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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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有个叫魏继宗在梅雪和大宋明镜报上发表文章,文章中指出: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富人大姓得以操纵取利。他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管理市场,物价贱则增价收购,贵则减价出售,说可以使“商旅以通”“国用以足”
当时等到王静辉知道魏继宗所发表文章的内容后,才意识到历史上正是因为这家伙的上书才启发了王安石制定市易法,不过这个魏继宗不用上书,而改成在报纸上刊登文章便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了,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魏继宗的文章并不是问题,事实上王安石早就制定了市易法,并且在王静辉的干预下放到西北王韶那里去执行了。由于有王静辉的商人资本在支持王韶在本路陇州古渭城设置市易司,管理商货,借官钱为本,每年获利在五六十万贯以上,而不是历史上区区的一二十万贯。
天下财货尽汇于京师重地,这样的弊病早就为宋朝有识之士所认知,魏继宗不过是把事实说了出来,但这却引动了王安石的神经──他所设计的市易法一个是依据市场情况,由市易务评定价格,向商人收购或出售货物;另外商人向市易务贷款,以产业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纳年息二分。商人向市易务赊购货物,也取年息二分。两项办法原来都是由大商人操纵取利。市易法把这两项大利从大商人手里收归朝廷,和青苗法收夺大地主地利益相似。
西北王韶所推行的市易法在王安石的眼中,其舞台实在是太小了,根本不能够满足他的需要,最重要的是连熙河那样的地方每年市易法所盈利都能够在五六十万贯,若是放在大宋其他地方又该如何?全国若是真地能够顺利推行市易法。那朝廷每年因此而盈利的数值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对于王安石心中对市易法的期望,王静辉再了解不过了,市易法的初衷如同前面所推行过的青苗法一般,其出发点都是好的,对付的都不是平头老百姓,而是针对那些存心趁着灾荒囤积居奇发黑心财的大商人,但同样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市易法将会给大宋的经济带来怎样的灾难。王安石地均输法已经够让人头痛的了,王静辉早就在下面运作来阻挡均输法的进一步推行,甚至在寻找机会把均输法废除,此时要是把市易法给放出来。那对大宋的经济实在不是一件好事。
司马光厌恶新法是因为他认为新法的实行必然会产生一个新地受惠阶层,看看王安石启动新法的班子便可以知道这个阶层主要都是年轻的官员构成,通晓政治的他清楚的认识到这些年轻地官员热情是有了,但面对权力,他们的免疫力实在是有限的很。时间一长,王安石地新法条例难免成为底层官员敛财的工具来祸害百姓。王静辉想到的不仅是底层官员会借着新法来祸害百姓,更要命的是这些新法条例虽然反映出了非常先进的经济思想,但放在这个时代却是不切合实际的──先进的事物一定要放在合适的环境中才会起到促进作用,否则所起到的效果恰恰是适得其反。
