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大叔你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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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饿怕了的孩子自述二
前几天在史坦福大学演讲时,我曾经说过,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生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在我的心目中,一个好的作家是长生不死的,他的肉体当然也与常人一样迟早要化为泥土,但他的精神却会因为他的作品的流传而永垂不朽。在今天这种纸醉金迷的社会里,说这样的话显然是不合时宜—因为比读书有趣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为了安慰自已、鼓励自已继续创作,我还是要这样说。
几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顽童时,就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书籍是十分罕见的奢侈品。在我们高密东北乡那十几个村子里,谁家有本什么样的书我基本上都知道。为了得到阅读这些书的权利,我经常给有书的人家去干活。我们邻村一个石匠家里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这套书好像是在讲述三千年前的中国历史,但实际上讲述的是许多超人的故事,譬如说一个人的眼睛被人挖去了,就从他的眼窝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又长出两只眼,这两只眼能看到地下三尽的东西,还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脑袋脱离脖子在空中唱歌,他的敌人变成了一只老鹰,将他的脑袋反着安装在他的脖子上,结果这个人往前跑时,实际上是在后退,而他往后跑时,实际上是在前进。这样的书对我这样的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儿童,具有难以抵御的吸引力。为了阅读这套书,我给石匠家里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阅读这套书两个小时,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我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我的背后监督着我,时间一到,马上收走。如果我想继续阅读,那就要继续拉磨。那时在我们那里根本就没有钟表,所以所谓两个小时,全看石匠女儿的情绪,她情绪好时,时间就走得缓慢,她情绪不好时,时间就走得飞快。为了让这个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杏子给她吃。像我这样的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送给别人吃,简直就象让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我还是将得来不易的杏子送给那个女孩,当然,石匠的女儿很好看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总之,在我的童年时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我们周围那十几个村子里的书都读完了。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不但阅读的速度惊人,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把读书看成是与作者的交流,在当时是谈不上的,当时是纯粹地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地投入,经常因为书中的人物而痛苦流涕,也经常爱上书中那些可爱的女性。
我把周围村子里的十几本书读完之后,十几年里,几乎再没读过书。我以为世界上的书就是这十几本,把它们读完,就等于把天下的书读完了。这一段时间我在农村劳动,与牛羊打交道的机会比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多,我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些字也几乎忘光了。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幻想,希望能成为一个作家,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十五岁时,石匠的女儿已经长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姑娘,她扎着一条垂到臀部的大辫子,生着两只毛茸茸的眼睛,一副睡眼蒙胧的样子。我对她十分着迷,经常用自己艰苦劳动换来的小钱买来糖果送给她吃。她家的菜园子与我家的菜园子紧靠着,傍晚的时候,我们都到河里担水浇菜。当我看到她担着水桶,让大辫子在背后飞舞着从河堤上飘然而下时,我的心里百感交集。我感到她是地球上最美丽的人。我跟在她的身后,用自己的赤脚去踩她留在河滩上的脚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我的脚直达我的脑袋,我心中充满了幸福。我鼓足了勇气,在一个黄昏时刻,对她说我爱她,并且希望她能嫁给我做妻子,她吃了一惊,然后便哈哈大笑。她说:“你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痴心不改,又托了一个大嫂去她家提亲。她让大嫂带话给我,说我只要能写出一本像她家那套封神演义一样的书她就嫁给我。我到她家去看她,想对她表示一下我的雄心壮志,她不出来见我,她家那条凶猛的大狗却象老虎似的冲了出来。前几天在史坦福演讲时我曾经说是因为想过上一天三顿吃饺子那样的幸福日子才发奋写作,其实,鼓舞我写作的,除了饺子之外,还有石匠家那个睡眼蒙胧的姑娘。我至今也没能写出一本像封神演义那样的书,石匠家的女儿早已经嫁给铁匠的儿子并且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
