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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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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内~~思慕ㄟ人,你怎样离开阮ㄟ身边让我为着你,每日心稀微深深思慕你

    低沉有磁性的嗓音,虽不难察觉出有点老态,但仍不减年轻时的实力。这样的歌声加上稳健雄伟的风采,年近七十的简孚有此职业水准的演出,理所当然赢得满堂彩。

    “沧海桑田”卡拉ok餐厅,形式虽然老古,设备却是一流。舞台豪华,舞池宽敞,灯光美、气氛佳。立体环绕音响效果更不在话下,加上雅座舒适,各色料理也堪称一流“历久弥坚”便是它给人的一贯感觉。

    卡拉ok,历经兴衰荣辱,似乎已变成中老年人专属的舞台,因为现场轮番演唱的方式极需耐心等待,往往两小时还唱不到三首歌。

    在这讲求效率的快餐年代,密闭式包厢开怀高唱的ktv到处都是,年轻人关起门来一路嘶吼,畅快淋漓,谁还时兴现场等唱的玩意儿?

    而简以嫣之所以会突兀地出现在老人的天堂“沧海桑田”卡拉ok餐厅,全是她一片孝心所致陪心情不好的老爸来的。

    “简董,宝刀未老,永远的偶像喔。”老板娘锦姐礼貌周到的扶着简孚步下舞台,然后应邀一同入座。

    锦姐年逾五十,体形丰腴,脸部虽留有岁月痕迹,却仍风韵犹存。她的亲切和善体人意正是“沧海桑田”的最大招牌,也是它历久不衰的主要关键。

    “老啰!只差没五音不全,不然上气都不接下气了。”简孚频频摆手自谦,脸上挂着老年人独特的腼腆。

    “简董,您太客气了!”锦姐笑着说,接着往简以嫣的脸蛋瞧。“对不对?以嫣?”

    “嗯,爸爸唱歌的确很好听。”简以嫣轻柔的声音,不仅温暖了父亲的心,简直连冰淇淋都瞬间溶化了!

    “不过,简董,您今天好似不太开心?”锦姐看得出他愁容满面。

    “看得出来啊?”简孚已是个皱纹纵横交错的老人,再那么苦笑一下,看起来更觉得悲情。“我是为了悬月玦的事烦恼。”

    “难道都还没消息吗?”锦姐关心的问道。她与简孚、任敏芬夫妇俩算是年轻时的旧识,悬月玦的事对她而言不是秘密。

    玦是环形而有缺口的玉,形状像视力检查表上的英文字母,缺口很小。

    简家有三对分别为蓝色、橙色、紫色约十圆硬币大的玉玦,是简家的传家宝,祖先取名为“悬月玦”

    简孚年轻时曾因事业失败、经济陷入困境,忍痛出售三对玉玦中各一只,然后凭着卖出所得东山再起,成就了一番大事业,从此涤讪了简氏企业在商场中重要的地位。

    任敏芬在三胞胎八岁时过世,由于她一向笃信命理之说,过世前唯一留下的遗言只有为了三胞胎女儿一生的幸福,她们一定要在三十岁前出嫁。

    但转眼,三胞胎已经二十七岁了,却迟迟找不到好对象,姻缘不近,简孚因此非常忧心,觉得愧对夫人。

    之后,又有祖先频频托梦,要简孚必须将卖掉的三只玉玦找回来。因为唯有让玉玦成双成对,三胞胎姐妹的姻缘才会成功,而且会意外找到内心所欠缺的东西。

    不过,由简孚焦虑的表情来看,事情似乎进行得不太顺利。

    “以嫥的蓝月玦是有消息了,不过,目前还没什么结果。”简孚说。

    “以嫣的橙月玦也没有眉目吗?”锦姐又问。

    简以嫣羞涩的轻摇一下头,始终保持着淡淡的笑容,不发一语。她的娇小和娴静常常让人几乎忘了她的存在。

    “没关系,慢慢来,三胞胎才二十七岁,还年轻,距离三十岁还久呢!”锦姐拍拍简孚搁在桌上的手背,然后又关爱的看着简以嫣。

    这女孩也只有她这么逆来顺受,凡事没意见、什么都好的人,才肯陪父亲混在这间老人卡拉ok当中。否则现在哪个年轻女孩不是自有天地?她的小妹简以娉就怎么也不曾来过一次。

    不同于老大以嫥的娇纵泼辣,老三以娉的潇洒慧黠,夹在中间的简以嫣实在是太没个性、太没脾气

    或者,不该说她没个性、没脾气,而应该说,她的个性太软弱、脾气太温驯,常常稍有风吹草动,她就吓得想要找洞躲藏起来。

    她毕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隐形人,可以冷眼看世界,却不必担心被人窥见,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