不过面对以往自己应该反对地市易法。王静辉有些犹豫了──为国家正确的做法当然是将市易法继续关在笼子里面,但是把它放出来扔到北方去推行,无疑会进一步的削弱河北系官员的实力。尽管在政治上王静辉和河北系官员处于盟友的状态,但河北系官员的保守和趋利同样让他感到无奈甚至有些恼怒──河北系官员也是一个著名的贪官群体,若是他们手脚干净,哪里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聚集如此庞大的财富?借着王安石的手来对这些富得流油的河北土豪进行打击,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市易法在西北执行的效果非常好,每年可收的五六十万贯市易钱,若是将均输法和市易法在河北实行,则能够保证河北的物价不会上涨,朝廷也可以以一个非常低廉的成本将粮食等救灾物资运送进河北最主要的灾区。同样也可以降低赈灾的成本!”王安石继续说道。
“市易法和均输法都是扰民之法,是与民争利!均输法起源于汉代桑弘羊,虽说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足,然而法术不正。现在此论复兴,众口纷然,朝廷破坏规矩,唯利是嗜,害处说不完!”司马光义正词严的说道。
“均输法将笼诸路杂货,渔夺商人毫末之利,实为不可取也!”曾公亮躬身说道。他是河北系官员的大佬,当然清楚均输法和市易法若是真的在河北两法并行那将会意味着什么,这个时候他不能不站出来说话,否则一旦通过,那对河北系官员是非常不利的。
去年春天的时候,在淮、浙、江、湖六路,颁行均输法。条例司上疏,指出当时税收制度的流弊,大意说:“今天下财用窘急,官员拘于弊法,内外不相知,盈虚不相补。各路上供,岁有定额,丰年不敢多取,歉年不敢不足。三司、发运使按簿书征收,无所增损。遇到军国郊祀的大费,又遣使去刬刷,几乎没有余藏。各路藏匿财富不实说,又以‘支移’、‘折变’的名目加倍收税。朝廷需用的物品,多不按照产地和时令,富商大贾得以乘公私之急,从中擅轻重敛散的权,财政官员上下内外不相知,只是照帐本办事,因循守旧,不顾年岁的丰歉,产地的远近,结果是民间纳税加多,朝廷还是财用窘急,富商大贾却得以从中取利。”
为此条例司提出地均输法。设发运使官,总管东南六路赋入,有权周知六路财赋情况。凡籴买、税敛、上供物品,都可“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发运使并有权了解京都库藏支存定数,需要供办的物品。可以“从便变易蓄买”存储备用。说这样就会“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做到“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神宗随即批准均输法,以薛向为发运使主管其事,朝廷给内藏钱五百万贯、米三百万石充用──当然这三百万石米是走常平仓的账目,而广惠仓的因为王静辉的缘故而被严格的保护起来了。
均输法显然是从增加宋王朝地“国用”出发,改革也是很有限的,但它多少改变了因循的旧制,适当扩大了财政官员的权力。并且明显地侵犯了“富商大贾”轻重敛散的利益。均输法一出,一些朝官,从大商贾利益出发,纷起反对。反对派提出的均输的“害处”主要都是对商贾不利。代表大商人说话的立场很鲜明,反对的理由却很薄弱。神宗当然不为所动,继续用薛向推行新法。
现在司马光和曾公亮又老调重弹,皇帝赵顼的脸上自然不会好看,王静辉对此也是不屑一顾。均输法是好地办法。不过就是执行它的官员心太黑了些,主持此事的官员叫薛向,这和他的老搭挡薛向之仅有一字之差。但是其操守实在是让人无法恭维,王静辉没有费多少功夫,手上便掌握了一大堆这家伙贪赃枉法的证据,薛向地老家田产在最近的半年里面暴涨了三四倍,靠他的俸禄就是再过十年他也买不起。
其实不仅是均输法,王安石所提出的各种新法如果能够在清廉官吏的运作下,成功地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即使失败波及的范围也不会太广,根本不可能会出现民怨沸腾地情况。唯一的解释便是执行新法的人有问题。突然他的心中倒是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想法──让执行新法的贪官去找河北那些黑心的土豪的麻烦,那该是一个怎样的场面?!