我大量的阅读是我在大学的大学系读书的时候,那时我已经写了不少很坏的小说。我第一次进入学校的图书馆时大吃一惊,我做梦也没想到,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人写了这么多书。但这时我已经过了读书的年龄,我发现我已经不能耐着心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我感到书中那些故事都没有超出我的想像力。我把一本书翻过十几页就把作者看穿了。我承认许多作家都很优秀,但我跟他们之间共同的语言不多,他们的书对我用处不大,读他们的书就象我跟一个客人彬彬有礼地客套,这种情况直到我读到福克纳为止。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4年12月的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我端详着印在扉页上穿着西服、扎着领带、叼着烟斗的那个老头,心中不以为然。然后我就开始阅读由中国的一个著名翻译家写的那篇漫长的序文,我一边读一边欢喜,对这个美国老头许多不合时宜的行为我感到十分理解,并且感到很亲切。譬如他从小不认真读书,譬如他喜欢胡言乱语,譬如他喜欢撒谎,他连战场都没上过,却大言不惭地对人说自已驾驶着飞机与敌人在天上大战,他还说他的脑袋里留下一块巨大的弹片,而且因为脑子里有弹片,才导致了他的烦琐而晦涩的语言风格。他去领诺贝尔奖金,竟然醉得连金质奖章都扔到垃圾桶里,肯尼迪总统请他到白宫去赴宴,他竟然说为了吃一次饭跑到白宫去不值得。他从来不以作家自居,而是以农民自居,尤其是他创造的那个“约克纳岶塔县”更让我心驰神往。我感到福克纳像我的故乡的那些老农一样,在用不耐烦的口吻教我如何给马驹子套上笼头。接下来我就开始读他的书,许多人都认为他的书晦涩难懂,但我却读得十分轻松。我觉得他的书就象我的故乡那些脾气古怪的老农絮絮叨叨一样亲切,我不在乎他对我讲了什么故事,因为我编造故事的才能决不在他之下,我欣赏的是他那种讲述故事的语气和态度。他旁若无人,只顾讲自已的,就像当年我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牛时一个人对着牛和天上的鸟自言自语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还在按照我们小说教程上的方法来写小说,这样的写作是真正的苦行。我感到自已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按照我们教材上讲的,如果感到没有东西可写时,就应该下去深入生活。读了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地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他的约克纳岶塔县尤其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于是我就把他的书扔到了一边,拿起笔来写自已的小说了。受他的约克纳岶塔法县的启示,我大着胆子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写到了稿纸上。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是完全的虚构,我的高密东北乡则是实有其地。我也下决心要写我的故乡那块像邮票那样大的地方。这简直就像打开了一道记忆的闸门,童年的生活全被激活了。我想起了当年我躺在草地上对着牛、对着云、对着树、对着鸟儿说过的话,然后我就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写到我的小说里。从此后我再也不必为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发愁,而是要为写不过来而发愁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在写一篇小说的时候,许多新的构思,就像狗一样在我的身后大声喊叫。
后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福克纳国际研讨会上,我认识了一个美国大学的教授,他就在离福克纳的家乡不远的一所大学教书,他和他们的校长邀请我到他们学校去访问,我没有去成,他就寄给我一本有关福克纳的相册,那里边有很多珍贵的照片。其中有一幅福克纳穿着破衣服、破靴子站在一个马棚前的照片,他的这副形象一下子就把我送回了我的高密东北乡,福克纳作为一个伟大作家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已经彻底地瓦解了,我感到我跟他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距离,我感到我们是一对心心相印、无话不谈的忘年之交,我们在一起谈论天气、庄稼、牲畜,我们在一起抽烟喝酒,我还听到他对我骂美国的评论家,听到他讽刺海明威,他还让我摸了他脑袋上那块伤疤,他说这个疤其实是让一匹花斑马咬的,但对那些傻瓜必须说是让德国的飞机炸的,然后他就得意地哈哈大笑,他的脸上布满顽童般的恶作剧的笑容。他告诉我一个作家应该大胆地、毫无愧色地撒谎,不但要虚构小说,而且可以虚构个人的经历。他还教导我,一个作家应该避开繁华的城市,到自已的家乡定居,就像一棵树必须把根扎在土地上一样。我很想按照他的教导去做,但我的家乡经常停电,水又苦又涩,冬天又没有取暖的设备,我害怕艰苦,所以至今没有回去。
我必须坦率地承认,至今我也没把福克纳那本喧哗与骚动读完,但我把那本美国教授送我的福克纳相册放在我的案头上,每当我对自已失去了信心时,就与他交谈一次。我承认他是我的导师,但我也曾经大言不惭地对他说:“嘿,老头子,我也有超过你的地方!”我看到他的脸上浮现出讥讽的笑容,然后他就对我说:“说说看,你在哪些地方超过了我。”我说:“你的那个约克那帕塔法县始终是一个县,而我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就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变成了一个非常现代的城市,在我的新作丰乳肥臀里,我让高密东北乡盖起了许多高楼大厦,还增添了许多现代化的娱乐设施。另外我的胆子也比你大,你写的只是你那块地方上的事情,而我敢于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改头换面拿到我的高密东北乡,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在那里发生过。我的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根本没有山,但我硬给它挪来了一座山,那里也没有沙漠,我硬给它创造了一片沙漠,那里也没有沼泽,我给它弄来了一处沼泽,还有森林、湖泊、狮子、老虎都是我给它编造出来的。近年来不断地有一些外国学生和翻译家到高密东北乡去看我在小说中描写过的那些东西,他们到了那里一看,全都大失所望,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荒凉的平原,和平原上的一些毫无特色的村子。”福克纳打断我的话,冷冷地对我说:“后起的强盗总是比前辈的强盗更大胆!”