    寻找失落的传家宝橙月玦,是不可违抗的父命,不然她对寻找哈利波特的隐形斗蓬反而更有兴趣。

    “接下来是第六桌,风采集团封少爷特地为在坐的长辈们所演唱的怀旧歌曲爱情恰恰!请来宾掌声鼓励、鼓励。”主持人的播报声传来,语气中明显有着对所谓封少爷的奉承。

    “封宝书这家伙几时来的?竟没先来跟我这姑姑打声招呼就开唱了”

    锦姐正嘀咕着,就看见封宝书一副吊儿郎当的晃过来。

    “姑姑!我没有舞伴,你来陪我咦?不用了这个好了!”封宝书原本要邀请他的姑姑同乐,眼光一时飘向简以嫣,二话不说便将他口中的“这个”拉了走。

    简以嫣在混沌的意识下,只瞧见一位高大英挺的男子,带着诡异轻率的笑朝她而来,她还来不及看清他的面目,也来不及出声拒绝,便不明所以地被拉着走。

    “喂!宝书,不可以无礼”锦姐喊着要阻止,封宝书却已将简以嫣拉得老远上舞台了。

    “锦姐,没关系。”简孚拉住从座位上站起来的锦姐。

    “简董,真不好意思,我这侄子就是这样人来疯,不懂得礼貌,请见谅。”锦姐急忙道歉。

    “不介意、不介意,别道歉了。”简孚笑着。“让以嫣练练胆子也好。”

    尽管他这个做父亲的这么乐观,可是简以嫣并不想练胆子,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是钻地洞。

    当封宝书和简以嫣在舞台上站定,所谓怀旧歌曲“爱情恰恰”强烈的前奏已经热闹响起。

    同时,舞技发痒的欧吉桑跟欧巴桑们纷纷进入舞池飙起舞来,勇气和体力完全不输给年轻人。

    简以嫣站在舞台中央,硬被封宝书塞了支麦克风在手里。

    唱歌?别开玩笑了!

    她关在包厢里唱都唱得零零落落、快要命了,更何况在大庭广众之下?而且还要唱什么“怀旧歌曲”?

    不,她做不到的。

    简以嫣脑中闪过高中时,导师为了训练她的胆量,硬要她去参加演讲比赛的画面。当时她是一上台,连“校长、各位老师、各位同学”都来不及说就昏倒,然后被直直抬下台,往医院送的。

    现在,那种即将昏倒的感觉又来了不知道救护车从医院来到这里需要几分钟?会不会来不及救她

    她的两个大眼睛逐渐朦胧,手里的无线麦克风就像是会漏电一样,害她全身颤抖不已,手更是明显的晃个不停。而她的灵魂正在出窍中。

    封宝书看着眼前这个活像癫痫症发作的女人,不禁呵笑出声。

    这女的是怎么一回事?见鬼也不需要抖成这样好不好?

    她一头棕色长发,飘飘逸逸的,没有浏海,发际露出小小的美人尖。

    她的眉毛细细,睫毛浓而卷,眼睛却朦胧有雾。一张脸小小的,鼻尖微翘,嘴唇薄而小。

    这样的五官,要说她是大美女,实在有点牵强。说她不美,她却又有番独特韵味姑且将她归类于眉清目秀的中等美女吧!

    她粉嫩的脸挂着羞怯的表情,身上穿著中规中矩的素色洋装,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呆板。

    可以肯定的是,简以嫣不至于让封宝书惊艳,但她的呆样却十足引起封宝书的玩性,他当下决定要好好吓吓她、玩玩她!

    他更加靠近她,近到可以清楚感受到她身子的抖动。

    而他一靠近,简以嫣更像触了超强瓦数的电一般,脸色惨白的朝他直摇手

    封宝书调皮的对她眨了眨眼,不但立即开唱了起来,还执起她的手随着节奏跳起舞。恰恰的多变律动,让他把简以嫣搞得天旋地转。

    然后他又很快的发现,她真不是普通的迟钝和呆板耶!他简直是在跟木头人跳舞!

    他将她僵硬的身子转来绕去,只见她两眼迷离,长发频频飞舞,表情充满了惊慌。

    她的滑稽和不知所措的模样让封宝书笑不可支,一首好好的歌也不禁唱得四分五裂。

    好不容易忍着笑意,又唱又跳完整首歌,乐声重重画下休止符后

    简以嫣刚好直直昏倒在封宝书怀里!