“平心而论,新法是良法,可惜无得力之人支持,薛向小人!假以货钱,任其变易,纵有所入,其数额亦非常可疑!”赵忭不管王安石和司马光愿听不愿意听,他也没有王静辉这么多地顾忌──赵忭在朝中的地位非常玄妙,他一手促成了皇帝赵顼在前任英宗赵曙没有病故的情况下登基继位,这中间涉及到了另外一个政治传统。
王静辉记得曾经在读宋朝历史的时候,在绍熙五年(1194)六月,枢密使赵汝愚逼宋光宗退位。此事史称“绍熙内禅”事件的起因是宋光宗患精神病,无法处理朝政并长期不去看望做了太上皇的父亲宋孝宗。尤其是宋孝宗去世时,宋光宗拒不出面主持丧礼,以致“中外讹言,靡所不至。”以赵汝愚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逼宋光宗退位,目的是为了稳定政局,维护赵氏一家一姓的统治。但是中间却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孟子-万章篇称:异姓之卿“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同姓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宰相留正作为异姓之卿,见势不妙,立即逃出临安城去。赵汝愚作为同姓之卿,则不能一走了之,只得“易位”即另立他人为帝。
虽然皇帝赵顼在赵曙病重无法处理国事的情况下登基继位在现在人眼中没有什么大不了,属于正常情况,但在这个时代却不这么看──只要赵曙还有一口气,他依然是这个帝国的最高统治者──至少名义上是这样,可是帝国已经弊政丛生,如果连皇帝都不能亲自理政,那岂不是离亡国不远了?!为了能够让活着的皇帝将皇位传递给下一任,就必须有人站出来让皇帝退位,这个任务就必须由一个赵姓大臣来完成了──赵忭正是这样一个角色,这和历史上赵汝愚的角色一样的,虽然严格上说赵忭在名气和实权上与当时的韩琦、富弼相差的很远,但这种事情必须是有“同姓之卿”来完成的,和权力无关,所以赵忭这个“同姓之卿”在朝堂上的存在是有着非同一般地意义的!
赵忭素有贤名。他的特殊地位使得他不用顾忌很多,赵曙在位的时候,赵忭去益州当知州,随身携带的不过是一把琴和两个仆役而已,而且为人洒脱颇有能力,在治蜀的时候赢得了巨大地声誉。以此官居参知政事,而以前能够挂参知政事衔的赵槩因为太过贪心,并且没有什么政治作为,被赵曙赐了闲职去养老了。
理论上像赵忭这样的赵姓大臣是不可能在朝中待上过久的时间,可以想一想如果韩琦姓赵的话,皇帝还会把一个拥有巨大声望和能够“废立”的权臣放在身边来收拾自己吗?!赵忭敢当着王安石的面里职责主持均输法的薛向贪墨,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命运不会比赵槩好到哪里去,自己已经在汴都开封待了三四年,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以后等待自己的不是挪窝到地方上去任职。就是和赵槩一般回家养老,左右都是一个“走”字,索性便放开了颜面指斥变法派中地重要人物借着变法之际行祸害百姓之举。
赵忭的话确实非常有杀伤力,他不是为大商人说话,而是实事求是的承认了均输法在一定情况下是一个良法。但执行的人却是大大的有问题,致使良法变成祸害百姓地条例,新法在这些官员手中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不过像赵忭这样能够撕开脸皮在这么多朝中重量级大臣面前直说某人贪墨的情况非常少见,赵顼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这一次他不是因为大臣反对新法而恼怒,而是因为他委于重任的大臣居然是个大贪官。这如何不让他气愤,他将目光转向了王静辉,仿佛是在求证一般。
虽然王静辉非常痛恨贪官。像薛向这样地人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但这个时候是讨论是否要扩大招收厢军,而不是成为保守派与变法派互相扯皮辩论的场所,时机不当,他也只好压下心中地想法,躬身说道:“圣上,臣以为新法条例总体上出于公心是好的,不过在实施的过程中有不当之处也应该矫正,至于王相建议在河北实施均属法和市易法。臣却不敢苟同──河北诸路现在正在遭受罕见的旱灾和蝗灾,这个时候正是人心不稳,新法条例纵然是好事,但中间的问题却是不容回避的,最好还是不要在这个时候把还有缺失的新法条例放到河北灾区实行,恐会引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
不管王安石出于什么样的目地站在自己这一边来支持厢军扩招计划,王静辉还是必须要看重的,毕竟在这个时候多一份助力便多一份把握,况且王安石不同于一般人,他是大宋两个领军人物之一,也唯有他的声望能够抗衡司马光。
皇帝赵顼听后点点头,而赵忭则是有些不屑,王静辉的举动在他看来是十分不解的,传言驸马最恨贪官,看来到了这种境地为了能够让朝廷通过自己的策略,而不惜搞这种政治平衡,驸马也不过如此!