我的高密东北乡是我开创的一个文学的共和国,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时,就饱尝到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当然,有一些大胆的强盗也造我的反,而我也必须向他们投降。我的高密东北乡系列小说出笼后,也有一些当地人对我提出抗议,他们骂我是一个背叛家乡的人,为此,我不得不多次地写文章解释,我对他们说:“高密东北乡是一个文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地理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一个开放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封闭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在我童年经验的基础上想像出来的一个文学的幻境,我努力地要使它成为中国的缩影,我努力地想使那里的痛苦和欢乐,与全人类的痛苦和欢乐保持一致,我努力地想使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能够打动各个国家的读者,这将是我终生的奋斗目标。”
现在,我终于踏上了我的导师福克纳大叔的国土,我希望能在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他的背影,我认识他那身友衣服,认识他那只大烟斗,我熟悉他身上那股混合着马粪和烟草的气味,我熟悉他那醉汉般的摇摇晃晃的步伐。如果发现了他,我就会在他的背后大喊一声:“福克纳大叔,我来了!”
选自大家华语七名家在香港名刊上文章拾零
一个饿怕了的孩子自述二
前几天在史坦福大学演讲时,我曾经说过,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生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在我的心目中,一个好的作家是长生不死的,他的肉体当然也与常人一样迟早要化为泥土,但他的精神却会因为他的作品的流传而永垂不朽。在今天这种纸醉金迷的社会里,说这样的话显然是不合时宜—因为比读书有趣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为了安慰自已、鼓励自已继续创作,我还是要这样说。
几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顽童时,就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书籍是十分罕见的奢侈品。在我们高密东北乡那十几个村子里,谁家有本什么样的书我基本上都知道。为了得到阅读这些书的权利,我经常给有书的人家去干活。我们邻村一个石匠家里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这套书好像是在讲述三千年前的中国历史,但实际上讲述的是许多超人的故事,譬如说一个人的眼睛被人挖去了,就从他的眼窝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又长出两只眼,这两只眼能看到地下三尽的东西,还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脑袋脱离脖子在空中唱歌,他的敌人变成了一只老鹰,将他的脑袋反着安装在他的脖子上,结果这个人往前跑时,实际上是在后退,而他往后跑时,实际上是在前进。这样的书对我这样的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儿童,具有难以抵御的吸引力。为了阅读这套书,我给石匠家里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阅读这套书两个小时,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我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我的背后监督着我,时间一到,马上收走。如果我想继续阅读,那就要继续拉磨。那时在我们那里根本就没有钟表,所以所谓两个小时,全看石匠女儿的情绪,她情绪好时,时间就走得缓慢,她情绪不好时,时间就走得飞快。为了让这个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杏子给她吃。像我这样的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送给别人吃,简直就象让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我还是将得来不易的杏子送给那个女孩,当然,石匠的女儿很好看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总之,在我的童年时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我们周围那十几个村子里的书都读完了。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不但阅读的速度惊人,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把读书看成是与作者的交流,在当时是谈不上的,当时是纯粹地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地投入,经常因为书中的人物而痛苦流涕,也经常爱上书中那些可爱的女性。