    这是她和封宝书的第一次接触,除了不协调的肢体语言,彼此没开口交谈过一句话。

    无言的结局就让那回忆淡淡的随风去

    ------

    “沧海桑田”的惨痛经验,是个不堪回首的记忆。

    简以嫣发誓,再也不去那种地方了,那种“是非之地”适合人老、心不老和喜欢炫耀歌声的、如老爸那种上了年纪的人。

    还有,像封宝书那种顽童!

    卡拉ok?一点也不ok!

    她轻轻叹了口气,将一团已拆开的新毛线重新卷成球状。夏天,已不再是适合打毛线的季节。

    “毛手毛脚”毛线行随着季节转换,招牌应该改成“珠头珠脑”串珠行了吧?

    她呵呵地笑了笑,只有在手工艺的天地里,她才能如此开心。

    望着琳琅满目的毛线、亮片、缎带、晶钻珠饰、布料等等,她心里的空虚一下就被填得满满的。

    幸亏父亲为她开了这家规模比别人大上四五倍不止、装潢也极其阔绰的手工艺品店,让她可以当个不必在意盈亏的老板娘。

    在这个色彩缤纷、充满温馨的世界里,她如鱼得水。

    不过,简孚是个奇怪的父亲,他不将继承家业寄望在三胞胎姐妹身上,反而是寄望她们未来的夫婿。所以他从不干涉姐妹三人的所作所为,从小到大完全让她们自由发挥。

    也因此,大姐简以嫥成了整天游手好闲、东晃西晃的血拼女郎。而她,成天守在手工艺品行打毛线、串珠、拼布,过着娴淑又贤慧的闲人生活。

    至于小妹简以娉,就比较有出息。她聪明伶俐,是姐妹三人中唯一愿意为简氏企业贡献心力的一个,成年以来便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

    “简小姐,谢谢喔。”

    店里来了两位客人,选焙完所需的材料,便往门市后面的一间编织室走去。

    编织室是简以嫣提供给客人可以边做工艺边聊天的场所,终年冷暖气开放,饮料跟零嘴也免费供应,所以成了许多家庭主妇的最爱。

    “简小姐,冰箱里有可乐和果汁,我们自己拿了喔!”主妇们扯着嗓子说。

    “好,不要客气,请用”简以嫣回答完,接着电话声响了,她顺手接起。

    “喂,毛手毛脚,您好。”

    “毛手毛脚?!谁对你毛手毛脚?告诉我,我替你出气!”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充满侠义之气。

    简以嫣不知对方在胡言乱语什么。“先生,不好意思,我这里是毛手毛脚毛线行,请问您要找哪位?”

    “什么毛手毛脚毛线行?算了,不管。我要找简以嫣!”男人的口气变得有点不耐烦。

    “我就是简以嫣请问您是哪位?”陌生人找她,而且是个相当没礼貌的男人,简以嫣感觉很不安,说话开始吃螺丝。

    “封宝书。”

    “封宝书!”她心一惊,脑部快速充血。这名字根本是她的梦魇!

    老实说,他五官长什么样子她不太有印象,当时在又唱又跳的过程中,她只隐约记得他脸上过分邪气的笑容,让人心慌意乱,难以招架。

    从小她就非常害怕被人抓着一直看、一直看的感觉。而封宝书给她的就是那种感觉。

    所以,与其说她怕他那个人,不如说她是怕他的表情,尤其是他那不安分、极富侵略性的眼神。

    如今他打电话来有何贵事呢?

    从高中演讲比赛那次后,她十几年来没再昏倒过,却在“沧海桑田”因为他的顽皮逗弄又破功昏了一次。她已将他视为不祥之物!

    “简以嫣?简以嫣?”封宝书不知道她惊恐的喊了他一声名字之后,沉寂将近三分钟是为了什么?

    不会又昏倒了吧?

    “你你找我有什么事?”她讷然问道,心脏都抽紧了。店内强力放送的冷气,让她就像只穿著单衣在冰天雪地之中,完全僵直,动弹不得。

    “你听好了,我要跟你约会。”封宝书神秘兮兮的,语气刻意压低,似在诉说着什么了不起的秘密。

    “约会?”从小到大都没人这么对她说过,简以嫣不是受宠若惊,反而惊骇万分,不知如何反应。

    “嗯,怎么样?”他用一种近似催眠的语调,不安好心的企图迷惑她。

    “我不”简以嫣平常说话就畏畏缩缩,一紧张就更说不出话。

    “啊!我正要过隧道,收讯不好”封宝书的电话忽然没预警的断了线。

    她楞楞的挂上电话,以为他下一通电话随后会再响起。可是奇怪,一下午过去了,甚至一整晚也过了,他都没再打来过。

    不知他过的是哪一条隧道?直通海底还是地狱去了?