不管怎么样,所有保守派官员在听到王静辉出言阻止新法在河北诸路实行,心中总算是松了口气,对于他们来说显然新法比扩军更加可怕,尤其是河北之地,那是保守派势力所把持最为顽固的地区,在那里坐镇的韩琦和洛阳的富弼遥相呼应,一个青苗法便已经让河北鸡飞狗跳的了,若是均输法和市易法再放到河北去执行,那还不知道将会惹出什么样的乱子。一些保守派大臣虽然比较固执于党争,但也不愿意看到本已经遭受大灾的河北诸路再被新法浇上一勺油,使得局势陡然变得不可收拾,那对谁都没有好处。
“圣上,除去初期的五万厢兵是最主要的目的是防御辽国的军事威胁之外,剩下根据需要而扩招的厢军将会根据情况转化成屯垦兵和建设兵。臣已经通过楚州兴国银行和杭州工商银行调集了大笔资金,用以向河北诸路的百姓收购土地,实际上是变相向百姓借贷资金以渡过难关,百姓以土地作为抵押,进行借贷以防止因为灾害土地过渡兼并造成无地者骤然增多而造成的社会不稳的局面。这些百姓每户只抽取一两人临时入军籍,用以修筑河北诸路的交通、疏浚运河、修建水利设施,这样每户两人的收入足以养活全家,而河北诸路的各项设施也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来完成。”王静辉说道。
“修筑农田水利设施、疏浚运河、修整道路这些都是要花钱的,朝廷却拿不出这么多钱,难道驸马要白掏吗?临时入军籍,到何时才可转化为平民?是否要发放武器进行操练?!”吴奎问道,他是三司使,对于要花钱的地方自然是要问的清楚一些才好。
前一段时间有个叫魏继宗在梅雪和大宋明镜报上发表文章,文章中指出: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富人大姓得以操纵取利。他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管理市场,物价贱则增价收购,贵则减价出售,说可以使“商旅以通”“国用以足”
当时等到王静辉知道魏继宗所发表文章的内容后,才意识到历史上正是因为这家伙的上书才启发了王安石制定市易法,不过这个魏继宗不用上书,而改成在报纸上刊登文章便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了,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魏继宗的文章并不是问题,事实上王安石早就制定了市易法,并且在王静辉的干预下放到西北王韶那里去执行了。由于有王静辉的商人资本在支持王韶在本路陇州古渭城设置市易司,管理商货,借官钱为本,每年获利在五六十万贯以上,而不是历史上区区的一二十万贯。
天下财货尽汇于京师重地,这样的弊病早就为宋朝有识之士所认知,魏继宗不过是把事实说了出来,但这却引动了王安石的神经──他所设计的市易法一个是依据市场情况,由市易务评定价格,向商人收购或出售货物;另外商人向市易务贷款,以产业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纳年息二分。商人向市易务赊购货物,也取年息二分。两项办法原来都是由大商人操纵取利。市易法把这两项大利从大商人手里收归朝廷,和青苗法收夺大地主地利益相似。
西北王韶所推行的市易法在王安石的眼中,其舞台实在是太小了,根本不能够满足他的需要,最重要的是连熙河那样的地方每年市易法所盈利都能够在五六十万贯,若是放在大宋其他地方又该如何?全国若是真地能够顺利推行市易法。那朝廷每年因此而盈利的数值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对于王安石心中对市易法的期望,王静辉再了解不过了,市易法的初衷如同前面所推行过的青苗法一般,其出发点都是好的,对付的都不是平头老百姓,而是针对那些存心趁着灾荒囤积居奇发黑心财的大商人,但同样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市易法将会给大宋的经济带来怎样的灾难。王安石地均输法已经够让人头痛的了,王静辉早就在下面运作来阻挡均输法的进一步推行,甚至在寻找机会把均输法废除,此时要是把市易法给放出来。那对大宋的经济实在不是一件好事。