我把周围村子里的十几本书读完之后,十几年里,几乎再没读过书。我以为世界上的书就是这十几本,把它们读完,就等于把天下的书读完了。这一段时间我在农村劳动,与牛羊打交道的机会比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多,我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些字也几乎忘光了。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幻想,希望能成为一个作家,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十五岁时,石匠的女儿已经长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姑娘,她扎着一条垂到臀部的大辫子,生着两只毛茸茸的眼睛,一副睡眼蒙胧的样子。我对她十分着迷,经常用自己艰苦劳动换来的小钱买来糖果送给她吃。她家的菜园子与我家的菜园子紧靠着,傍晚的时候,我们都到河里担水浇菜。当我看到她担着水桶,让大辫子在背后飞舞着从河堤上飘然而下时,我的心里百感交集。我感到她是地球上最美丽的人。我跟在她的身后,用自己的赤脚去踩她留在河滩上的脚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我的脚直达我的脑袋,我心中充满了幸福。我鼓足了勇气,在一个黄昏时刻,对她说我爱她,并且希望她能嫁给我做妻子,她吃了一惊,然后便哈哈大笑。她说:“你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痴心不改,又托了一个大嫂去她家提亲。她让大嫂带话给我,说我只要能写出一本像她家那套封神演义一样的书她就嫁给我。我到她家去看她,想对她表示一下我的雄心壮志,她不出来见我,她家那条凶猛的大狗却象老虎似的冲了出来。前几天在史坦福演讲时我曾经说是因为想过上一天三顿吃饺子那样的幸福日子才发奋写作,其实,鼓舞我写作的,除了饺子之外,还有石匠家那个睡眼蒙胧的姑娘。我至今也没能写出一本像封神演义那样的书,石匠家的女儿早已经嫁给铁匠的儿子并且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
我大量的阅读是我在大学的大学系读书的时候,那时我已经写了不少很坏的小说。我第一次进入学校的图书馆时大吃一惊,我做梦也没想到,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人写了这么多书。但这时我已经过了读书的年龄,我发现我已经不能耐着心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我感到书中那些故事都没有超出我的想像力。我把一本书翻过十几页就把作者看穿了。我承认许多作家都很优秀,但我跟他们之间共同的语言不多,他们的书对我用处不大,读他们的书就象我跟一个客人彬彬有礼地客套,这种情况直到我读到福克纳为止。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4年12月的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我端详着印在扉页上穿着西服、扎着领带、叼着烟斗的那个老头,心中不以为然。然后我就开始阅读由中国的一个著名翻译家写的那篇漫长的序文,我一边读一边欢喜,对这个美国老头许多不合时宜的行为我感到十分理解,并且感到很亲切。譬如他从小不认真读书,譬如他喜欢胡言乱语,譬如他喜欢撒谎,他连战场都没上过,却大言不惭地对人说自已驾驶着飞机与敌人在天上大战,他还说他的脑袋里留下一块巨大的弹片,而且因为脑子里有弹片,才导致了他的烦琐而晦涩的语言风格。他去领诺贝尔奖金,竟然醉得连金质奖章都扔到垃圾桶里,肯尼迪总统请他到白宫去赴宴,他竟然说为了吃一次饭跑到白宫去不值得。他从来不以作家自居,而是以农民自居,尤其是他创造的那个“约克纳岶塔县”更让我心驰神往。我感到福克纳像我的故乡的那些老农一样,在用不耐烦的口吻教我如何给马驹子套上笼头。接下来我就开始读他的书,许多人都认为他的书晦涩难懂,但我却读得十分轻松。我觉得他的书就象我的故乡那些脾气古怪的老农絮絮叨叨一样亲切,我不在乎他对我讲了什么故事,因为我编造故事的才能决不在他之下,我欣赏的是他那种讲述故事的语气和态度。他旁若无人,只顾讲自已的,就像当年我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牛时一个人对着牛和天上的鸟自言自语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还在按照我们小说教程上的方法来写小说,这样的写作是真正的苦行。我感到自已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按照我们教材上讲的,如果感到没有东西可写时,就应该下去深入生活。读了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地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他的约克纳岶塔县尤其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于是我就把他的书扔到了一边,拿起笔来写自已的小说了。受他的约克纳岶塔法县的启示,我大着胆子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写到了稿纸上。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是完全的虚构,我的高密东北乡则是实有其地。我也下决心要写我的故乡那块像邮票那样大的地方。这简直就像打开了一道记忆的闸门,童年的生活全被激活了。我想起了当年我躺在草地上对着牛、对着云、对着树、对着鸟儿说过的话,然后我就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写到我的小说里。从此后我再也不必为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发愁,而是要为写不过来而发愁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在写一篇小说的时候,许多新的构思,就像狗一样在我的身后大声喊叫。