    八成是直通地狱!他那种人应该不太有资格上天堂,若让他上了天堂,不用三天,只怕天堂也成了地狱。

    她当然不是在等待他的电话,她只是不解封宝书这家伙到底在干嘛?或者应该是说,他要干嘛?

    唉,封宝书惹人疑虑的家伙,他大概嫌日子过得太无聊,耍着她玩的吧!

    ------

    过了几天,封宝书的电话终于又响起,就在简以嫣很放心地,以为他不会再打电话来的时候。

    “毛手毛脚。您好。”

    “简以嫣,上次我说要跟你约会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他这次不再对“毛手毛脚”有意见,直接切入主题。

    “啊?封宝书?”又是封宝书!简以嫣心头一抽,觉得不妙。

    “啊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虽然只是听电话,但简以嫣的表情和语气都显得怯生生的。

    “怎么我听你的口气,好像不是不明白,而是不愿意的样子?”封宝书不满意她那种不热衷的响应。

    “我从来没约会过,而且你又是陌生人我觉得我不该跟你约会,免得出事”

    约会这种事,对简以嫣而言不是小事情,她不可能轻易答应的。而且对象又是他,就算她向天借胆也不可能!

    “你的意思是说我是坏人,会害你出事?”她的说法实在惹恼了他。

    “不是的”

    “我看你就是!简以嫣,你很没礼貌,你知道吗?”封宝书没有心理准备会遭到拒绝,不禁有点恼怒。

    简以嫣响应他的是一阵沉默。

    唉,世界上没礼貌的人多的是,封宝书你也名列其中,何必五十步笑百步?骂我没礼貌,也显现不出你彬彬有礼啊!

    “怎么没声音?不说话就更没礼貌喔!”封宝书火了。

    简以嫣听得出来他火了,可是她能怎么办?她根本不知道如何应付他!

    “道个歉,我就不计较了,快点道个歉!”封宝书命令着。

    “对对不起。”简以嫣自认弱势,不想多惹事端。

    “没诚意!”封宝书大声斥了一声,吓得简以嫣手上的话筒差点掉地上。

    “我很诚心的”

    “感觉不出来!这样,晚上如果你来宝窟,我就会相信你的诚意。”

    封宝书在话尾留了一串地址,没说明“宝窟”是什么性质的场所,也不管她记不记得牢,说完就挂电话。

    简以嫣只觉莫名其妙,无事家中坐,麻烦天上来。她干嘛没事去什么“宝窟”表示她的诚意?

    她愈想愈不对劲。都怪自己胆小,反应又迟钝,明明没做错事却还傻不隆咚的乖乖道歉。

    “简小姐,我珠子穿到这里就怪怪的,你帮我看看哪里穿错了,好不好?”一位太太拿着半成品的串珠发饰来询问她。

    简以嫣暂时收起不安的情绪回到工作上,这些奇怪的事只能等她有时间再仔细想想。

    ------

    “毛手毛脚”傍晚就打烊了,简以嫣立即驱车,前往公司找妹妹以娉要意见。

    “该不该去呢?以娉你说,我到底该不该去?”

    “先搞清楚你是要专程去表示莫名其妙的诚意,还是想跟他约会,再决定要不要去。”简以娉觉得她二姐实在是傻得没葯救了。

    “我不知道耶。”简以嫣眨着无辜的眼睛。“我看不要去算了。”

    简以娉笑了出来。“你害怕封宝书,对不对?”

    “当然!他很可怕,你都不知道”简以嫣谈他色变。

    “可怜的以嫣,当初在沧海桑田,他到底把你搞成什么样子?你在昏倒之前,是什么情形?”简以娉怜爱的看着二姐,温柔地抚抚她的后脑勺。

    “就吓得魂不附体的情形。”糗态百出的回忆总是令人沮丧万分,简以嫣好希望人脑可以跟计算机一样,将不想要的东西删除、往垃圾筒一丢,就可以来去无痕,什么也没了。

    “以嫣,如果是我,我是不会跟封宝书约会的。至于要什么表示诚意,那就更免谈了。上次你昏倒,在医院时我就听锦姐说封宝书花名在外,是标准的大顽童,常有许多疯狂的行为,他的父母也很头痛连做他姑姑的人都这么说了,你凭什么相信封宝书会是个好人?”只要有上当的嫌疑,简以娉都觉得该回避。

    姐姐以嫥就是个例子,她当初就是轻易相信了陌生人,结果中了仇家引君入瓮之计,直到现在还被谈屹“拘留”在山上,迟迟不得归来。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你跟封宝书不熟,还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我知道了。”简以嫣也自认惹不起封宝书那刁钻的顽童。

    所以,她决定不再理会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