛,我想回家,别凶我了成不成?”
“叫俊山哥。”
“桂俊山!桂俊山!”
“我就不懂了,我明明比你大得多,你从小就不喊我哥哥,人家争着抢着喊我还不愿应呢!”
我心说:得瑟什么,死小子,算年纪我可是你姨字辈儿的,人家抢让人家抢去,我就不中意你这款,怎么了。就着口水连捎着这句话,一股脑儿地被我吞回了肚里,我苦着脸,尽量装得能有多可怜就多可怜,最好是楚楚可怜,一副眼泪快要决堤的样子。
“过来!”他躬身要我趴到他背上,然后一路急驰,奔得飞快,等回到寨子里的时候,我已经睡得很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