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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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个雨天!

    真不知道这样的天气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窗外的花盆早就积满了水,就连草坪也是如此,只有绿草的末端才“得见天日”的冒出水面。

    海棠花被骤雨打得七零八落,地上满是点点落花;柄上的绿叶即因雨水的滋润而茂盛不少。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情景,都令岳永昙不禁起李清照的(如梦令):

    昨夜雨疏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掷廉人,却道海棠依然。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她叹了口气,甩手在氤氲的玻璃上瓷意乱画。

    温婉柔弱的气质,几乎成了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她的浅笑带了几分忧郁的气质。红楼梦中形容林黛玉“病比西子胜三分”若用此话来形容岳永昙,倒也恰当。

    从小,她就学会将心中的话说给自己听,她相信自己更胜于别人。倒不是她对自己充满自信,而是害羞、内敛的个性使她不知如何与别人相处。

    她的母亲生下她之后就去逝,她与父亲相依为命。她是父亲的精神支柱,因为,她长得像母亲。

    永昙,这个名字也是父亲为了纪念母亲而取的。

    昙花是炫丽短暂的,如同岳普祥的爱情美,却有憾!所以,他希望心中的遗感能因女儿而无憾,因此替她取名为永昙,希望用永恒来弥补这份缺憾。

    岳普祥虽视岳永昙为掌上明珠,在物质上给她最好的,但是,他却常常因繁忙的工作而忽略了她。

    他是个远近驰名的外科医生,有太多的病人、关多的研究会议,再加上他是一院之长,真的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女儿。而岳永昙从小就乖巧听话,品学兼优。一点也不需他操心,因此,他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事业。

    岳永昙真的很寂寞。在学校,她没有什么朋友,唯一的一个好友万淑以,又是个活泼好动的女孩,没办法时间刻刻陪着她。在家,她更是寂寞,除了一些花花草草,她便一无所有;淑以就常笑她,在家中养了一大堆“解语花”

    花真能解语?是自己在骗自己吧!

    花若真能解语,她心中为何有着欲向人倾诉的千言万语呢?

    花若有情,又怎舍得她眉宇深锁?

    二十一个年头匆匆溜走,这个属于青春欢笑的年龄彷佛与她无关,她总是站在角落看着别人挥洒青春、扬着笑容。其实以她的容貌,绝对不是站在角落、乏人问津的一群;但是,又有谁愿意和一个“花瓶”为友?她就像个木美人,只是多了口气罢了。

    记忆中,她没有痴,也没有狂过;如果说“人不痴狂枉少年”那她可真是枉了少年了!

    有时候,她也想“解放”自己一下,可是不知怎么地,她就是玩不起来、疯不起来。如果沉默是金,她早成了大富翁了。

    大学的生活并没有使她变得活泼,她的世界依然只有她一个人;一个人的舞台,她仿佛有意思继续独演下去。

    下午第二节打了下课钟后,岳永昙收拾了书本准备回家。

    “喂!晚上有个舞会,你去不去?”尤淑以回过头,礼貌性的问。其实,她可以肯定岳永昙的回答百分之一百是否定。

    果然,她向淑以摇了摇头“我不想去,谢谢你。”

    尤淑以和她并肩走出教室。

    一阵阵的微风吹起,扬起了岳永昙的长发,她垂着头漫步在校园中。尤淑以从侧面窥视她,在心中起了一阵不小的震撼多美的女子!

    同为女子的她都有如此心神俱醉之惑;更何况是异性?

    此刻,在尤淑以心里正浮现“闭月羞花”四个字。

    从前她读到这四个字时,总觉得古人用字虽妙,却都形容得不切实际;如今她才晓得:美人之美,有时并非得用夸张的字眼形容,才能舒发心中的震撼之感。

    但是,这样一个美人,却被赋予一个封闭的个性,上苍未免有些捉弄人!

    “为什么不去参加舞会?舞会很有趣的。”

    “不喜欢。”岳永昙浅笑着说。

    “不喜欢?你从来没参加过,怎能说不喜欢?”

    “没上过月球,也知道它的存在吧!?”