司马光厌恶新法是因为他认为新法的实行必然会产生一个新地受惠阶层,看看王安石启动新法的班子便可以知道这个阶层主要都是年轻的官员构成,通晓政治的他清楚的认识到这些年轻地官员热情是有了,但面对权力,他们的免疫力实在是有限的很。时间一长,王安石地新法条例难免成为底层官员敛财的工具来祸害百姓。王静辉想到的不仅是底层官员会借着新法来祸害百姓,更要命的是这些新法条例虽然反映出了非常先进的经济思想,但放在这个时代却是不切合实际的──先进的事物一定要放在合适的环境中才会起到促进作用,否则所起到的效果恰恰是适得其反。
不过面对以往自己应该反对地市易法。王静辉有些犹豫了──为国家正确的做法当然是将市易法继续关在笼子里面,但是把它放出来扔到北方去推行,无疑会进一步的削弱河北系官员的实力。尽管在政治上王静辉和河北系官员处于盟友的状态,但河北系官员的保守和趋利同样让他感到无奈甚至有些恼怒──河北系官员也是一个著名的贪官群体,若是他们手脚干净,哪里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聚集如此庞大的财富?借着王安石的手来对这些富得流油的河北土豪进行打击,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市易法在西北执行的效果非常好,每年可收的五六十万贯市易钱,若是将均输法和市易法在河北实行,则能够保证河北的物价不会上涨,朝廷也可以以一个非常低廉的成本将粮食等救灾物资运送进河北最主要的灾区。同样也可以降低赈灾的成本!”王安石继续说道。
“市易法和均输法都是扰民之法,是与民争利!均输法起源于汉代桑弘羊,虽说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足,然而法术不正。现在此论复兴,众口纷然,朝廷破坏规矩,唯利是嗜,害处说不完!”司马光义正词严的说道。
“均输法将笼诸路杂货,渔夺商人毫末之利,实为不可取也!”曾公亮躬身说道。他是河北系官员的大佬,当然清楚均输法和市易法若是真的在河北两法并行那将会意味着什么,这个时候他不能不站出来说话,否则一旦通过,那对河北系官员是非常不利的。
去年春天的时候,在淮、浙、江、湖六路,颁行均输法。条例司上疏,指出当时税收制度的流弊,大意说:“今天下财用窘急,官员拘于弊法,内外不相知,盈虚不相补。各路上供,岁有定额,丰年不敢多取,歉年不敢不足。三司、发运使按簿书征收,无所增损。遇到军国郊祀的大费,又遣使去刬刷,几乎没有余藏。各路藏匿财富不实说,又以‘支移’、‘折变’的名目加倍收税。朝廷需用的物品,多不按照产地和时令,富商大贾得以乘公私之急,从中擅轻重敛散的权,财政官员上下内外不相知,只是照帐本办事,因循守旧,不顾年岁的丰歉,产地的远近,结果是民间纳税加多,朝廷还是财用窘急,富商大贾却得以从中取利。”
为此条例司提出地均输法。设发运使官,总管东南六路赋入,有权周知六路财赋情况。凡籴买、税敛、上供物品,都可“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发运使并有权了解京都库藏支存定数,需要供办的物品。可以“从便变易蓄买”存储备用。说这样就会“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做到“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神宗随即批准均输法,以薛向为发运使主管其事,朝廷给内藏钱五百万贯、米三百万石充用──当然这三百万石米是走常平仓的账目,而广惠仓的因为王静辉的缘故而被严格的保护起来了。