后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福克纳国际研讨会上,我认识了一个美国大学的教授,他就在离福克纳的家乡不远的一所大学教书,他和他们的校长邀请我到他们学校去访问,我没有去成,他就寄给我一本有关福克纳的相册,那里边有很多珍贵的照片。其中有一幅福克纳穿着破衣服、破靴子站在一个马棚前的照片,他的这副形象一下子就把我送回了我的高密东北乡,福克纳作为一个伟大作家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已经彻底地瓦解了,我感到我跟他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距离,我感到我们是一对心心相印、无话不谈的忘年之交,我们在一起谈论天气、庄稼、牲畜,我们在一起抽烟喝酒,我还听到他对我骂美国的评论家,听到他讽刺海明威,他还让我摸了他脑袋上那块伤疤,他说这个疤其实是让一匹花斑马咬的,但对那些傻瓜必须说是让德国的飞机炸的,然后他就得意地哈哈大笑,他的脸上布满顽童般的恶作剧的笑容。他告诉我一个作家应该大胆地、毫无愧色地撒谎,不但要虚构小说,而且可以虚构个人的经历。他还教导我,一个作家应该避开繁华的城市,到自已的家乡定居,就像一棵树必须把根扎在土地上一样。我很想按照他的教导去做,但我的家乡经常停电,水又苦又涩,冬天又没有取暖的设备,我害怕艰苦,所以至今没有回去。
我必须坦率地承认,至今我也没把福克纳那本喧哗与骚动读完,但我把那本美国教授送我的福克纳相册放在我的案头上,每当我对自已失去了信心时,就与他交谈一次。我承认他是我的导师,但我也曾经大言不惭地对他说:“嘿,老头子,我也有超过你的地方!”我看到他的脸上浮现出讥讽的笑容,然后他就对我说:“说说看,你在哪些地方超过了我。”我说:“你的那个约克那帕塔法县始终是一个县,而我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就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变成了一个非常现代的城市,在我的新作丰乳肥臀里,我让高密东北乡盖起了许多高楼大厦,还增添了许多现代化的娱乐设施。另外我的胆子也比你大,你写的只是你那块地方上的事情,而我敢于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改头换面拿到我的高密东北乡,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在那里发生过。我的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根本没有山,但我硬给它挪来了一座山,那里也没有沙漠,我硬给它创造了一片沙漠,那里也没有沼泽,我给它弄来了一处沼泽,还有森林、湖泊、狮子、老虎都是我给它编造出来的。近年来不断地有一些外国学生和翻译家到高密东北乡去看我在小说中描写过的那些东西,他们到了那里一看,全都大失所望,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荒凉的平原,和平原上的一些毫无特色的村子。”福克纳打断我的话,冷冷地对我说:“后起的强盗总是比前辈的强盗更大胆!”
我的高密东北乡是我开创的一个文学的共和国,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时,就饱尝到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当然,有一些大胆的强盗也造我的反,而我也必须向他们投降。我的高密东北乡系列小说出笼后,也有一些当地人对我提出抗议,他们骂我是一个背叛家乡的人,为此,我不得不多次地写文章解释,我对他们说:“高密东北乡是一个文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地理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一个开放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封闭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在我童年经验的基础上想像出来的一个文学的幻境,我努力地要使它成为中国的缩影,我努力地想使那里的痛苦和欢乐,与全人类的痛苦和欢乐保持一致,我努力地想使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能够打动各个国家的读者,这将是我终生的奋斗目标。”
现在,我终于踏上了我的导师福克纳大叔的国土,我希望能在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他的背影,我认识他那身友衣服,认识他那只大烟斗,我熟悉他身上那股混合着马粪和烟草的气味,我熟悉他那醉汉般的摇摇晃晃的步伐。如果发现了他,我就会在他的背后大喊一声:“福克纳大叔,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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