    “纸上谈兵和实际战争是有天地之别的。”尤淑以停下脚步,幽默的加了一句:“起码不会死人。”

    “多可怕!我还是选择‘纸上谈兵’。”岳永昙投给她一个微笑“祝你晚上玩得愉快!”她挥了挥手,坐上来接她回家的轿车。

    岳永昙回到家中,洗了澡,吃了晚餐,便又缩回自己的小世界。

    她的房间极尽豪华、完善;这便是父亲给她的“爱”

    爸琴、哪音响、影碟机、电脑这些奢侈品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有能力拥有的,但是,她一个大三学生却都拥有了;更令人吃惊的是,她有一个专属的大书房!

    这便是岳普祥用来弥补他无法全心照顾女儿的作法什么都给她最好的;只要用钱买得到的。

    但是,他又怎么知道,当他慷慨解囊的同时,岳永昙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她想要的是父爱啊!她想要的是父亲多一点的关心,多用一些时间陪她。

    她多么渴望自己是生活在一般家庭,每逢假日大伙能到郊外踏青、郊游,沿途唱着歌,任轻风拂面而过多惬意!多快乐!

    可是,这对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小时可用的父亲来说,是多大的奢求啊!?

    她完全可以了解父亲的辛苦,因此,她也从不向他要求什么。她知道,就算说了也等于没说,只会成了个不懂事、不会体恤父亲的女儿罢了。于是,她学会了一切都往心里藏。

    她心血来潮地打开存放日记的橱子,随意拿起一本翻阅。一摊开日记,她便翻到这页

    一九九一六月二十七日天气晴

    昨天没有写日记,因为想起发生的事,握在手中的笔依然不听使唤的抖动。

    我再也不留在学校晚自习了!

    昨天晚自习结束,我一如往常的到校门口等着王伯伯的车,不知怎么地,都逾下课时间半个钟头了,还不见他的踪影。捺着性子,我又等了半个钟头。

    十一点了,我只好自己到公车站等车,等了半天,公车也没来。

    忽然来了两个男子,样子很可怕,血盆大口的仿佛笑得要咧开了。其中一个问我这么晚了怎不回家?另一个表示要送我回去。我吓坏了,二话不说拔腿就跑。我一跑,他们居然跟了上来,跑到最后,我把书包也扔了。

    我想我当时大概吓呆了,居然忘了喊救命!只是没命的跑,真到我被人行道突起的红砖绊倒。正在绝望之际,有个人把我扶了起来。

    “你没事吧?”那个男孩子问。

    “救我有人有人跟踪我”我吓得魂不附体,连说话的声音都颤抖了。

    说着,我匆匆回过头;方才那两个男子正站在五、六步之外,他们一看到这情形便悻悼然的走了。

    忽然,我双腿一软跌坐了下来。

    那个救了我的男生替我捡回书包,并表示愿意送我回家,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上了他的车。

    沿路上他并没有和我说话,我也因刚才惊吓过度而一路沉默;直到下了车才想起,我连他的大名都不知道!但是,他那俊俏不群的脸却令人一见难忘!我想,下次再见到他时,我应该还认得出来

    的确,虽然事隔三年,那晚救她的男孩,岳水县只要一闭上眼睛,他的脸马上清晰地出现在脑海。

    岳永昙阁上日记,将它放回橱于。

    记得那件事过后的几个月,她总会莫名的、习惯性的去翻开那篇日记,久而久之,那本日记只要一摊在手上,便会自动翻到那页。

    这是在提醒她什么?

    一切彷佛在冥冥之中都安排好了

    优雅的气氛下,人们尽情享受着精致可口的晚餐,空气中弥漫着迷人的旋律,以及客人们低声交谈的声音。

    服务生们个个精神抖擞,笑容可掬地等候着客人的差遣。

    一位身材短小的男服务生,行色匆匆的跑向站在大柱子下的另一位服务生。

    “仲宇,不好啦!孙伯伯来了,他要你去见他。”

    那位名唤孙仲宇的服务生皱了皱眉头,迟疑了一会儿,还是去见那位指名见他的老人。

    孙仲宇走到饭店门口,看见他家的劳斯莱斯正停在门口,车后座的门是打开的,隐约可见里面坐了一位满脸怒色的老人。

    孙仲宇缓步走到车旁,低声唤地“爸。”

    老人目光如炬地投向他,大声怒斥:“脸还没丢够?上车!”