均输法显然是从增加宋王朝地“国用”出发,改革也是很有限的,但它多少改变了因循的旧制,适当扩大了财政官员的权力。并且明显地侵犯了“富商大贾”轻重敛散的利益。均输法一出,一些朝官,从大商贾利益出发,纷起反对。反对派提出的均输的“害处”主要都是对商贾不利。代表大商人说话的立场很鲜明,反对的理由却很薄弱。神宗当然不为所动,继续用薛向推行新法。
现在司马光和曾公亮又老调重弹,皇帝赵顼的脸上自然不会好看,王静辉对此也是不屑一顾。均输法是好地办法。不过就是执行它的官员心太黑了些,主持此事的官员叫薛向,这和他的老搭挡薛向之仅有一字之差。但是其操守实在是让人无法恭维,王静辉没有费多少功夫,手上便掌握了一大堆这家伙贪赃枉法的证据,薛向地老家田产在最近的半年里面暴涨了三四倍,靠他的俸禄就是再过十年他也买不起。
其实不仅是均输法,王安石所提出的各种新法如果能够在清廉官吏的运作下,成功地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即使失败波及的范围也不会太广,根本不可能会出现民怨沸腾地情况。唯一的解释便是执行新法的人有问题。突然他的心中倒是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想法──让执行新法的贪官去找河北那些黑心的土豪的麻烦,那该是一个怎样的场面?!
“平心而论,新法是良法,可惜无得力之人支持,薛向小人!假以货钱,任其变易,纵有所入,其数额亦非常可疑!”赵忭不管王安石和司马光愿听不愿意听,他也没有王静辉这么多地顾忌──赵忭在朝中的地位非常玄妙,他一手促成了皇帝赵顼在前任英宗赵曙没有病故的情况下登基继位,这中间涉及到了另外一个政治传统。
王静辉记得曾经在读宋朝历史的时候,在绍熙五年(1194)六月,枢密使赵汝愚逼宋光宗退位。此事史称“绍熙内禅”事件的起因是宋光宗患精神病,无法处理朝政并长期不去看望做了太上皇的父亲宋孝宗。尤其是宋孝宗去世时,宋光宗拒不出面主持丧礼,以致“中外讹言,靡所不至。”以赵汝愚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逼宋光宗退位,目的是为了稳定政局,维护赵氏一家一姓的统治。但是中间却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孟子-万章篇称:异姓之卿“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同姓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宰相留正作为异姓之卿,见势不妙,立即逃出临安城去。赵汝愚作为同姓之卿,则不能一走了之,只得“易位”即另立他人为帝。
虽然皇帝赵顼在赵曙病重无法处理国事的情况下登基继位在现在人眼中没有什么大不了,属于正常情况,但在这个时代却不这么看──只要赵曙还有一口气,他依然是这个帝国的最高统治者──至少名义上是这样,可是帝国已经弊政丛生,如果连皇帝都不能亲自理政,那岂不是离亡国不远了?!为了能够让活着的皇帝将皇位传递给下一任,就必须有人站出来让皇帝退位,这个任务就必须由一个赵姓大臣来完成了──赵忭正是这样一个角色,这和历史上赵汝愚的角色一样的,虽然严格上说赵忭在名气和实权上与当时的韩琦、富弼相差的很远,但这种事情必须是有“同姓之卿”来完成的,和权力无关,所以赵忭这个“同姓之卿”在朝堂上的存在是有着非同一般地意义的!
赵忭素有贤名。他的特殊地位使得他不用顾忌很多,赵曙在位的时候,赵忭去益州当知州,随身携带的不过是一把琴和两个仆役而已,而且为人洒脱颇有能力,在治蜀的时候赢得了巨大地声誉。以此官居参知政事,而以前能够挂参知政事衔的赵槩因为太过贪心,并且没有什么政治作为,被赵曙赐了闲职去养老了。
理论上像赵忭这样的赵姓大臣是不可能在朝中待上过久的时间,可以想一想如果韩琦姓赵的话,皇帝还会把一个拥有巨大声望和能够“废立”的权臣放在身边来收拾自己吗?!赵忭敢当着王安石的面里职责主持均输法的薛向贪墨,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命运不会比赵槩好到哪里去,自己已经在汴都开封待了三四年,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以后等待自己的不是挪窝到地方上去任职。就是和赵槩一般回家养老,左右都是一个“走”字,索性便放开了颜面指斥变法派中地重要人物借着变法之际行祸害百姓之举。
赵忭的话确实非常有杀伤力,他不是为大商人说话,而是实事求是的承认了均输法在一定情况下是一个良法。但执行的人却是大大的有问题,致使良法变成祸害百姓地条例,新法在这些官员手中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不过像赵忭这样能够撕开脸皮在这么多朝中重量级大臣面前直说某人贪墨的情况非常少见,赵顼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这一次他不是因为大臣反对新法而恼怒,而是因为他委于重任的大臣居然是个大贪官。这如何不让他气愤,他将目光转向了王静辉,仿佛是在求证一般。
虽然王静辉非常痛恨贪官。像薛向这样地人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但这个时候是讨论是否要扩大招收厢军,而不是成为保守派与变法派互相扯皮辩论的场所,时机不当,他也只好压下心中地想法,躬身说道:“圣上,臣以为新法条例总体上出于公心是好的,不过在实施的过程中有不当之处也应该矫正,至于王相建议在河北实施均属法和市易法。臣却不敢苟同──河北诸路现在正在遭受罕见的旱灾和蝗灾,这个时候正是人心不稳,新法条例纵然是好事,但中间的问题却是不容回避的,最好还是不要在这个时候把还有缺失的新法条例放到河北灾区实行,恐会引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
不管王安石出于什么样的目地站在自己这一边来支持厢军扩招计划,王静辉还是必须要看重的,毕竟在这个时候多一份助力便多一份把握,况且王安石不同于一般人,他是大宋两个领军人物之一,也唯有他的声望能够抗衡司马光。
皇帝赵顼听后点点头,而赵忭则是有些不屑,王静辉的举动在他看来是十分不解的,传言驸马最恨贪官,看来到了这种境地为了能够让朝廷通过自己的策略,而不惜搞这种政治平衡,驸马也不过如此!
不管怎么样,所有保守派官员在听到王静辉出言阻止新法在河北诸路实行,心中总算是松了口气,对于他们来说显然新法比扩军更加可怕,尤其是河北之地,那是保守派势力所把持最为顽固的地区,在那里坐镇的韩琦和洛阳的富弼遥相呼应,一个青苗法便已经让河北鸡飞狗跳的了,若是均输法和市易法再放到河北去执行,那还不知道将会惹出什么样的乱子。一些保守派大臣虽然比较固执于党争,但也不愿意看到本已经遭受大灾的河北诸路再被新法浇上一勺油,使得局势陡然变得不可收拾,那对谁都没有好处。
“圣上,除去初期的五万厢兵是最主要的目的是防御辽国的军事威胁之外,剩下根据需要而扩招的厢军将会根据情况转化成屯垦兵和建设兵。臣已经通过楚州兴国银行和杭州工商银行调集了大笔资金,用以向河北诸路的百姓收购土地,实际上是变相向百姓借贷资金以渡过难关,百姓以土地作为抵押,进行借贷以防止因为灾害土地过渡兼并造成无地者骤然增多而造成的社会不稳的局面。这些百姓每户只抽取一两人临时入军籍,用以修筑河北诸路的交通、疏浚运河、修建水利设施,这样每户两人的收入足以养活全家,而河北诸路的各项设施也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来完成。”王静辉说道。
“修筑农田水利设施、疏浚运河、修整道路这些都是要花钱的,朝廷却拿不出这么多钱,难道驸马要白掏吗?临时入军籍,到何时才可转化为平民?是否要发放武器进行操练?!”吴奎问道,他是三司使,对于要花钱的地方自然是要问的清楚一些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