    “爸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不能”

    “我叫你上车你就上车!孙家的脸给你丢得还不够多?”孙冲不给儿子任何借口。“上车!”

    孙仲宇无奈的上了车。他太了解父亲强横霸道的作风,他说一是一,绝没有转环的余地。他若再坚持不上车,到时下不了台的一定是自己。

    孙冲太精明、太厉害了,他能在商场上叱咤多年并非偶然。只是,他有时的手段未免有失正道,行为流于卑鄙。身为次子的孙仲宇虽然深感佩服,却也不敢苟同。

    而他的长子孙仲志就颇有乃父之风,手段强硬、行为霸道,只要看上的生意,用尽手段也志在必得。

    “告诉我,孙家是养不起你这个二少爷,还是令你三餐不得温饱,累得你晚上要到饭店兼差当服务生,丢孙家的脸?”孙冲气得脸都胀红了。

    “我只是想独立,想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他撒着谎。

    “孙氏企业的经理不当,去当个服务生?大学毕业去当个服务生?笑话!老子活了六十多岁,竟养了你这个笑话!”

    “爸!职业不该分贵贱的,我只是想体验一下不同的生活;更何况我想出去闯闯。”他垂着眼睛,紧握双手,不想提起他代侯胜兼差的事。

    “闯闯?当服务生?你的志向可真是‘远大’啊!”孙冲冷哼出声。

    “爸!”

    “明天起不准你到这里上班!否则你再也别认我这个爸爸,我当没生你这个儿子!?他横着眼看儿子。‘听见没?’

    ‘是。’孙仲宇极不悦地回答。

    孙冲对他这个小儿子从小就头痛。没三、两天就闯祸,不是打伤人就是逃学;最令他不解的是,这样的孩子成绩该不好才是,偏偏他每一科都强!斑中、大学念的都是一流学府。

    脑筋好的孩子在商场上应能得心应手才是;更何况他是孙冲的儿子,照理来说,一定很有乃父之风,偏偏他却是个异数!往往提出一些与其父相左的意见,而这些意见对生意人来说,无疑是败笔。

    孙促志就不同了,他从小就无需父亲操心,品学兼优,师长更是个个赞不绝口,说他将来必成大器,前途无量。

    虽然天下父母心,对父母而言手心、手背皆是肉,但孙仲志所得到的父爱就显然比孙仲宇多!

    孙仲志从小就被父亲培植成孙氏未来的继承人,任谁也看得出来孙氏企业早晚要落到长公子手上;至于次子嘛充其量也只是个小配角。知道孙爱‘内情’的人,无不为孙仲宇感到不平。

    孙冲在三十岁时娶了大家闺秀许婉玲,夫妻恩爱,唯一的缺憾是,夫妻俩结婚十余年始终没有任何儿女。

    在某次应酬时,孙冲结识了当时的红交际花林依兰,两人有了出轨的行为。

    在一回云雨之后,林依兰告诉他已有身孕的消息,并要他回家与许婉玲摊牌;这时,孙冲才知自己闯下了大祸。

    他和林依兰的情怎及得上他对许婉玲?就算无情,十余年的夫妻也有义吧?更何况许婉玲娘家也不是好惹的,要他与她离婚,实在是万万不能!

    但是,林依兰又逼得紧,还扬言,假使她进不了孙家大门,就要把孩子是打掉。孙冲在不想失去孩子的情况下,只好乞求许婉玲谅解。

    许婉玲就算个性软弱、与人无争,又怎么有这个度量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丈夫呢?丈夫的不忠令她心灰意冷。

    当孙冲为了‘孩子’的事求着妻子接纳别的女人时,他又怎知许婉玲也身怀六甲了?!

    许婉玲在心中交战了许久,她想过用自杀来抗议丈夫对她的不忠,可是,又何忍让腹中的小生命见不到外面的世界就矢折?

    善良的她一思及此,不由得也想到同样怀着孙家骨肉的林依兰。倘若她不允林依兰进孙家大门,那岂不是要打掉腹中的孩子?孩子无辜的啊!

    考虑了许久,她还是点头让林依兰进门了。

    数个月后,林依兰产下了一个男婴,取名为仲志;再隔三个月后,许婉玲也产下了个男孩,取名为仲宇。

    原本该是‘真命天子’的孙宇,因而失去‘身价’。

    也许,当初许婉玲不该心软让林依兰母子进孙家的门;引狼入室,祸患无穷!

    孙冲今天六十五岁大寿,在饭店大宴宾客,绅士淑女云集,受邀者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有政府官员,也有生意上往来的客户。

    岳普祥也因去年医治孙冲车祸时折断的手而受邀,他担心岳永昙生活太封闭,因此也带她了一道过去。

    在与宾客一阵寒暄之后,孙冲注意到了站在角落与人交谈的岳普祥。

    ‘岳医生,好久不见。’

    岳普祥回头一看到孙冲忙,笑着寒暄:‘最近还好吧?’

    ‘好!’孙冲注意到站在岳普祥身后的岳永昙。‘好俏的娃!这位小姑娘是’

    ‘是小女。永昙,叫孙伯伯。’

    ‘孙伯伯。’岳永昙依着叫了声。

    ‘好、好!原来岳医生还有个如此漂亮的女儿;真是有女万事足啊!’

    ‘哪里!孙先生家的“绝代双骄”才羡煞人哟!呃说到“绝代双骄”令郎呢?’岳普祥望了一下四周。

    孙冲找到正与人交谈的孙仲志和孙仲宇,向他们使了个眼色,两兄弟马上会意的走了过来。

    ‘还记得这位岳医生吗?’

    ‘岳叔叔,你好!’孙仲宇大方的伸出手。

    孙仲志则点头示意,脸上有股傲气;但他对于站在岳普祥旁边,羞涩的岳永昙很有好感。

    ‘这位是’

    ‘她是岳医生的爱女,叫永昙。’孙冲替他们相互介绍。‘岳小姐,这是小犬仲志、仲宇。’

    岳永昙笑着颔首致意,当她与孙仲宇四目相交时,心里着实吓了一跳。”

    天啊!他不是我的救命恩人吗!?永昙在心中低喊着。

    孙仲宇并没认出她就是多年前曾救过的高中女生,他只是觉得有趣,眼前这位叫永昙的女孩,干什么一直瞅着他看?

    “你们年轻人聊年轻人的吧!”孙冲拉着岳普祥“我带你去见见一个朋友”

    望着父亲离去前抛给她的一个鼓励的笑,岳永昙真有股想跟上去的冲动;可是,理智告诉她,假使她真的跟上去,那只会惹人笑话。但是,从没有见过世面的她,要她周旋于两个男孩之间,以似乎太高估了她的能力。

    现在是“非常时间”她必须使出特别手腕;问题是,像她这样的女子,又有什么“特别手腕”可使?要她这个“自闭儿童”与四周的朋友打成一片,谈何容易?

    就在她绞尽脑汁想打破尴尬时,孙仲志说话了。

    “岳小姐在哪里高就?”

    “我还是个学生,今年念大三。”她一面说话,一面瞅着孙仲宇瞧;当他也看着她时,她又立即垂下眼廉,像是作贼心虚一般。

    她想问孙仲宇记不记得那年的事,可是,这样唐突的一问,似乎有些奇怪?

    但她可以确定,那夜救她,且开车送她回家的人就是他!她心中常惦着那件事,绝不可能认错人、闹笑话的!

    她想问!想问!真的想问!可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不知为什么,她不想与第三者分享这个秘密。

    孙仲宇忽然看见远处一个女孩,随即道:“呃你们聊聊,我有事,失陪。”

    岳永昙眼看着他离去,心中涌上一片怆然;看着那位打扮入时的女孩,不知怎么地,她心里有些不舒服。

    “那是仲宇大学的同学,叫葛君雯;他们从大学时代就配对了!他们是不是很配?”

    站在你身边的女子,眼神却没有跟随你,这是一种莫大的耿辱!此刻,孙仲志就有此感受。

    从他看到她的那一刻起,她的眼神就从未放在他身上,这对素来“花名在外”的孙仲志来说,简直是讽刺到家。好胜心点燃他将她追到手的决心!

    对她这种纯情学生,他要钓到手岂是难事?他有信心要她拜倒在他的男性魅力之下,如此才不负他的美名。

    追!决定的事就刻不容缓,说到做到。这正是孙仲志的脾气!